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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JGC-2025-ZB15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4.3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需求,拟采购一批警用装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tmp/8949017a-7fdc-43f2-b3fb-d60cdc0420da-html.html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 11 号楼 6 层 613 室,现场获取,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
件需加盖公章,文件售价:现金 500.00 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大兴区金辅路甲 2 号凯驰大厦 C 座 305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辅路甲 2 号凯驰大厦 C 座 305 会议室。
七、其他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 号)
;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4)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
;
(5)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库〔2007〕119 号)等。
2.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转载
无效,其他媒介了解项目信息产生的费用与本项目无关,特此声明。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9 号
联 系 人:许睿洋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tmp/8949017a-7fdc-43f2-b3fb-d60cdc0420da-html.html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 11 号楼 6 层 613 室
联 系 人: 候月鹏、郝敬敏、张伟、候晋鹏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15996635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