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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丽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 38.1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东丽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丽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001 东丽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的规定,若投 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 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 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0 号〉的规定,若投 标人所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所响应产品 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须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 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 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 明。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目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六)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 明函;(截至开标目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以现金形式支 付:(2)网上获取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 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将邮箱回复审核情况。邮箱:tjzygczx®126.com。账户信息:户名:中 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张贵庄支行 账号 0302 0147 0930 0051 032 注: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 "ZYZXZC-2025-024 标书款"招标文件的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 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雪莲南路 98-18 号二楼(康 诚大药房旁)) 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雪莲南路 98-18 号二楼(康 诚大药房旁))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e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全部货物均 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 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 给予20%的扣除。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 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东丽区中医医院。
招 标 人: 天津市东丽区中医医院
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 33号 和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8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易(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联 系 人: 刘阳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tjzygc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