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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河西区纯真小学 2026年保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33.8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河西区纯真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本项目需提供保安服务人员共6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安服务;
(001 保安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 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 5号楼 A座 3 层 3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 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 5号楼 A 座 3 层 301 室
受天津市河西区纯真小学委托,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于天津 市河西区纯真小学2026年保安服务项目 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名称及编号 i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纯真小学 2026年保安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 MDGP-2026-C109
i í 项目内容
第1包:天津市河西区纯真小学2026年保安服务 1 项。
本项目需提供保安服务人员共6人,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标的:保安服务
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i í 项目预算
第1包:人民币 33.84 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 参考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 参考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 参考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 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五) 参考《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 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 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
B.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有效期内《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非天津注册供应商一旦成交,须在合同规定时 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
1、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自然人(供应商为 自然人)签署确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原件一致。
3、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七、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一)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9:00-11:00、
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300元。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远程领取:
1. 请将报名费(文件费)以银行转账等方式汇至我公司(账户名称: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西青支行;账号:44128*开通会员可解锁*9),汇款备注中请 注明"报名费+XXX(项目编号末 4 位) +第 x 包"字样。注 供应商报名时间以我公司银行 到账时间为准。
2. 报名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和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tjmdgp®vip.163.com, 并与我公司电话确认报名情况。报名成功后,我公司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至供 应商报名所用邮箱,届时请及时关注邮箱通知。
3. 报名邮件发送格式如下:
(1) 邮件主题为:MDGP-202X-XXXX 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
(2)邮件正文及附件须包含:供应商全称、报名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联 系地址、报名费汇款单截图、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供应商为自 然人)。
注 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远程领取时间为本项目磋商文件出售之日起 至获取磋商文件截止当日 16:30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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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磋商时间、地点
(一)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
(二) 磋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
(三) 磋商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鑫茂科技园军民园 5号楼 A座 3 层 301 室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 闫燕
(二)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纯真小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纯真里 119号
(三)采购联系人:刘老师
(四)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 15 号 5-A-301 室
(三)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mdgp@vip.163.com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 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河西区纯真小学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纯真里 119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目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 15号 5-A-301 室 地
联 系 人: 闫燕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tjmdgp@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