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代煎中药调剂及配送、自煎药调剂及临方加工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09-29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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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代煎中药调剂及配送、自煎药调剂及临方加工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2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代煎中药调剂及配送、自煎药调剂及临方

加工:

中标人: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详见附件

二、其他:

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13号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1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 系 人: 张伯涵、孙薇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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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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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代煎中药调剂及配送、自煎药调剂及临方加工服

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22

二、项目名称: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代煎中药调剂及配送、自煎药调剂及临方加工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代煎中药调剂及配送、自煎药调剂及临方加工

供应商名称: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号依斯特大厦8层

中标金额:代煎服务费用由采购人代收,以医院HIS统计数据为准核算,双方核对后采购人按代煎服务费用的

50%支付给投标人,按月结算,投标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按照采购人汇款账期支付款项。代煎服

务费用按照“机械煎药:4元/付药”、“机械煎药(浓煎):4.8元/付药”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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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的饮片采购费用及上文中投标人所报比例计算的代煎服务费用已包含投标人饮片消耗(含

损耗)/调剂/煎煮/质检及配送在内的所需人员/设备/软硬件等所有费用,

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相关的费用。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1-1

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代煎中药调剂及配送、自煎药调剂及临方

加工

1项

本项目为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提供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服务、代煎中药的调剂及配送服务、协助自煎药调剂服务、能够满足临床科室在临床服务、科学研究的

临方加工服务

中药饮片不得出现虫蛀、霉变、结串、走油、酸败、变色等现象;饮片外观整洁,不得出现碎颗粒及灰尘、杂质太多等情况。如发现水分超标、霉变虫蛀、以次充好、掺杂

使假、染色、增重

等质量不合格现象,除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外,将对投标人予以警告、列入不良记录、直至取消其供货

资格等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超、徐月萍、赵九洲、韦鲜花、杨艳平、杜雯、李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

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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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24.48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用途:自用

合同执行期、服务要求: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定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中国中药有限公司:93.8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13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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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伯涵、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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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代煎中药调剂及配

送、自煎药调剂及临方加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22

购 人: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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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6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3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9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7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5

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 ”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 以 “□

”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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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22

2.项目名称: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代煎中药调剂及配送、自煎药调剂及临方加

工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2300万元/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

后,续签下一年合同、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

额(万元/年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1-1

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代煎中药调剂及配送、自煎药调

剂及临方加工

2300

1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采购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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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

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

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

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如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

包括中药饮片。投标人如为中药饮片药品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且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

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3.方式: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

程支付平台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费,服务费为:500元/包。如遇平台问题,请联系中国

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400-680-8126。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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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

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

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

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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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

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

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

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

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购买采购文件流程: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采购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

下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申请,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网上

下载采购文件,纸质文件可采用快递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领取

。纸质采购文件和电子版本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采购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本项目不提供纸

质发票)。

特别提示:

提示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

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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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标书室工作时间: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时。联系人:邵伟;联系人电话:400-680-

8126转2。

4) 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4.本项目资金情况: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13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3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伯涵、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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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2.3

科研仪器设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2.4

核心产品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考察地点: / 。

3.1

开标前答疑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召开地点: / _。

4.1

样品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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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条款

条目

内容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 / 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 / ;

(6)其他要求(如有): / 。

5.2.5

标的所属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代煎中药调剂及配送、自煎药调剂及临方加工

其他未列明行业

11.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号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元)

1

300000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

效。

(3)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电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者金融机

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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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条款

条目

内容

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

tender.com.cn)进行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

提示1: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

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在下载标书页面中

,在已下载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

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

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

,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提示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

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

提示3: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

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

提示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提示5: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电话:400-680-8126。

12.8.2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3)投标人存在恶意串通行为;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5条规定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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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条款

条目

内容

合同。

1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18.2

解密时间

解密时间:

分钟(建议不少于10分钟)(本项目不适用)

22.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

技术服务部分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25.5

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 。

25.6

政采贷

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

《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

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

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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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条款

条目

内容

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 ”。

26.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或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后电子邮件送

达。

26.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部门: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采购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13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12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业务部;

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

C座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按

照预算金额×服务期限3年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20%,

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此中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

价中,但无须单独开列。中标服务费的收取以包为单位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_。

17

投标文件的

递交

(1)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份

(2)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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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条款

条目

内容

(3)投标保证金的份数:1份。投标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

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需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4)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份PDF和Excel版本的投标分项报价表(U

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

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

有缺漏。

注:注:1.投标人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2.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投标人以包为单位提供和装订投标

文件,最好胶装,不易散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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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

一章《投标邀请》。

1.2 投 标 人 ( 也 称 “供 应 商 ” 、 “ 申 请 人

”):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

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 《 投 标 人 须 知 资 料 表 》 中 规 定 了 组 织 现 场 考 察

、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 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 于 未 参 加 现 场 考 察 或 开 标 前 答 疑 会 而 导 致 对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不 了 解

, 影 响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 投 标 报 价 准 确 性

、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样品

4.1 本 项 目 是 否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供 样 品 , 以 及 样 品 制 作 的 标 准 和 要 求

、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

、评标方法和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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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5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5.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

五章《采购需求》。

5.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

定 依 据 《 政 府 采 购 进 口 产 品 管 理 办 法 》 ( 财 库 〔 2007〕 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

库〔2008〕 248 号文)。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

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

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020〕

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5.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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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扶持政策:

( 1 ) 在 货 物 采 购 项 目 中 , 货 物 由 中 小 企 业 制 造 ,

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2 ) 在 工 程 采 购 项 目 中 , 工 程 由 中 小 企 业 承 建 ,

即工程施 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 3 ) 在 服 务 采 购 项 目 中 , 服 务 由 中 小 企 业 承 接 ,

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 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

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

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

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

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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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位应当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

人);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

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

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

险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

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

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

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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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

方法和评标标准》。

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

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

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

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

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

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9 号)。

5.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

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否则投标无效

5.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

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5.4 正版软件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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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

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

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

购 已 预 装 正 版 操 作 系 统 软 件 产 品 的 通 知 》 (

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

(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

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5.5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5.1

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

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

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

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

格 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5.6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6.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

胶 黏 剂 、 油 墨 、 清 洗 剂 等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产 品 的

, 属 于 强 制 性 标 准 的 , 供 应 商 应 执 行 符 合 本 市 和 国 家 的

VOCs含

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

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7 采购需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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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5.7.1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2020〕

123

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5.7.2

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

》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

第五章《采购需求》。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 标 人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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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8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

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

责 任。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

15日

,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

包 进 行 投 标 。 投 标 人 应 当 对 所 投 采 购 包 对 应 第 五 章 《 采 购

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

,否 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

释 。 投 标 人 提 交 的 支 持 资 料 和 已 印 制 的 文 献 可 以 用 外 文 , 但 相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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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内 容 应 附 有 中 文 翻 译 本 , 在 解 释 投 标 文 件 时 以 中 文 翻 译 本 为 准

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 承担。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 标 人 应 当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建议将

两部分文件做成一套)。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10.2 对 于 招 标 文 件 中 标 记 了 “实 质 性 格 式 ”文 件 的

,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

,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

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 标 无 效 。未标记“实质性格式

”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 ,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

做 出 了 响 应 , 或 申 明 与 第 五 章 《 采 购 需 求 》 的 偏 差 和 例 外

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11.2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应 包 括 为 完 成 本 项 目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和 税 费

,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内容,《投标人 须知资料表》 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

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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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

、 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 采 购 人 不 得 向 供 应 商 索 要 或 者 接 受 其 给 予 的 赠 品

、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否则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

票、 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以支票 、汇票

、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

、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

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

, 可 以 由 联 合 体 中 的 一 方 或 者 多 方 共 同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

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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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

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退还未中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 标 文 件 应 在 本 招 标 文 件 《 投 标 人 须 知 资 料 表 》

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等文挡,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17条。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

本”“电子文档”。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档和

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

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签

章。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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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字才有效。对于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和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招标文

件规定签字和盖章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4.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15.2 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逾期送达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建议:

(1)

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投标的

包号、标的名称等。

(2) 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6 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

16.1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地址接收投标文件。

16.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

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

间递交投标文件。

16.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

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16.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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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7.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7条

的规定被没收。

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 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 投

1-

2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

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18.3条的规定在开标时

宣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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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7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19 资格审查

19.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 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

具体评标事务 ,独立履行职责。

20.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

、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六 确定中标

22 确定中标人

22.1 采 购 人 将 在 评 标 报 告 确 定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名 单 中 按 顺 序 确 定 中 标 人 ,

由 采 购 人 或 者 采 购 人 委 托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方 式 确

定 中 标 人 ; 招 标 文 件 未 规 定 的 , 采 取 随 机 抽 取 的 方 式 确 定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3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自 中 标 人 确 定 之 日 起 2个 工 作 日 内

,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公 告 中 标 结 果 ,

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 作日。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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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24 废标

24.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三家的;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

。 所 签 订 的 合 同 不 得 对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事 项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 采 购 人 可 以 按 照 评 标 报 告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名 单 排 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 联 合 体 中 标 的 ,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当 共 同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

采 购 人 允 许 采 用 分 包 方 式 履 行 合 同 的 ,

中 标 人 可 以 依 法 在 中 标 后 将 中 标 项 目 的 非 主 体

、 非 关 键 性 工 作 采 取 分 包 方 式 履 行 合 同 。 本 项 目 的 非 主 体

、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

包 履 行 的 , 应 当 在 投 标 文 件 中 载 明 分 包 承 担 主 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且不得再次分包 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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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中 标 人 就 采 购 项 目 和 分 包 项 目 向 采 购 人 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5.6 “政采贷 ”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 询问与质疑

26.1 询问

26.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 构提出询问 ,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 质疑

26.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

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

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

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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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26.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6.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 代理费

27.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

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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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第三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

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

”文件(审查因素中写明“不适用”的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投标无效

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31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

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

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

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

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

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

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

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

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32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3

投标人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

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

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无须投标

人提供,

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

理机构查

询。

1-4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1

中小企业政策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33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1-1

中小企业证明文

件(本项目不适

用)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

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

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

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

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

要求。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2-1-2

拟分包情况说明

及分包意向协议

(类型一)(本

项目不适用)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

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

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

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34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的资格要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35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3-1

本项目对于联合

体的要求(本项

目不适用)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

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

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

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

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

1、1-

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

表3-2项规定。

3、本表序号3-

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

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

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

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

联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

为联合体。

提供《联

合协议》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36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3-2

政府购买服务承

接主体的要求

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

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

保障的群团组织。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1-

2投标人

资格声明

书”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

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

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4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

获取招标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中国通用招标网获取所参与

包的招标文件。

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

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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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

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

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

投标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

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

报价唯一性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的除外);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

期的;

6

实质性格式

标记为 “实质性格式”

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

7

★号条款响应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拟签订

的合同文本》中★号条款要求的;

8

分包承担主体

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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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资质(如有)

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9

分包其他要求

(如有)

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的规定;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

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10

报价的修正(

如有)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

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11

报价合理性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

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

进口产品(如

有)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

进口产品;

13

国家有关部门

对投标人的投

标产品有强制

性规定或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

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

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

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

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

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

产品已经获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

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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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

14

公平竞争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情形的;

15

串通投标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

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

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

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6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

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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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2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

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

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

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

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

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41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4.8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

认的,其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

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

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

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42

2.5.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

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

优惠政策。

3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

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

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

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43

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

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

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3.2.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

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

及)__/_。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

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

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

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以_技术服务部分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

求的响应程度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

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44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

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

)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

员会共(各)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

5

报告违法行为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

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45

二、评标标准

评分

项目

分值

评分因素分项

评分标准

价格

部分

10

报价承诺

(10分)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

0%)×100

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

同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

合医院中药饮片品种目录》中的价格提供报价承诺,否

则本项不得分。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其所投中药饮片须在“北京

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平

台”采购;承诺中药饮片采购价格按照

“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

系统平台”的阳光挂网议价结果执行,该价格包含但不

限于中药饮片费用、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

他一切附加费用,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调价。投标

人所配送的药品价格应执行采购人的中药饮片采购价格

,不得擅自加价。如因中药材原料价格波动等情况,投

标人需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批准后方可调整中药

饮片的供应价格。

商务

部分

5

对投标人服务

业绩评价

(5分)

针对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发布

前(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的中药饮片代

煎配送服务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1份有效合同的得1分

,最高得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46

页、合同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发票,并加盖公

章。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整体服务方案

及质量保障体

系(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与质量保障体系进行综

合评价,其中:

(1)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能够完全涵盖招标文件要求

的服务范围,实施方案详细合理有针对性;服务效率时

限明确、服务流程规范、服务保障标准明确、质量保障

体系科学合理,可行性强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

分;(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能够基本涵盖招标

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实施方案较为详细;服务效率时

限、服务流程规范、服务保障标准、质量保障体系相对

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方

案整体阐述略有欠缺的得3分;

(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与质量控制方案内容不

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科学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

(4)未提供服务实施方案与质量控制方案或方案不能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技术

服务

部分

85

投标人饮片供

应方案评价(8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饮片供货方案的合理性、

完善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投标人具有长期稳定的饮片供应渠道,具有规范的

饮片供应管理规范化制度,并承诺采购人提出新增中药

饮片使用及时供应,针对国家带量采购满足性供应方案

进行评价,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8 分;

(2)投标人具有较为稳定的饮片供应渠道,具有规范的

饮片供应管理规范化制度,针对国家带量采购满足性供

应方案进行评价,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得 6

分;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47

(3)投标人具有基本稳定的饮片货源渠道,饮片供应方

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 分;

(4)未提供饮片供应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评审项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针对投标人的仓储日常管

理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其中:

(1)提供的仓储日常管理方案合理、有良好的仓储管理

机制、库房管理制度全面、仓库内外环境无污染源,能

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

(2)提供的仓储日常管理方案合理、有良好的仓储管理

机制、库房管理制度全面、仓库内外环境无污染源,能

够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

(3)投标人提供的仓储日常管理方案不合理、库房管理

制度不够全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4)未提供仓储日常管理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仓储日常管理

方案

(13分)

评审项2:投标人应具有饮片常温库、阴凉库以及冷库:

(1)常温库仓储面积≥2000㎡;

(2)阴凉库面积≥2500㎡;

(3)冷库仓储面积≥70㎡。

上述三条全部满足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注:1.仓库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相应的房产证复印件

、相关仓库图片。

2.仓库为投标人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房产的

房产证(房产证明中无仓储面积的以委托合同中面积为

准)复印件、相关仓库图片。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48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本项

不得分。

评审项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饮片调

剂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中包含饮片调剂工作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差

错防范制度,提供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器具)。调剂服

务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分。

(2)方案中包含饮片调剂工作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差

错防范制度。调剂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得4分。

(3)调剂服务方案距离招标文件仍有一定差距的,得1

分。

(4)未提供仓储日常管理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调剂服务方案

(12分)

评审项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专属调配场地面积≥10

0平方米,符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饮片调剂场地

内设置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满足本项要求

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注:为本项目配置的专属调配场地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及现场照片。

代煎服务方案

(14分)

评审项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代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此项最

高10分,其中应包括1)浸泡;2)煎煮(个性化煎药)

;3)包装;4)留样;5)记录。

(1)每有一项服务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得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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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有一项方案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

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分;

(3)每有一项方案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

分。

评审项2:

对投标人提供的煎药场地、煎药机、包装机等场地和硬

件设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可供采购人专用饮片库房面积≥200平方米得1分,否

则得0分。

2、煎药区面积≥150平方米且泡药区面积≥30平方米且

代煎成品区面积≥30平方米得1分,否则得0分。

3、提供服务的专属煎药设备≥40台得1分,否则得0分。

4、提供服务的专属包装设备≥10台得1分,否则得0分。

注:需提供承诺函及现场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

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本项不得分。

配送服务方案

(6分)

评审项1:根据投标人配送服务方案(供货、配送工作

流程)的先进性、合理性、及时性、物流配送方式和配

送工具等进行评价,其中:

(1)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先进合理,能够及时

满足配送需求,标准明确,可以提供邮寄到家服务,完

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

(2)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较先进合理,能够基

本满足配送需求,标准较明确,可以提供邮寄到家服务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3)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及包装服务方案很简单,标准

不明确,可行性一般,不能提供邮寄到家服务,仅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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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

(4)未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得0分。

评审项2:投标人承诺在收到处方后;代煎药品每日至

少配送2次,上午11:00以前的处方,当日下午16:00

以前配送至医院;上午11:00以后的处方,次日上午8:

00点以前配送至医院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

分。

应急预案的评

价(5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

合评价,其中:

(1)应急预案针对保障中药饮片供应、代煎配送及信息

系统故障等方面,提供完善详细的处理方案和处置措施

,能够最大程度降低对采购人的影响得5分;

(2)应急预案针对保障中药饮片供应、代煎配送及信息

系统故障等方面提供较为完善的处理方案和处置措施,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对采购人的影响得2分;

(3)应急预案针对保障中药饮片供应、代煎配送及信息

系统故障等方面,提供的处理方案简单、处置措施较为

描述不清晰的得0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负责人进行评价:

本负责人具备中药中级专业(含中药执业药师)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0年的得2分,否则

不得分。

注:提供负责人简历表、相关资质资格证书、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服务人员配备

情况评价

(10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实施团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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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应由处方调剂代煎人员、处方复核人员、煎药室负

责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并至少派出2名中药学

专业技术人员派驻到采购人处负责自煎药饮片调剂。从

投标人项目人员配备合理性、职责分工明确性、人员经

验等方面对项目团队成员进行评价:

(1)人员安排及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相关人员资格资质证书

齐全的得8分;

(2)人员安排及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各专业管理人

员、技术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分工较为明确、相关人员

资格资质证书较齐全的得6分;

(3)人员安排及组织机构设置合理性与项目需求有一定

差距,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性与项目需

求有一定差距、相关证书不够齐全的得2分;

(4)未提供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备方案的得0分。

注:1)提供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表、相关团队成员身份

证复印件、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不能派出2名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派驻到采购人处负

责自煎药饮片调剂的,本项得0分。

信息系统对接

方案

(5分)

根据投标人对中药饮片代煎提供的“信息系统”(包括

:①全过程记录、电子签名(签章)、时间信息采集方

案;②可查询调剂代煎进度方案;③全流程中各时段预

警方案;④网络系统运行应急预案;⑤获取数据与采购

人对账功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上述 5 项方案中:

(1)每有 1 项方案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需求得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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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2)每有 1

项方案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

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 0.5 分

(3)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得 0 分。

临床科室在临

床服务、科学

研究等方面的

临方加工服务

方案(7分)

针对投标人提供的临方加工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不

限于临床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临方加工服务;中药

饮片打粉、粉碎等服务;丸、散、膏、丹等剂型的加工

服务,其中:

(1)投标人对拟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且符

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得7分;

(2)投标人对拟提供的服务方案虽阐述但并未贴合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细节及措施的,

得3分;

(3)投标人对服务方案未进行阐述的,得1分

(4)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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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为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提供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服务、代煎中药的

调剂及配送服务、协助自煎药调剂服务、能够满足临床科室在临床服务、科学研究的

临方加工服务。投标人应具有保证所生产或经营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的质量保障

体系,建立药品质量档案,确保所供应中药饮片的质量,并能提供规范、专业、及时

的调配、代煎、配送等服务。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

本项目采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

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

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

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

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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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4.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

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5.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

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投标人应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投标人应具备充足的饮片供应能力,应至少与三家符合要求的中药饮片供应

商具有合作协议(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并提供中药饮片供应商的《中药饮

片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书或GMP符合性检查资料

)。

3.供应品种能够满足采购人临床使用以及医院规模发展的需要。投标人应配备足

够数量和足够品种的饮片,常用品种应达到500种以上且承诺全部能提供质检报告。属

于道地药材的中药饮片,需提供道地饮片的种植基地合作协议或采购协议等客观证明

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医疗用毒性药品

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医

疗机构委托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规范(试行)》(京

中医药医政字〔2024〕117号、《北京市中药饮片调剂规程》、《处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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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中药煎室管理规范》(国中医药发〔2009〕3号)、《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国中医药发〔2007〕11号)、《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国中医药发〔2009〕4号

)、《北京市示范中药房》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中药饮片的调剂、代煎及质

量管理工作,为采购人提供同质化服务,为不同院区提供的中药饮片质量必须保持一

致,不允许有质量参差的情况出现,并接受采购人全程监管。

5.投标产品的包装应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

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

6.投标人同意接受采购人派驻有资质的人员监管中药饮片代煎、配送的质量环节

,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养护、煎煮、配送,检查核对代煎药剂的质量管理工作。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以实际各中药饮片产品的销售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每种饮片的最低采购量。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项目(标的)交付(执行)的时间:以实际中药饮片的供应、调配、代煎

、配送等订单为准。

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地点: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指定地点。包括但不

限于:

(1)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小庄院区指定地点

(2)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东坝院区指定地点

(3)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大屯院区指定地点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为采购人提供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服务、代煎中药的调剂及配送

服务、协助自煎药调剂服务、能够满足临床科室在临床服务、科学研究的临方加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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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能力,并需要严格遵照医院采购目录,保证货源渠道合法正规,确保医院临床使

用中药饮片的合法性、安全性、稳定性。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所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生产/购进

、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实施有效质量控制,重点审查中药材的真伪及掺假掺杂情况,

购销记录真实、完整,保证产地、来源和去向可追溯。不得违规采购和销售。具体要

求详见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中药饮片的购销

管理及仓储日常管理,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同时,按要求配备技术人员,做好中药

饮片调配、代煎、配送等服务,并做好应急预案。将中药饮片在规定的时间内配送到

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后,按照采购人的申请定单,共同核对货物包装、标签、外观

、形状、数量等。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在合同期内按采购人现行采购饮片的价格进行饮片供应,如有变化需经采购

人批准同意(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其所投中药饮片须在“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

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平台”采购;承诺中药饮片采购价格按照

“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平台”的阳光挂网议价结

果执行,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中药饮片费用、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

切附加费用,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调价。投标人所配送的药品价格应执行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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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药饮片采购价格,不得擅自加价。如因中药材原料价格波动等情况,投标人需向

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批准后方可调整中药饮片的供应价格。

3、投标人在运输中药饮片、代煎药及临方加工品过程中必须采用适合的周转设施

、运输工具、保存方法,确保中药饮片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破损、污染、变质。如在

投标人运输、保管过程中发生破损、丢失等现象,投标人负责补发并承担相应费用。

4、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要求,有国

家标准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其余必须满足地方(北京)标准或炮制规范。投标人应严

格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医

药条例》、《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

煎药室管理规范》、《医疗用毒性药品

管理办法》、《北京市医疗机构委托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

服务管理指南/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中药饮片的供应、调剂、代煎

、临方加工服务及质量管理工作。投标人为本次服务项目提供的中药饮片均应满足以

下要求:

(一)供应及配送中药饮片

1.投标人所供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应完全覆盖《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饮

片品种目录》,其中品种数目满足率应为100%、药品级别符合率100%或高于现使用饮

片等级(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货数量不应出现供应不足或缺药少药

等现象。如采购人有新增中药饮片使用需求,投标人应在采购人提出后及时供应。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所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生产/购

进、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实施有效质量控制,重点审查中药材的真伪及掺假掺杂情况

,购销记录真实、完整,保证产地、来源和去向可追溯。不得违规采购和销售(需提

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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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能够提供道地药材(至少60种,品种为《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中

药饮片品种目录》内品种,需提供道地饮片的种植基地租赁协议或采购协议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为应对采购人中药饮片使用拓展需求,投标人具备提供野生保护动物品种和毒

性饮片品种的能力。

5.投标人应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具备营业场所、办公用房和常温库、阴凉库、冷

藏库、冷藏设备、细料柜等。提供的仓储日常管理方案合理、有良好的仓储管理机制

、库房管理制度全面、仓库内外环境无污染源,仓储、养护和运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保障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

6.投标人应具有保证所生产、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的规章制度和质量保障

体系,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和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效果,保障人

民用药安全。经营饮片品种来源、质量有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

规范》(最新版)等标准及规范,并承诺所供应的中药饮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具

有《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以及未来新推出的标准及规范,并可接受采购人质检人

员的正常监督和检查,以满足医院临床使用以及医疗规模发展。(需提供承诺书)

7.中药饮片不得出现虫蛀、霉变、结串、走油、酸败、变色等现象;饮片外观整

洁,不得出现碎颗粒及灰尘、杂质太多等情况。如发现水分超标、霉变虫蛀、以次充

好、掺杂使假、染色、增重

等质量不合格现象,除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外,将对投标人予以警告、列入不良记录

、直至取消其供货资格。

8.投标人应全权负责医院饮片的质量问题,如有不合格药品应负责赔偿及履行违

约责任。如患者提出与质量相关的意见,由投标人负责解释,避免纠纷。投标人应定

期接受和配合采购人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监督检查需要的相关资质、信息和

其他所需物资(如抽检饮片等)。(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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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饮片质保期,执行《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得提供半年内的近效

期药品,如遇三个月内药品滞销,由投标人负责调换。

10.投标人应在药品的有效期内保证药品的质量。在有效期内对确因药品检验表明

是药品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应实施补偿措施,投标人须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药品并

承担所需费用。更换药品应在得到通知后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11.拥有标本室或留样室、检测室及检测仪器(自有或租赁均可):满足《中国药

典》2020

年版农药残留、重金属元素含量等有害物质检测、黄曲霉毒素含量、DNA(PCR

法)检测的设备,含有气质联用仪器和液质联用仪器,高效液相色谱仪。

12.投标人应具备专业医药现代化仓储能力,以保证采购人所需药品的全面性、及

时性(提供证明文件),设有常温库、阴凉库、标本室、留样室。

13.通过现代化技术确保中药饮片质量的能力和药品质量追溯能力,具备饮片信息

追溯体系,能提供药品质量溯源信息,提供可溯源品种及共建或生产基地。(需提供

饮片品种二维码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中药饮片首次采购前需给采购人送样审核、备案,此后饮片验收药品质量应与

留样一致。验收入库后,支持采购人有关人员随时进行中药饮片质量抽查,若遇到质

量问题,应按照采购人有关规定处罚。

15.投标人应有相应的供货、发货工作流程以及应急方案。对于提前识别和预防可

能发生的重大隐患事故、保障中药饮片安全和供应等方面,提供完善详细的处理方案

和处置措施。

16.须具有履行合同必备的中药饮片的供应保障能力、质量检验控制流程及与药品

配送相适应的经营队伍和质量管理制度、药学及质检技术人员。

★17.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在“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

子系统平台”中下单的品种和数量配送,投标人不得随便更改其中的内容,药品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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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同时到达,不能同时到达视为违约,并承诺供需的所有品种在合作期限中(投标人

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8.投标人须全力保障采购人中药饮片的临床供应,如遇特殊情况出现断货时,需

提前作出书面说明(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9.配送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按合同要求对采购人提供配送服务至采购人或指定

地点,每次配送的时间原则上在投标人收到采购人下单后的次日8:00前送达,属加急

药品应按采购人的通知要求在下单后6小时内送达。投标人配送药品必须使用国家规定

的封闭式货车进行配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0.中药饮片包装标签印制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标签的有关要求

,包装必须印有或贴有标签,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

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

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21.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

说明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中药饮片须使用无毒、无害的包装材

料,并符合国家对药品包装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印刷物质,包装材料上的

文字标识应当清晰易辨、清楚醒目,避免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问题,不得以粘贴

、剪切、涂改等方式删改或者补充标示内容。

22.中药饮片应选用能保证其储存和运输期间质量的包装材料或容器,有温度要求

的药品运输投标人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保证运输途中温度符合要求。

23.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服务规范,供货退货及时(尤其是

短缺品种、廉价品种等配送及时),售后服务完善。

24.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现场逐一清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重量及药

品质量,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将合格药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人需

出具到货清单,由采购人指定收货人员进行验收签字。如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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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无条件在24小时内更换合格品种。因中药饮片质量、效期等因素发生退货,须在5个

工作日之内提供退货单据。

25.投标人所提供药品经鉴定如有质量问题,(质量标准以投标人提交的《药品及

服务质量保证书》为准),投标人应为采购人办理退换货,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6.投标产品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经采购人同意后,投标人方能变更中药饮片生产厂家,并向采购人提交变

更后生产厂家的相应资质(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投标人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能提

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在供货过程中,如发现水分超标、霉变虫蛀、以次充好、掺杂使

假、染色、增重等质量不合格现象,除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外,第一次出现以上质量

问题对投标人进行警告,第二次出现则直接取消供货资格。

(二)代煎中药的调剂及配送

1.投标人所供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应符合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饮片常用

品种需求(毒性饮片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特殊要求的饮片品种除外),避免货源短缺

和价格波动,维持医患满意度。

2.

投标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饮片,提供饮片品种、规格、以及代煎服务,不得私自增减

药品的品种。投标人积极配合采购人后续新增中药饮片品种及其他院区的中药饮片的

使用需求,并提供具体实施保障。

3.投标人具备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能力,符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供应的

饮片质量检验符合《中国药典》(最新版)或《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地方标

准。经营饮片品种来源、质量有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选派中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监督药品质量验收,并可接受采购人质检人员的正常监督和检

查,以满足采购人临床使用以及医疗规模发展。(需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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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煎药设备与设施、人员、煎药操作方法参照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医疗

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应按国家相应煎药质量标准执行,保证煎药质量,并定

期接受采购人专业人员监督检查,如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

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如患者提出投诉或意见,由投标人负责解释直至投诉或意见得

到解决,避免纠纷。

5.投标人必须具备符合北京市相关中药饮片调配要求的场地条件。调配场地面积

符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且与采购人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不低于100平方米,

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有良好的通风、除

尘及消防等设施。饮片调剂场地内须设置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调配毒性

中药材,应符合《北京市医疗用毒性中药材及其饮片生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投标

人开展中药饮片调剂的场地应配备与采购人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的饮片调剂设备

设施,如除湿机、通风设备等中药饮片储存设备和药斗(架)、调剂台、称量用具等

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器具)。投标人负责提供药斗子、调剂台、戥秤、煎药机、通风

设备、除湿、智能调剂系统等调剂代煎工作相关的设施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并有计量报告。

6.仓储条件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

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中

药饮片的保管及饮片质量由投标人负责,每月安排一次盘点,出现盈亏情况由投标人

全部承担,并每月向医院递交盘点报告,要求符合北京市中药饮片调配要求的场地,

符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且与医院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且宽敞、明亮、地

面墙面屋顶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消防等设施。

7.

投标人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中药学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资质要求:投标人应由

药学专业服务人员进行饮片的调剂、代煎、复核和保管等相关工作。其中,处方调剂

代煎人员均取得中药学专业上岗资格证书,具备调剂资质:处方复核人员需具备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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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专业中级职称或中药执业药师。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参加药监局每年组织的执业药师人

员继续教育和本企业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采购人选派中药

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监督代煎中药饮片的处方审核、调配和复核工作,

投标人可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协助开展审方、调配、复核工作,人员资质应当符合《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等相关规定。投标人煎药部门的负

责人应当具有中药中级专业(含中药执业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年以上专业

工作经验。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煎

药工作。煎药室负责人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药人员应为中药

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8.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饮片调剂工作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和记录。中

药饮片调剂质量应符合门诊部中药饮片相关调剂要求,保证药味和剂数调剂准确。计

量器具符合相关要求,定时检定合格。饮片调剂重量误差每剂≤5%。投标人应承诺遵

守《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北京市中药饮片调剂规程》,并配合完成《北京市

示范中药房》和临床中药学重点专科建设(提供承诺书)。

9.为保证代煎中药的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投标人应该按照《医疗机构中药煎药

室管理规范》等法规开展相关业务,煎药容器、煎药用水、煎药布袋,包装材料等核

心要素符合要求:煎药容器应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

等易腐蚀器皿;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相关

要求;煎药用水应为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煎药布袋应无毒害、耐用、耐高温

、有滤过功能;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材料

)标准》要求。

10.按时送药,配送方案应完整合理,完全满足需求,按采购人下达计划,保障中

药饮片品种、规格和数量。投标人配备专用车辆用于药品运输,并承诺按照采购人要

求的配送时间配送,按产能按批次配送回医院窗口,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

全。保证每日送药不少于2次,基本原则上午11:00以前处方,当日下午16:00前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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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采购人指定地点;上午11:00以后处方,次日上午8:00点前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要求调剂及煎药流程在实际运用中的合理性并能符合中

医中药的特色。调剂地点的设备应符合智慧药房的需要,各个环节均有防止人工出现

疏漏的方法,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说明和承诺。

11.投标人还应根据患者配送意愿需求及采购人给患者的增值服务提供送药到家服

务。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配送地址,北京市六环内提供中药代煎药品免费邮寄到家服务

,所涉快递费由投标人承担;北京市六环外地址的患者,邮寄费用按实际快递费用由

患者承担,采用快递到付。投标人应协助采购人与快递企业设立患者自主选择快递到

家的小程序及物流提示,并与采购人、快递公司签署到家配送三方合同。

12.投标人自有信息系统能够保证处方信息传送畅通(医生开完处方,能即时传至

投标人的系统界面,投标人据此处方调剂并按照代煎药时间要求送达医院发药窗口)

13.投标人自有信息系统能够与采购人系统对接保证处方实时传输并保证信息的安

全性,要求流程完善、适应系统的要求,保证从收方到患者收药中所有环节系统有记

录做到随时可查,同时做到患者通过投标人提供的方式对每个环节可查,具体实施时

间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同时要保证医院 HIS

系统及网络信息绝对安全,投标人接收医院药师审核完毕的处方信息,须取得信息安

全三级等级保护资质认定。

14.投标人应配备相应的软硬件系统与采购人信息系统对接,接收医院药师审核完

毕的处方信息,并可通过信息系统向采购人反馈处方调剂进度等信息。投标人配备的

软硬件系统还应及时更新与采购人信息系统发展相适应。

15.采用信息化的技术手段进行饮片调剂、煎煮全流程的电子监控(高清摄像)可

供采购人实时查看,实行实时无死角监控,满足日常监督管理和事故调查的需要。每

张处方调剂饮片拍照,每张处方饮片煎煮前、后(药渣)拍照,饮片录像及照相信息

最少保存3个月,并可实时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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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16.投标人应当建立代煎药品留样制度,妥善保存至少 7

天,实现可追溯,到期留样处置应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

17.投标人因确保对患者的信息保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患者隐私。投标人

应当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和管理,妥善保管相关信息并定期销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

息。投标人代煎相关数据传递的互联网信息系统均应当符合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

求。

18.投标人提供代煎、配送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18.1将代煎服务进行再委托;

18.2承接的代煎服务量超出其服务能力;

18.3在受托期间一年之内因饮片质量问题受到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

18.4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全程质控;

18.5不配合采购人向服务平台报送相关信息,或瞒报、漏报信息;

18.6对代煎服务进行广告宣传;

18.7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

(三)协助自煎药调剂

投标人应依据《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至少派出2名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派驻采

购人处负责自煎药饮片调剂,需随采购人业务发展调整工作人员数量及工作地点。投

标人需负责对派出的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并附有考核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所派出人

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其基本业务技术素质符合采购人

考核标准,能完全满足采购人业务需求且人员工作经验丰富。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

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能够满足临床科室在临床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临方加工

投标人能够提供满足临床科室在临床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临方加工服务。提

供中药饮片打粉、粉碎等服务项目,并能够满足院方的其他需求,如丸、散、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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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等剂型的加工服务,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人员,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

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五)其它

1.投标人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

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采购人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采购人保密的责任

。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2.投标人应配合完成每年上级单位或有检查授权或权限的单位,对中药饮片、代

煎服务、临方加工服务的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等。

3.投标人应建立突发情况应急措施以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如投标人出现突发

疫情、调剂场地需要封闭消毒或有工作人员因密接需要隔离等情况,投标人应有相应

的应急预案,保证采购人饮片中药饮片、代煎药、临方加工品等的正常供应及配送。

4.投标人对中药饮片质量、调剂质量、煎药质量负责,因药品质量不合格或煎药

过程不符合国家及部委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如因此给采购人

或者第三人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投标人派驻采购人的工作人员须遵守采购人各项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签订承诺

书。工作人员受投标人委派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过程中,自身发生人身损害或导致采购

人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

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6.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如遇国家、地区政策变动引起价格或其它相关内容变

更,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文件并与采购人协商确认。

★7.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品种需符合国家带量采购的品

种要求,需确保其产品在国家带量采购的目录范围内,并且能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

调整及时更新带量采购产品品种目录,以确保符合最新的政策要求。需满足带量采购

品种供应(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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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8.采购人按投标人实际采购配送并经采购人药事部门专人验收合格的中药饮片采

购量支付饮片采购费用,投标人每月初提供上个月中药饮片的供货汇总清单,经采购

人药事部门专人核对无误后,投标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按照采购人

汇款账期支付款项。

代煎服务费用由采购人代收,以医院HIS统计数据为准核算,双方核对后采购人

按代煎服务费用的不高于50%支付给投标人,按月结算,投标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

人在收到发票后按照采购人汇款账期支付款项。代煎服务费用按照“机械煎药:4元

/付药”、“ 机械煎药(浓煎):4.8元/付药”计取。

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的饮片采购费用及投标人所报比例计算的代煎服务费用已

包含投标人饮片消耗(含损耗)/调剂/煎煮/质检及配送在内的所需人员/设备/软硬件

等所有费用, 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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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饮片品种目录》

序号

药品名称

预估年采购量(2023和2024平均年采购量)向

下取整

单位

批发单价

(元)

总预算进货金额(元)

向下取整

备注

1

荜茇

5.00

kg

160.00

800.00

2

百部

76.00

kg

112.00

8512.00

3

北败酱草

286.00

kg

24.00

6864.00

4

半边莲

20.00

kg

88.00

1760.00

5

百合

831.00

kg

94.69

78687.39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6

白花蛇舌草

679.00

kg

88.00

59752.00

7

白及

35.00

kg

552.00

19320.00

8

八角茴香

377.00

kg

100.00

37700.00

9

槟榔

16.00

kg

52.00

832.00

10

白蔹

3.00

kg

78.00

234.00

11

板蓝根

99.00

kg

76.00

7524.00

12

白茅根

146.00

kg

40.00

5840.00

13

白前

78.00

kg

168.00

13104.00

14

白芍

1111.00

kg

124.39

138197.29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15

北沙参

166.00

kg

104.00

17264.00

16

白头翁

1.00

kg

96.00

96.00

17

白薇

7.00

kg

66.00

462.00

18

萹蓄

138.00

kg

20.00

2760.00

19

白鲜皮

154.00

kg

236.00

36344.00

20

白英

141.00

kg

28.00

3948.00

21

白芷

628.00

kg

24.09

15128.52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22

白术

1223.00

kg

138.50

169385.5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23

半枝莲

142.00

kg

44.00

6248.00

24

柏子仁

228.00

kg

236.00

53808.00

25

炒白扁豆仁

119.00

kg

50.00

5950.00

26

醋鳖甲

185.00

kg

288.00

53280.00

27

炒槟榔

6.00

kg

58.00

348.00

28

川贝母

21.00

kg

8400.00

176400.00

29

侧柏炭

9.00

kg

41.20

370.80

30

侧柏叶

56.00

kg

20.00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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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31

炒草果仁

12.00

kg

192.00

2304.00

32

醋柴胡

290.00

kg

300.00

87000.00

33

草豆蔻

9.00

kg

32.00

288.00

34

炒稻芽

6.00

kg

15.20

91.20

35

醋莪术

407.00

kg

40.00

16280.00

36

醋龟甲

219.00

kg

748.00

163812.00

37

炒谷芽

47.00

kg

17.20

808.40

38

柴胡

1015.00

kg

312.00

316680.00

39

炒槐花

41.00

kg

56.00

2296.00

40

抽葫芦

0.00

kg

65.20

0.00

41

炒僵蚕

96.00

kg

408.00

39168.00

42

炒决明子

328.00

kg

42.00

13776.00

43

醋鸡内金

349.00

kg

31.20

10888.80

44

炒芥子

80.00

kg

39.20

3136.00

45

炒莱菔子

160.00

kg

28.00

4480.00

46

炒蔓荆子

44.00

kg

96.00

4224.00

47

川木通

8.00

kg

28.00

224.00

48

炒麦芽

223.00

kg

6.85

1527.55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49

醋没药

128.00

kg

60.00

7680.00

50

炒牛蒡子

83.00

kg

76.00

6308.00

51

川牛膝

490.00

kg

47.20

23128.0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52

陈皮

1260.00

kg

14.39

18131.4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53

垂盆草

42.00

kg

44.00

1848.00

54

陈皮炭

0.00

kg

19.20

0.00

55

车前草

119.00

kg

24.00

2856.00

56

醋青皮

83.00

kg

28.00

2324.00

57

醋乳香

121.00

kg

120.00

14520.00

58

蚕沙

191.00

kg

22.80

4354.80

59

赤芍

568.00

kg

165.00

93720.00

60

醋三棱

339.00

kg

45.20

15322.80

61

穿山龙

95.00

kg

54.00

5130.00

62

炒山楂

86.00

kg

13.90

1195.4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63

楮实子

22.00

kg

55.20

1214.40

64

炒酸枣仁

804.00

kg

1560.00

1254240.00

65

蝉蜕

102.00

kg

1152.00

117504.00

66

炒王不留行

70.00

kg

35.20

24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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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67

刺五加

203.00

kg

120.00

24360.00

68

醋五灵脂

72.00

kg

100.00

7200.00

69

醋五味子

332.00

kg

388.00

128816.00

70

川芎

1175.00

kg

29.70

34897.5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71

赤小豆

177.00

kg

35.20

6230.40

72

醋香附

537.00

kg

50.00

26850.00

73

醋延胡索

220.00

kg

152.00

33440.00

74

茺蔚子

15.00

kg

49.60

744.00

75

炒紫苏子

209.00

kg

44.00

9196.00

76

炒栀子

136.00

kg

43.20

5875.20

77

淡豆豉

110.00

kg

48.00

5280.00

78

代代花

14.00

kg

156.00

2184.00

79

大腹皮

36.00

kg

19.20

691.20

80

地肤子

124.00

kg

48.00

5952.00

81

当归

1150.00

kg

129.80

149270.0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82

煅蛤粉

47.00

kg

14.00

658.00

83

地骨皮

104.00

kg

224.00

23296.00

84

冬瓜皮

117.00

kg

28.00

3276.00

85

地黄

1013.00

kg

26.20

26540.6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86

大黄

154.00

kg

48.00

7392.00

87

独活

326.00

kg

76.00

24776.00

88

大黄炭

4.00

kg

55.20

220.80

89

地黄炭

4.00

kg

96.00

384.00

90

大蓟

0.00

kg

14.00

0.00

91

地龙

155.00

kg

460.00

71300.00

92

冬凌草

17.00

kg

94.40

1604.80

93

大青盐

30.00

kg

10.00

300.00

94

党参

1132.00

kg

187.45

212193.4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95

丹参

1505.00

kg

43.70

65768.5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96

丁香

52.00

kg

188.00

9776.00

97

灯心草

8.00

kg

760.00

6080.00

98

大血藤

59.00

kg

22.00

1298.00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71

99

地榆

54.00

kg

48.00

2592.00

100

稻芽

3.00

kg

13.20

39.60

101

地榆炭

5.00

kg

54.00

270.00

102

独一味

3.00

kg

400.00

1200.00

103

杜仲

227.00

kg

33.90

7695.3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104

大枣

665.00

kg

45.20

30058.00

105

煅自然铜

14.00

kg

25.20

352.80

106

灯盏细辛

50.00

kg

800.00

40000.00

107

淡竹叶

121.00

kg

52.00

6292.00

108

鹅不食草

3.00

kg

64.00

192.00

109

阿胶珠

34.00

kg

2500.00

85000.00

110

麸炒白术

887.00

kg

124.00

109988.00

111

麸炒椿皮

2.00

kg

25.20

50.40

112

麸炒苍术

492.00

kg

400.00

196800.00

113

麸炒冬瓜子

85.00

kg

28.00

2380.00

114

麸炒芡实

125.00

kg

108.00

13500.00

115

麸炒山药

240.00

kg

168.00

40320.00

116

麸炒薏苡仁

526.00

kg

16.99

8936.74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117

麸炒枳壳

492.00

kg

140.00

68880.00

118

麸炒枳实

513.00

kg

175.00

89775.00

119

蜂房

25.00

kg

1000.00

25000.00

120

防风

432.00

kg

720.00

311040.00

121

防己

179.00

kg

232.00

41528.00

122

茯苓

2206.00

kg

33.99

74981.94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123

茯苓皮

72.00

kg

24.00

1728.00

124

浮萍

29.00

kg

44.00

1276.00

125

覆盆子

92.00

kg

220.00

20240.00

126

茯神

751.00

kg

156.00

117156.00

127

佛手

75.00

kg

328.00

24600.00

128

麸神曲

29.00

kg

20.00

580.00

129

凤尾草

177.00

kg

28.00

4956.00

130

浮小麦

417.00

kg

20.00

8340.00

131

藁本

12.00

kg

196.00

2352.00

132

甘草

1085.00

kg

100.00

108500.00

133

葛根

978.00

kg

76.00

74328.00

134

广藿香

118.00

kg

60.00

7080.00

135

干姜

417.00

kg

72.00

30024.00

136

谷精草

14.00

kg

128.00

1792.00

137

广金钱草

148.00

kg

68.00

10064.00

138

鬼箭羽

57.00

kg

200.00

11400.00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72

139

瓜蒌

346.00

kg

124.00

42904.00

140

高良姜

29.00

kg

44.00

1276.00

141

瓜蒌皮

32.00

kg

60.00

1920.00

142

枸杞子

748.00

kg

200.00

149600.00

143

甘松

45.00

kg

120.00

5400.00

144

谷芽

11.00

kg

16.00

176.00

145

桂枝

866.00

kg

13.79

11942.14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146

黄柏

264.00

kg

50.00

13200.00

147

黑豆

19.00

kg

28.00

532.00

148

海风藤

22.00

kg

32.00

704.00

149

荷梗

1.00

kg

25.20

25.20

150

槐花

94.00

kg

38.00

3572.00

151

红花

903.00

kg

107.33

96918.99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152

合欢花

320.00

kg

188.00

60160.00

153

合欢皮

460.00

kg

16.49

7585.4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154

槐花炭

0.00

kg

76.00

0.00

155

花椒

448.00

kg

240.00

107520.00

156

化橘红

80.00

kg

48.00

3840.00

157

红景天

281.00

kg

800.00

224800.00

158

黄连

337.00

kg

480.00

161760.00

159

槐米

1.00

kg

116.00

116.00

160

火麻仁

150.00

kg

44.00

6600.00

161

海螵蛸

347.00

kg

45.20

15684.40

162

红芪

349.00

kg

800.00

279200.00

163

红曲

72.00

kg

400.00

28800.00

164

黄芪

3205.00

kg

40.68

130379.4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165

黄芩

764.00

kg

228.00

174192.00

166

红参片

3.00

kg

600.00

1800.00

167

荷叶

197.00

kg

28.00

5516.00

168

黄药子

3.00

kg

17.20

51.60

169

海藻

31.00

kg

44.00

1364.00

170

虎杖

56.00

kg

40.00

2240.00

171

黑芝麻

78.00

kg

40.00

3120.00

172

诃子肉

19.00

kg

36.00

684.00

173

卷柏

25.00

kg

34.00

850.00

174

焦槟榔

26.00

kg

56.00

1456.00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73

175

酒白芍

75.00

kg

75.20

5640.00

176

焦白芍

124.00

kg

75.20

9324.80

177

焦白术

9.00

kg

94.40

849.60

178

酒苁蓉

138.00

kg

336.00

46368.00

179

韭菜子

9.00

kg

88.00

792.00

180

酒当归

26.00

kg

196.00

5096.00

181

酒大黄

57.00

kg

52.00

2964.00

182

锦灯笼

4.00

kg

196.00

784.00

183

桔梗

428.00

kg

81.80

35010.4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184

鸡骨草

2.00

kg

44.00

88.00

185

鸡冠花

3.00

kg

58.00

174.00

186

焦谷芽

2.00

kg

17.20

34.40

187

菊花

712.00

kg

452.00

321824.00

188

姜黄

55.00

kg

31.00

1705.00

189

酒黄精

225.00

kg

268.00

60300.00

190

姜厚朴

440.00

kg

45.20

19888.00

191

酒黄芩

19.00

kg

120.00

2280.00

192

荆芥

170.00

kg

11.95

2031.5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193

荆芥穗

16.00

kg

64.00

1024.00

194

荆芥炭

8.00

kg

45.20

361.60

195

橘络

11.00

kg

180.00

1980.00

196

金莲花

99.00

kg

452.00

44748.00

197

椒目

2.00

kg

17.20

34.40

198

焦麦芽

212.00

kg

20.00

4240.00

199

决明子

442.00

kg

42.00

18564.00

200

酒女贞子

498.00

kg

36.00

17928.00

201

金荞麦

80.00

kg

39.20

3136.00

202

焦神曲

325.00

kg

24.00

7800.00

203

焦山楂

266.00

kg

32.00

8512.00

204

姜炭

3.00

kg

140.00

420.00

205

鸡血藤

1112.00

kg

72.00

80064.00

206

橘叶

1.00

kg

28.00

28.00

207

金银花

325.00

kg

141.00

45825.0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208

金银花炭

0.00

kg

452.00

0.00

209

酒萸肉

286.00

kg

71.99

20589.14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210

金樱子

59.00

kg

36.00

2124.00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74

211

焦栀子

22.00

kg

44.00

968.00

212

昆布

14.00

kg

21.20

296.80

213

苦地丁

26.00

kg

33.20

863.20

214

款冬花

31.00

kg

500.00

15500.00

215

苦参

172.00

kg

96.00

16512.00

216

罗布麻叶

34.00

kg

87.00

2958.00

217

龙胆

34.00

kg

184.00

6256.00

218

蓼大青叶

30.00

kg

44.00

1320.00

219

芦根

211.00

kg

44.00

9284.00

220

鹿角镑

3.00

kg

316.00

948.00

221

鹿角霜

80.00

kg

284.00

22720.00

222

龙葵

39.00

kg

24.00

936.00

223

漏芦

18.00

kg

42.00

756.00

224

路路通

105.00

kg

15.20

1596.00

225

连翘

248.00

kg

102.00

25296.0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国药集团北京华

邈药业有限公司

226

络石藤

38.00

kg

15.20

577.60

227

莲须

0.00

kg

216.00

0.00

228

鹿衔草

22.00

kg

48.00

1056.00

229

凌霄花

26.00

kg

332.00

8632.00

230

龙眼肉

263.00

kg

104.00

27352.00

231

莲子

272.00

kg

108.00

29376.00

232

灵芝

147.00

kg

112.00

16464.00

233

荔枝核

25.00

kg

19.20

480.00

234

莲子心

34.00

kg

184.00

6256.00

235

蜜百部

44.00

kg

84.00

3696.00

236

马鞭草

238.00

kg

19.00

4522.00

237

蜜白前

9.00

kg

232.00

2088.00

238

绵萆薢

212.00

kg

44.00

9328.00

239

马齿苋

97.00

kg

20.00

1940.00

240

麦冬

996.00

kg

109.95

109510.2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241

牡丹皮

336.00

kg

143.00

48048.0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242

毛冬青

2.00

kg

21.20

42.40

243

木瓜

75.00

kg

26.39

1979.25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244

玫瑰花

361.00

kg

400.00

144400.00

245

蜜瓜蒌子

25.00

kg

98.40

2460.00

246

梅花

30.00

kg

304.00

9120.00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75

247

木蝴蝶

25.00

kg

79.20

1980.00

248

麻黄根

15.00

kg

96.00

1440.00

249

蜜槐角

2.00

kg

25.20

50.40

250

墨旱莲

146.00

kg

13.20

1927.20

251

蜜款冬花

39.00

kg

420.00

16380.00

252

密蒙花

16.00

kg

96.00

1536.00

253

蜜麻黄

55.00

kg

34.00

1870.00

254

蜜枇杷叶

125.00

kg

28.00

3500.00

255

蜜桑白皮

76.00

kg

56.00

4256.00

256

木香

181.00

kg

64.00

11584.00

257

麦芽

103.00

kg

19.20

1977.60

258

木贼

34.00

kg

28.00

952.00

259

猫爪草

103.00

kg

212.00

21836.00

260

蜜紫菀

90.00

kg

96.00

8640.00

261

南沙参

38.00

kg

112.00

4256.00

262

牛膝

382.00

kg

34.99

13366.18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263

藕节

4.00

kg

22.00

88.00

264

藕节炭

13.00

kg

34.00

442.00

265

胖大海

64.00

kg

444.00

28416.00

266

蒲公英

565.00

kg

17.99

10164.35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267

炮姜

51.00

kg

108.00

5508.00

268

片姜黄

17.00

kg

32.00

544.00

269

佩兰

140.00

kg

52.00

7280.00

270

茜草

82.00

kg

460.00

37720.00

271

茜草炭

9.00

kg

300.00

2700.00

272

青风藤

203.00

kg

24.00

4872.00

273

青果

5.00

kg

84.00

420.00

274

羌活

222.00

kg

392.00

87024.00

275

青蒿

46.00

kg

20.00

920.00

276

秦艽

119.00

kg

380.00

45220.00

277

青椒

105.00

kg

100.00

10500.00

278

瞿麦

34.00

kg

11.20

380.80

279

苘麻子

6.00

kg

20.00

120.00

280

千年健

12.00

kg

35.20

422.40

281

秦皮

11.00

kg

24.00

264.00

282

拳参

106.00

kg

96.00

10176.00

283

芡实

123.00

kg

132.00

16236.00

284

青葙子

10.00

kg

74.80

748.00

285

忍冬藤

51.00

kg

23.20

1183.20

286

肉桂

393.00

kg

96.00

37728.00

287

人参片

240.00

kg

1800.00

432000.00

288

桑白皮

29.00

kg

45.20

1310.80

289

山慈菇

40.00

kg

5000.00

200000.00

290

石菖蒲

489.00

kg

108.00

52812.00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76

291

柿蒂

1.00

kg

60.00

60.00

292

熟大黄

28.00

kg

55.20

1545.60

293

熟地黄

544.00

kg

44.00

23936.00

294

射干

46.00

kg

128.00

5888.00

295

丝瓜络

69.00

kg

120.00

8280.00

296

石斛

161.00

kg

144.00

23184.00

297

水红花子

0.00

kg

50.00

0.00

298

伸筋草

444.00

kg

32.00

14208.00

299

石见穿

107.00

kg

17.20

1840.40

300

桑寄生

336.00

kg

24.00

8064.00

301

使君子

0.00

kg

28.00

0.00

302

石榴皮

5.00

kg

20.00

100.00

303

娑罗子

5.00

kg

120.00

600.00

304

蛇莓

23.00

kg

36.00

828.00

305

苏木

28.00

kg

38.00

1064.00

306

升麻

168.00

kg

108.00

18144.00

307

桑螵蛸

68.00

kg

900.00

61200.00

308

三七

36.00

kg

852.00

30672.00

309

桑椹

320.00

kg

96.00

30720.00

310

石韦

28.00

kg

46.00

1288.00

311

首乌藤

443.00

kg

40.00

17720.00

312

山药

608.00

kg

32.35

19668.8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313

桑叶

232.00

kg

24.00

5568.00

314

锁阳

12.00

kg

220.00

2640.00

315

沙苑子

56.00

kg

108.00

6048.00

316

山楂

587.00

kg

15.50

9098.5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317

桑枝

118.00

kg

24.00

2832.00

318

土贝母

23.00

kg

136.00

3128.00

319

土白芍

0.00

kg

75.20

0.00

320

通草

30.00

kg

544.00

16320.00

321

天冬

65.00

kg

128.00

8320.00

322

土大黄

1.00

kg

88.00

88.00

323

土茯苓

672.00

kg

88.00

59136.00

324

透骨草

403.00

kg

24.00

9672.00

325

烫狗脊

5.00

kg

40.00

200.00

326

烫骨碎补

257.00

kg

56.00

14392.00

327

天花粉

173.00

kg

51.00

8823.0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328

天葵子

7.00

kg

64.00

448.00

329

藤梨根

45.00

kg

23.20

1044.00

330

天麻

330.00

kg

480.00

158400.00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77

331

燀桃仁

448.00

kg

196.00

87808.00

332

菟丝子

266.00

kg

180.00

47880.00

333

檀香

19.00

kg

880.00

16720.00

334

太子参

446.00

kg

80.99

36121.54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335

五倍子

14.00

kg

55.20

772.80

336

委陵菜

25.00

kg

22.00

550.00

337

威灵仙

471.00

kg

80.00

37680.00

338

乌梅

283.00

kg

56.00

15848.00

339

煨肉豆蔻

39.00

kg

260.00

10140.00

340

乌药

248.00

kg

54.00

13392.00

341

乌枣

12.00

kg

50.00

600.00

342

薤白

94.00

kg

80.00

7520.00

343

续断

268.00

kg

88.00

23584.00

344

仙鹤草

240.00

kg

13.40

3216.0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国药集团北京华

邈药业有限公司

345

小蓟

23.00

kg

13.20

303.60

346

夏枯草

416.00

kg

38.00

15808.0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347

西青果

8.00

kg

84.00

672.00

348

香薷

0.00

kg

45.20

0.00

349

玄参

305.00

kg

27.99

8536.95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350

小通草

4.00

kg

452.00

1808.00

351

豨莶草

121.00

kg

14.00

1694.00

352

香橼

31.00

kg

120.00

3720.00

353

西洋参

6.00

kg

3800.00

22800.00

354

盐补骨脂

94.00

kg

76.00

7144.00

355

茵陈

198.00

kg

24.00

4752.00

356

银柴胡

39.00

kg

280.00

10920.00

357

盐杜仲

64.00

kg

37.19

2380.16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358

盐黄柏

19.00

kg

55.20

1048.80

359

盐胡芦巴

31.00

kg

20.00

620.00

360

郁金

359.00

kg

188.00

67492.00

361

盐橘核

38.00

kg

32.00

1216.00

362

月季花

8.00

kg

98.40

787.20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78

363

野菊花

46.00

kg

100.00

4600.00

364

郁李仁

35.00

kg

156.00

5460.00

365

益母草

192.00

kg

16.00

3072.00

366

玉米须

163.00

kg

15.20

2477.60

367

油松节

0.00

kg

19.20

0.00

368

鱼腥草

202.00

kg

28.00

5656.00

369

盐小茴香

178.00

kg

26.00

4628.00

370

薏苡仁

979.00

kg

15.90

15566.1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371

盐益智仁

69.00

kg

172.00

11868.00

372

玉竹

115.00

kg

184.00

21160.00

373

盐知母

50.00

kg

116.00

5800.00

374

预知子

21.00

kg

70.00

1470.00

375

制巴戟天

76.00

kg

368.00

27968.00

376

浙贝母

353.00

kg

376.00

132728.00

377

紫草

48.00

kg

780.00

37440.00

378

炙甘草

620.00

kg

35.97

22301.4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379

炙黄芪

115.00

kg

46.96

5400.40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380

制何首乌

57.00

kg

66.00

3762.00

381

皂角刺

105.00

kg

300.00

31500.00

382

肿节风

19.00

kg

30.00

570.00

383

泽兰

172.00

kg

24.00

4128.00

384

猪苓

132.00

kg

680.00

89760.00

385

棕榈炭

8.00

kg

47.20

377.60

386

知母

201.00

kg

112.00

22512.00

387

竹茹

219.00

kg

11.99

2625.81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388

紫苏梗

199.00

kg

28.00

5572.00

389

紫菀

27.00

kg

100.00

2700.00

390

泽泻

517.00

kg

25.79

13333.43

根据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发

我院集采任务,现周期内该药

品中选厂家为北京春风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

391

炙淫羊藿

187.00

kg

180.00

33660.00

392

制远志

317.00

kg

380.00

120460.00

393

栀子

96.00

kg

40.00

3840.00

394

醋艾炭

0.00

kg

19.20

0.00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79

395

地枫皮

0.00

kg

36.00

0.00

396

倒扣草

2.00

kg

39.20

78.40

397

金果榄

1.00

kg

192.00

192.00

398

酒蛇蜕

0.00

kg

420.00

0.00

399

人参叶

1.00

kg

552.00

552.00

400

升麻炭

0.00

kg

100.00

0.00

401

夏天无

1.00

kg

300.00

300.00

402

紫荆皮

0.00

kg

39.20

0.00

403

罗汉果(个

8048.00

8.00

64384.00

404

三七粉(春

92970.00

24.40

2268468.00

405

血竭1g

5.00

32.00

160.00

406

熊胆粉0.3g

6765.00

40.00

270600.00

407

白及粉3g

400.00

40.00

16000.00

408

三叶青粉3g

3005.00

24.00

72120.00

409

川贝粉1.5g

50810.00

48.40

2459204.00

410

蜈蚣

9142.00

9.60

87763.20

411

艾叶9g

36925.00

1.20

44310.00

412

北豆根3g

475.00

1.80

855.00

413

白矾1g

2353.00

1.20

2823.60

414

白果仁5g

3700.00

1.24

4588.00

415

百合10g

20600.00

2.56

52736.00

集采品种,但此品规平台暂无

中选厂家价格

416

薄荷6g

47962.00

1.20

57554.40

417

冰片0.3g

7150.00

1.44

10296.00

418

菝葜5g

1150.00

6.80

7820.00

419

白术10g

20100.00

2.56

51456.00

集采品种,但此品规平台暂无

中选厂家价格

420

炒苍耳子5g

9375.00

1.52

14250.00

421

蚕茧3g

13325.00

15.92

212134.00

422

炒苦杏仁5g

49975.00

1.52

75962.00

423

重楼5g

1900.00

9.00

17100.00

424

川楝子5g

6375.00

1.20

7650.00

425

陈皮10g

49450.00

1.20

59340.00

426

炒蒲黄5g

2200.00

3.44

7568.00

427

磁石10g

10575.00

1.60

16920.00

428

煅磁石10g

2529.00

1.20

3034.80

429

煅赤石脂10g

49.00

1.92

94.08

430

煅浮海石10g

20875.00

2.24

46760.00

431

当归10g

25575.00

4.20

107415.00

集采品种,但此品规平台暂无

中选厂家价格

432

豆蔻6g

6550.00

1.76

11528.00

433

煅龙骨10g

26425.00

3.00

79275.00

434

煅牡蛎10g

51325.00

1.28

65696.00

435

胆南星3g

17500.00

1.76

30800.00

436

党参10g

22400.00

4.00

89600.00

集采品种,但此品规平台暂无

中选厂家价格

437

煅瓦楞子10g

27225.00

1.36

37026.00

438

大皂角1g

1275.00

0.12

153.00

439

煅赭石10g

7050.00

1.28

9024.00

440

煅紫石英10g

1555.00

1.60

2488.00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80

441

灯盏细辛10g

450.00

10.00

4500.00

442

儿茶3g

65.00

0.60

39.00

443

阿胶珠5g

2150.00

18.00

38700.00

444

法半夏3g

99325.00

5.80

576085.00

445

茯苓10g

41405.00

2.08

86122.40

集采品种,但此品规平台暂无

中选厂家价格

446

番泻叶5g

1550.00

0.96

1488.00

447

甘草10g

21350.00

2.88

61488.00

448

干姜5g

13800.00

1.20

16560.00

449

枸杞子10g

24875.00

2.88

71640.00

450

钩藤10g

18675.00

5.76

107568.00

451

花椒6g

12432.00

1.84

22874.88

452

海金沙10g

6700.00

3.20

21440.00

453

琥珀粉2g

450.00

20.00

9000.00

454

黄芪10g

18775.00

2.88

54072.00

集采品种,但此品规平台暂无

中选厂家价格

455

滑石块10g

9875.00

0.80

7900.00

456

黑顺片5g

47875.00

5.80

277675.00

457

姜半夏3g

119025.00

5.80

690345.00

458

绞股蓝9g

17316.00

15.84

274285.44

459

菊花10g

30725.00

6.80

208930.00

460

酒乌梢蛇6g

1599.00

18.00

28782.00

461

降香10g

2075.00

5.20

10790.00

462

九香虫5g

7507.00

7.00

52549.00

463

急性子5g

1375.00

1.16

1595.00

464

金银花10g

16325.00

6.24

101868.00

集采品种,但此品规平台暂无

中选厂家价格

465

龙齿10g

4450.00

11.20

49840.00

466

龙骨10g

38802.00

2.88

111749.76

467

龙眼肉10g

5925.00

2.88

17064.00

468

灵芝10g

1125.00

5.28

5940.00

469

莲子10g

5575.00

2.24

12488.00

470

麦冬10g

32700.00

4.00

130800.00

集采品种,但此品规平台暂无

中选厂家价格

471

玫瑰花6g

15850.00

3.84

60864.00

472

麻黄3g

22725.00

1.44

32724.00

473

牡蛎10g

47525.00

1.20

57030.00

474

茉莉花6g

2075.00

14.40

29880.00

475

绵马贯众5g

125.00

0.76

95.00

476

芒硝10g

18875.00

1.76

33220.00

477

胖大海3g

14200.00

2.00

28400.00

478

蒲黄5g

9750.00

2.24

21840.00

479

清半夏3g

76500.00

5.80

443700.00

480

青黛3g

1019.00

1.52

1548.88

481

全蝎3g

7400.00

28.60

211640.00

482

人参片3g

10525.00

6.68

70307.00

483

生川乌3g

20.00

3.20

64.00

484

蛇床子5g

11350.00

1.88

21338.00

485

石膏10g

50650.00

1.44

72936.00

486

松花粉3g

1675.00

15.20

25460.00

487

沙棘5g

1175.00

23.20

27260.00

488

石决明10g

8025.00

1.76

14124.00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81

489

水牛角10g

4550.00

1.00

4550.00

490

砂仁6g

44480.00

7.20

320256.00

491

土鳖虫3g

28700.00

2.20

63140.00

492

葶苈子5g

32675.00

1.04

33982.00

493

铁皮石斛3g

100.00

40.00

4000.00

494

天山雪莲3g

0.00

28.00

0.00

495

甜叶菊叶3g

10175.00

8.00

81400.00

496

徐长卿10g

8240.00

3.52

29004.80

497

旋覆花9g

6875.00

2.32

15950.00

498

西红花1g

40.00

56.00

2240.00

499

仙茅3g

5225.00

1.20

6270.00

500

细辛3g

49375.00

1.52

75050.00

501

辛夷10g

9240.00

2.08

19219.20

502

盐车前子10g

22750.00

1.72

39130.00

503

盐蒺藜5g

32000.00

1.36

43520.00

504

制白附子3g

1364.00

3.00

4092.00

505

制草乌3g

4975.00

3.20

15920.00

506

制川乌3g

6250.00

3.20

20000.00

507

赭石10g

4150.00

1.28

5312.00

508

紫梢花10g

218.00

2.20

479.60

509

紫苏叶5g

18650.00

1.20

22380.00

510

制水蛭3g

7775.00

18.00

139950.00

511

制天南星3g

675.00

2.08

1404.00

512

制吴茱萸3g

53925.00

3.88

209229.00

513

珍珠粉0.3g

1400.00

2.00

2800.00

514

珍珠母10g

26950.00

1.44

38808.00

515

炒牵牛子3g

100.00

0.50

50.00

516

煅龙齿10g

275.00

11.20

3080.00

517

煅阳起石9g

225.00

1.40

315.00

518

白茄根

0.00

kg

45.20

0.00

519

伏龙肝

0.00

kg

19.20

0.00

520

胡黄连

0.00

kg

1200.00

0.00

521

黄柏炭

0.00

kg

72.00

0.00

522

茅根炭

0.00

kg

28.00

0.00

523

蜜前胡

0.00

kg

232.00

0.00

524

前胡

0.00

kg

196.00

0.00

525

石楠叶

0.00

kg

23.20

0.00

526

土白术

0.00

kg

89.60

0.00

527

瓦松

0.00

kg

30.00

0.00

528

急性子

0.00

kg

120.00

0.00

529

绵马贯众

0.00

kg

30.00

0.00

530

地枫皮3g

0.00

0.98

0.00

531

夏天无粉2g

0.00

19.20

0.00

532

延胡索粉3g

0.00

20.4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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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代煎中药调剂及配送、自煎药调

剂及临方加工服务项目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为:

的公开招标结果,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

(项目名称)合同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项目内容及合同期

1、

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服务、代煎中药的调剂及配送服务、协助自煎药调剂服务、能够满足临床科室

在临床服务、科学研究的临方加工服务

2、

合同期: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周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服务期限1年,自本合同签

署生效之日开始起算。服务周期内,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和维护,如发生人员变更乙

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交该人员的授权委托等文件。

3、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有权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制订考

核办法(详见合同附件11.5.6供方评价表),并依照考核办法于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对乙方提

供的服务等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如乙方通过甲方考核,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如乙方未通过甲

方考核,本合同到期终止,甲方有权不再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权利

1.1.1

甲方对中药饮片采购目录及采购价格最终审核权的基础上,委托乙方进行中药饮片供

应及配送服务、代煎中药的调剂及配送服务、协助自煎药调剂服务、能够满足临床科

室在临床服务、科学研究的临方加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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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1.1.2

甲方拥有中药饮片采购目录决策权及采购价格的最终审核权,乙方无权向甲方销售未

经甲方同意的任何厂家的中药饮片,乙方也无权更改未经甲方同意的所有中药饮片价

格。

1.1.3 甲方拥有中药饮片使用数量的最终审核权。

1.1.4 甲方拥有对乙方所供中药饮片的验收权。验收合格的方可入库。

1.1.5

甲方拥有对乙方供货、调剂、代煎、临方加工、配送、仓储物流以及日常运营管理等

的全流程监管权。

1.2 甲方义务

1.2.1 甲方对乙方配送的中药饮片、代煎药、临方加工品等进行验收。

1.2.2甲方以信息化方式向乙方提供患者中药饮片自煎及代煎处方信息。

1.2.3甲方可派驻有专业资质的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饮片质量、审方、调

剂、代煎、储存、保管养护、临方加工等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的权利

2.1.1合同期内,乙方为甲方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服务、代煎中药的调剂及配送服务、

协助自煎药调剂服务、能够满足临床科室在临床服务、科学研究的临方加工服务供应

商。

2.2

乙方的义务:乙方须遵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其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的各项承

诺与保证,按本合同向甲方提供服务。

2.2.1在合同期内按甲方现行采购饮片的价格进行饮片供应,如有变化需经甲方批准同

意(乙方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2.2乙方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其所投中药饮片须在“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

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平台”采购;承诺中药饮片采购价格按照

“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平台”的阳光挂网议价结

果执行,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中药饮片费用、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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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切附加费用,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调价。乙方所配送的药品价格应执行甲方的中药

饮片采购价格,不得擅自加价。如因中药材原料价格波动等情况,乙方需向甲方提出

申请,甲方批准后方可调整中药饮片的供应价格(乙方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2.3乙方在运输中药饮片、代煎药及临方加工品过程中必须采用适合的周转设施、运

输工具、保存方法,确保中药饮片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破损、污染、变质。如在乙方

运输、保管过程中发生破损、丢失等现象,乙方负责补发并承担相应费用。

2.2.4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要求,有国家

标准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其余必须满足地方(北京)标准或炮制规范。乙方应严格根

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医药条

例》、《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

室管理规范》、《医疗用毒性药品

管理办法》、《北京市医疗机构委托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

服务管理指南/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中药饮片的供应、调剂、代煎

、临方加工服务及质量管理工作。乙方为本次服务项目提供的中药饮片均应满足以下

要求:

2.2.5供应及配送中药饮片

2.2.5.1乙方所供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应完全覆盖《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饮片

品种目录》,其中品种数目满足率应为100%、药品级别符合率100%或高于现使用饮片

等级(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乙方公章),供货数量不应出现供应不足或缺药少药等现

象。如甲方有新增中药饮片使用需求,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后及时供应。

2.2.5.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所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生产/购

进、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实施有效质量控制,重点审查中药材的真伪及掺假掺杂情况

,购销记录真实、完整,保证产地、来源和去向可追溯。不得违规采购和销售(需提

供承诺函并加盖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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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2.2.5.3乙方能够提供道地药材(至少60种,品种为《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

饮片品种目录》内品种,需提供道地饮片的种植基地租赁协议或采购协议复印件并加

盖乙方公章)。

2.2.5.4为应对甲方中药饮片使用拓展需求,乙方具备提供野生保护动物品种和毒性饮

片品种的能力。

2.2.5.5乙方应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具备营业场所、办公用房和常温库、阴凉库、冷藏

设备、细料柜等。提供的仓储日常管理方案合理、有良好的仓储管理机制、库房管理

制度全面、仓库内外环境无污染源,仓储、养护和运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保障中药

材、中药饮片质量。

2.2.5.6乙方应具有保证所生产、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的规章制度和质量保障体

系,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和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用药效果,保障人民

用药安全。经营饮片品种来源、质量有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

范》(最新版)等标准及规范,并承诺所供应的中药饮片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具有

《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以及未来新推出的标准及规范,并可接受甲方质检人员的

正常监督和检查,以满足医院临床使用以及医疗规模发展。(需提供承诺书)

2.2.5.7中药饮片不得出现虫蛀、霉变、结串、走油、酸败、变色等现象;饮片外观整

洁,不得出现碎颗粒及灰尘、杂质太多等情况。如发现水分超标、霉变虫蛀、以次充

好、掺杂使假、染色、增重

等质量不合格现象,除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外,将对乙方予以警告、列入不良记录、

直至取消其供货资格。

2.2.5.8乙方应全权负责医院饮片的质量问题,如有不合格药品应负责赔偿及履行违约

责任。如患者提出与质量相关的意见,由乙方负责解释,避免纠纷。乙方应定期接受

和配合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监督检查需要的相关资质、信息和其他所需

物资(如抽检饮片等)。(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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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2.2.5.9饮片质保期,执行《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的要求,不得提供半年内的近效

期药品,如遇三个月内药品滞销,由乙方负责调换。

2.2.5.10乙方应在药品的有效期内保证药品的质量。在有效期内对确因药品检验表明

是药品的质量引起的任何缺陷应实施补偿措施,乙方须更换所有需要更换的药品并承

担所需费用。更换药品应在得到通知后7日内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2.5.11拥有标本室或留样室、检测室及检测仪器(自有或租赁均可):满足《中国

药典》2020

年版农药残留、重金属元素含量等有害物质检测、黄曲霉毒素含量、DNA(PCR

法)检测的设备,含有气质联用仪器和液质联用仪器,高效液相色谱仪。

2.2.5.12乙方应具备专业医药现代化仓储能力,以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全面性、及时

性(提供证明文件),设有常温库、阴凉库、标本室、留样室。

2.2.5.13通过现代化技术确保中药饮片质量的能力和药品质量追溯能力,具备饮片信

息追溯体系,能提供药品质量溯源信息,提供可溯源品种及共建或生产基地。(需提

供饮片品种二维码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乙方公章)

2.2.5.14中药饮片首次采购前需给甲方送样审核、备案,此后饮片验收药品质量应与

留样一致。验收入库后,支持甲方有关人员随时进行中药饮片质量抽查,若遇到质量

问题,应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处罚。

2.2.5.15乙方应有相应的供货、发货工作流程以及应急方案。对于提前识别和预防可

能发生的重大隐患事故、保障中药饮片安全和供应等方面,提供完善详细的处理方案

和处置措施。

2.2.5.16须具有履行合同必备的中药饮片的供应保障能力、质量检验控制流程及与药

品 配送相适应的经营队伍和质量管理制度、药学及质检技术人员。

2.2.5.17乙方必须按甲方在“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

统平台”中下单的品种和数量配送,乙方不得随便更改其中的内容,药品和货单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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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到达,不能同时到达视为违约,并承诺供需的所有品种在合作期限中(乙方须提供承

诺函并加盖公章)。

2.2.5.18乙方须全力保障甲方中药饮片的临床供应,如遇特殊情况出现断货时,需提

前作出书面说明(乙方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2.5.19配送由乙方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配送服务至甲方或指定地点,

每次配送的时间原则上在乙方收到甲方下单后的次日8:00前送达,属加急药品应按甲

方的通知要求在下单后6小时内送达。乙方配送药品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封闭式货车进

行配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2.5.20中药饮片包装标签印制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标签的有关要

求,包装必须印有或贴有标签,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

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

,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2.2.5.21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

、说明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中药饮片须使用无毒、无害的包装

材料,并符合国家对药品包装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印刷物质,包装材料上

的文字标识应当清晰易辨、清楚醒目,避免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问题,不得以粘

贴、剪切、涂改等方式删改或者补充标示内容。

2.2.5.22中药饮片应选用能保证其储存和运输期间质量的包装材料或容器,有温度要

求的药品运输乙方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保证运输途中温度符合要求。

2.2.5.23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服务规范,供货退货及时(尤其

是短缺品种、廉价品种等配送及时),售后服务完善。

2.2.5.24乙方应配合甲方现场逐一清点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重量及药品

质量,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将合格药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需出具到

货清单,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员进行验收签字。如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无条件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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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小时内更换合格品种。因中药饮片质量、效期等因素发生退货,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

供退货单据。

2.2.5.25乙方所提供药品经鉴定如有质量问题,(质量标准以乙方提交的《药品及服

务质量保证书》为准),乙方应为甲方办理退换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2.5.26投标产品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乙方应提供投标产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方能变更中药饮片生产厂家,并向甲方提交变更后生

产厂家的相应资质(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乙方公章)。

2.2.5.27乙方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对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能提

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在供货过程中,如发现水分超标、霉变虫蛀、以次充好、掺杂使

假、染色、增重等质量不合格现象,除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外,第一次出现以上质量

问题对乙方进行警告,第二次出现则直接取消供货资格。

2.2.6代煎中药的调剂及配送

2.2.6.1乙方所供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应符合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饮片常用品

种需求(毒性饮片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特殊要求的饮片品种除外),避免货源短缺和

价格波动,维持医患满意度。

2.2.6.2乙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饮片,提供饮片品种、规格、以及代煎服务,不得私自

增减药品的品种。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后续新增中药饮片品种及其他院区的中药饮片的

使用需求,并提供具体实施保障。

2.2.6.3乙方具备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能力,符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供应的饮

片质量检验符合《中国药典》(最新版)或《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地方标准

。经营饮片品种来源、质量有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选派中药

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监督药品质量验收,并可接受甲方质检人员的正常监督和检查,

以满足甲方临床使用以及医疗规模发展。(需提供承诺书)

2.2.6.4煎药设备与设施、人员、煎药操作方法参照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医疗

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应按国家相应煎药质量标准执行,保证煎药质量,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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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接受甲方专业人员监督检查,如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

任及赔偿责任。如患者提出投诉或意见,由乙方负责解释直至投诉或意见得到解决,

避免纠纷。

2.2.6.5乙方必须具备符合北京市相关中药饮片调配要求的场地条件。调配场地面积符

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且与甲方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不低于100平方米,且宽

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

消防等设施。饮片调剂场地内须设置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调配毒性中药

材,应符合《北京市医疗用毒性中药材及其饮片生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乙方开展

中药饮片调剂的场地应配备与甲方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的饮片调剂设备设施,如

除湿机、通风设备等中药饮片储存设备和药斗(架)、调剂台、称量用具等中药饮片

调剂设备(器具)。乙方负责提供药斗子、调剂台、戥秤、煎药机、通风设备、除湿

、智能调剂系统等调剂代煎工作相关的设施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器

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并有计量报告。

2.2.6.6仓储条件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

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中

药饮片的保管及饮片质量由乙方负责,每月安排一次盘点,出现盈亏情况由乙方全部

承担,并每月向医院递交盘点报告,要求符合北京市中药饮片调配要求的场地,符合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且与医院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且宽敞、明亮、地面墙

面屋顶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消防等设施。

2.2.6.7乙方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中药学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资质要求:乙方应

由药学专业服务人员进行饮片的调剂、代煎、复核和保管等相关工作。其中,处方调

剂代煎人员均取得中药学专业上岗资格证书,具备调剂资质:处方复核人员需具备中

药专业中级职称或中药执业药师。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参加药监局每年组织的执业药师

人员继续教育和本企业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甲方选派中药

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监督代煎中药饮片的处方审核、调配和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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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可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协助开展审方、调配、复核工作,人员资质应当符合《医

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等相关规定。乙方煎药部门的负责人

应当具有中药中级专业(含中药执业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年以上专业工作

经验。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煎药工

作。煎药室负责人应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药人员应为中药学专

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2.2.6.8乙方应建立完善的饮片调剂工作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和记录。中药

饮片调剂质量应符合门诊部中药饮片相关调剂要求,保证药味和剂数调剂准确。计量

器具符合相关要求,定时检定合格。饮片调剂重量误差每剂≤5%。乙方应承诺遵守《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北京市中药饮片调剂规程》,并配合完成《北京市示范

中药房》和临床中药学重点专科建设(提供承诺书)。

2.2.6.9为保证代煎中药的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乙方应该按照《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

管理规范》等法规开展相关业务,煎药容器、煎药用水、煎药布袋,包装材料等核心

要素符合要求:煎药容器应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

易腐蚀器皿;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相关要

求;煎药用水应为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煎药布袋应无毒害、耐用、耐高温、

有滤过功能;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材料)

标准》要求。

2.2.6.10按时送药,配送方案应完整合理,完全满足需求,按甲方下达计划,保障中

药饮片品种、规格和数量。乙方配备专用车辆用于药品运输,并承诺按照甲方要求的

配送时间配送,按产能按批次配送回医院窗口,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

保证每日送药不少于2次,基本原则上午11:00以前处方,当日下午16:00前配送甲方

指定地点;上午11:00以后处方,次日上午8:00点前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遇特殊

情况双方协商解决。要求调剂及煎药流程在实际运用中的合理性并能符合中医中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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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特色。调剂地点的设备应符合智慧药房的需要,各个环节均有防止人工出现疏漏的方

法,乙方应提供相关说明和承诺。

2.2.6.11乙方还应根据患者配送意愿需求及甲方给患者的增值服务提供送药到家服务

。根据甲方提供的配送地址,北京市六环内提供中药代煎药品免费邮寄到家服务,所

涉快递费由乙方承担;北京市六环外地址的患者,邮寄费用按实际快递费用由患者承

担,采用快递到付。乙方应协助甲方与快递企业设立患者自主选择快递到家的小程序

及物流提示,并与甲方、快递公司签署到家配送三方合同。

2.2.6.12乙方自有信息系统能够保证处方信息传送畅通(医生开完处方,能即时传至

乙方的系统界面,乙方据此处方调剂并按照代煎药时间要求送达医院发药窗口)。

2.2.6.13乙方自有信息系统能够与甲方系统对接保证处方实时传输并保证信息的安全

性,要求流程完善、适应系统的要求,保证从收方到患者收药中所有环节系统有记录

做到随时可查,同时做到患者通过乙方提供的方式对每个环节可查,具体实施时间应

在一个月内完成。同时要保证医院 HIS

系统及网络信息绝对安全,乙方接收医院药师审核完毕的处方信息,须取得信息安全

三级等级保护资质认定。

2.2.6.14乙方应配备相应的软硬件系统与甲方信息系统对接,接收医院药师审核完毕

的处方信息,并可通过信息系统向甲方反馈处方调剂进度等信息。乙方配备的软硬件

系统还应及时更新与甲方信息系统发展相适应。

2.2.6.15采用信息化的技术手段进行饮片调剂、煎煮全流程的电子监控(高清摄像)

可供甲方实时查看,实行实时无死角监控,满足日常监督管理和事故调查的需要。每

张处方调剂饮片拍照,每张处方饮片煎煮前、后(药渣)拍照,饮片录像及照相信息

最少保存3个月,并可实时抽检。

2.2.6.16乙方应当建立代煎药品留样制度,妥善保存至少 7

天,实现可追溯,到期留样处置应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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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2.2.6.17乙方因确保对患者的信息保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患者隐私。乙方应

当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和管理,妥善保管相关信息并定期销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乙方代煎相关数据传递的互联网信息系统均应当符合信息安全三级等级保护要求。

2.2.6.18乙方提供代煎、配送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

2.2.6.18.1将代煎服务进行再委托;

2.2.6.18.2承接的代煎服务量超出其服务能力;

2.2.6.18.3在受托期间一年之内因饮片质量问题受到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

2.2.6.18.4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全程质控;

2.2.6.18.5不配合甲方向服务平台报送相关信息,或瞒报、漏报信息;

2.2.6.18.6对代煎服务进行广告宣传;

2.2.6.18.7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

2.2.7协助自煎药调剂

乙方应依据《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至少派出2名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派驻甲方

处负责自煎药饮片调剂,需随甲方业务发展调整工作人员数量及工作地点。乙方需负

责对派出的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并附有考核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所派出人员应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对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其基本业务技术素质符合甲方考核标准,

能完全满足甲方业务需求且人员工作经验丰富。乙方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2.2.8能够满足临床科室在临床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临方加工

乙方能够提供满足临床科室在临床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临方加工服务。提供

中药饮片打粉、粉碎等服务项目,并能够满足院方的其他需求,如丸、散、膏、丹等

剂型的加工服务,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人员,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验

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2.2.9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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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2.2.9.1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

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2.2.9.2乙方应配合完成每年上级单位或有检查授权或权限的单位,对中药饮片、代煎

服务、临方加工服务的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等。

2.2.9.3乙方应建立突发情况应急措施以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如乙方出现突发疫情

、调剂场地需要封闭消毒或有工作人员因密接需要隔离等情况,乙方应有相应的应急

预案,保证甲方饮片中药饮片、代煎药、临方加工品等的正常供应及配送。

2.2.9.4乙方对中药饮片质量、调剂质量、煎药质量负责,因药品质量不合格或煎药过

程不符合国家及部委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因此给甲方或者第

三人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2.9.5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各项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签订承诺书。工

作人员受乙方委派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自身发生人身损害或导致甲方或第三人财

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赔偿责任。

2.2.9.6乙方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如遇国家、地区政策变动引起价格或其它相关内容变

更,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文件并与甲方协商确认。

2.2.9.7乙方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品种需符合国家带量采购的品种要

求,需确保其产品在国家带量采购的目录范围内,并且能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

及时更新带量采购产品品种目录,以确保符合最新的政策要求。需满足带量采购品种

供应(乙方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2.9.8甲方按乙方实际采购配送并经甲方药事部门专人验收合格的中药饮片采购量支

付饮片采购费用,乙方每月初提供上个月中药饮片的供货汇总清单,经甲方药事部门

专人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按照甲方汇款账期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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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煎服务费用由甲方代收,以医院HIS统计数据为准核算,双方核对后甲方按代

煎服务费用的

%支付给乙方,按月结算,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按照甲方汇款账期

支付款项。代煎服务费用按照“机械煎药:4元/付药”、“

机械煎药(浓煎):4.8元/付药”计取。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饮片采购费用及上文中乙方所报比例计算的代煎服务费用已

包含乙方饮片消耗(含损耗)/调剂/煎煮/质检及配送在内的所需人员/设备/软硬件等

所有费用, 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任何相关的费用。

2.2.9.9乙方应保证具有足够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的中药学

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中药饮片供应及配送服务、代煎中药的调剂及配送服务、协助自

煎药调剂服务、临方加工等服务。

2.2.9.10如患者对乙方提供之产品或服务提出投诉或意见,由乙方负责处理,包括向

患方解释说明直至投诉或意见得到有效解决,避免产生纠纷或尽可能化解纠纷。若必

须由甲方处理的,乙方应委派人员配合,并根据查明的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乙方

药品或服务等原因导致在合同期限内出现5次及以上投诉,甲方有权根据投诉涉及事项

严重程度解除本合同。

2.2.9.11其他根据甲方招标采购文件以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乙方应遵守的各项要求

、应履行的各项承诺与保证以及应提供的服务。

第三条、

供货价格和货款结算:

3.1乙方须执行经甲方批准同意后的(甲方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

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的阳光挂网议价结果)中药饮片供货价格,乙方所提供中药饮

片价格不得擅自加价。如遇中药材价格波动等情况导致中药饮片价格变化的,应提出

书面调价申请,并经医院同意批准后,方可调整中药饮片采购价格。

3.2

所有中药饮片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入库后方可结算。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任何相

关费用。

3.3

按照医院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所有中药饮片到甲方指定位置验收确认合格后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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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乙方于每月初提供上个月中药饮片的供货汇总清单,经甲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

方开具正式发票,医院于收到发票的

8个月内支付货款。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按照甲方指定执行

第五条、

合同验收标准

5.1 乙方所供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应符合甲方中药饮片常用品种需求。

5.2

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对中药饮片进行验收,验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数量、规格

、标准、产地、质量、效期等,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签署验收合格单。

5.3

验收不合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不合格中药饮片退回,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

内重新进行配送。若因乙方配送的中药饮片仍存在质量问题或未按规定时间重新进行

送货,乙方须按照有质量问题的饮片货值的

30%支付甲方违约金,给甲方正常医务工作带来影响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应当由

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两次及以上中药饮片验收不合格的情

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4

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含中药饮片、代煎药、临方加工品等)的

或者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送货的或者乙方送货不符合订单要求的,每出现一次

,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月结算费用

3%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结算当月费用时对该违约金予以扣除。乙方在月度内出现 3

次(含)或者年度内出现 5

次上述违约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所供中药饮片、代煎药品、临方加工等服务因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调配差错而

造成甲方或患者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及患者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退还所有已结算费用,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累计已结算费用

20%的违约金,如乙方有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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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5.6

乙方在履行合同后,同一品种在1个月内因质量问题被2次退货,甲方有权力取消乙方

该品种的供货资格。

5.7

乙方接到甲方的采购计划时,如有缺货情况,须及时告知甲方采购员并提交书面说明

,待缺货品种可供货时再次提交书面说明告知甲方,方可恢复使用。

5.8

合同解除后,乙方协助甲方按照实有库存办理退库退货后,退票到位方能予以结账。

5.9

无论合同到期终止或因任何原因未到期解除,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乙方应当协助甲方

按照实有库存办理退货,同时出具退票。

5.10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果存在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有关

部门通报或给予行政处罚、因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如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名誉损失等,乙方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11.本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合同相关约定与国家以及北京市政策法

规相悖的,双方应按相关国家以及北京市的政策法规为依据,将本合同作相应调整。

第六条、

保修服务

6.1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续签合同,甲方有权继续使用乙方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所有软硬

件设备设施,维保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

7.1

在合同期内,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开展的二次开发技术成果,由甲乙双方共同

享有著作权。

7.2

保密约定

7.2.1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

对方和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培训文

档、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企业战略及其他未公开的对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以

及患者或第三人的个人信息以及隐私等,均为本合同的保密内容。未经相对方以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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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利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于任何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

任何用途或目的;

7.2.3

上述秘密信息,该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

,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

7.3保密期限

7.3.1保密期限为 永久 保密 。

7.3.2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除非经对方以书面方式免除、依法应提供或公开、权利人

明确同意之外,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者终止而失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后,即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承担各自的责

任与义务,如有违约行为的出现,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未

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8.1因乙方中药饮片质量问题、代煎操作等乙方过失造成甲方或甲方患者财产损失或人

身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2乙方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配送时间内配送药品,乙方逾期配送的,每逾期一日,

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配送药品费用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在月度内出现2次(含)以

上或者年度内出现4次(含)以上逾期配送的违约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

给甲方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3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中药饮片供应量,若乙方产品种类或者数量未达到招标文件相

关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4乙方所供药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不合格中药饮片退

回,并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配送。若乙方再次配送的中药饮片仍存在质

量问题或未按规定时间重新进行配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按照问题药品费用

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正常工作带来影响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5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需要满足甲方采购需求,未满足采购需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

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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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乙方需遵守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相关内容,满足甲方需求,履行相关义务。乙方未

能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文件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7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或应当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当月

应付合同价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8.8本合同约定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自身的经济损失、支

付的赔偿款、缴纳的罚金等)、名誉损失等以及因处理纠纷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

鉴定费以及其他全部的损失及相关费用。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在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超出当事方控制力之外的、在签订本合同

时无法预见的并且当事方不付出不合理的费用和损失便无法克服其后果的事件,即下

述事件应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战争、交通

瘫痪、突发疫情等。

9.2

任何一方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延迟或不能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并在因不可抗

力事件延迟或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限度内,不对另一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0.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10.2

双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拥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效。

11.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确定。

11.4 本合同自合同到期双方履行各自合同义务完毕之日终止。

11.5 本合同附件包括:

11.5.1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11.5.2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廉洁合同

11.5.3药品质量及安全保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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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11.5.4关于中药饮片批发企业为我院提供药库的协议

11.5.5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5.6供方评价表

11.6

本合同之附件、补充协议、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若以上文件相关约定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对乙方所供药品质量

以及提供服务要求更严格的约定为准。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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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11.5.1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购销合同

甲方(采购人):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乙方(配送商):

根据《北京市市属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为确保药品网上采购的顺利进行,

明确采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根据乙方在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为“采购平台)所提供的药品

信息,通过药品网上采购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甲方应做好到货

确认,乙方做好发货确认;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对甲方通

过采购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2小时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向甲方供应药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

的权利的要求。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成交品

种 的 采 购 平 台 内 信 息 一 致 , 不 得 更 改 , 按 甲 方 要 求 提 供 相

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乙方与申报企业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甲方无关,但不得违背《北京市市属医院

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国家及北京市反商业贿赂等 相关文件要求。

在采购期内,如某种药品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生产、销售或使用,则该药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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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配送自动取消。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24小时内交货;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八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采购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

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价格联动等政策性调价,按

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3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九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一)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

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

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原则上不得少于整个效期的2/3。除非对包装另有规

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

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装箱单,每一批次

药品附至少一份质量检验报告书。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按照采购平台约定价格进行采购,不得进行自行议价;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

成的损失;乙方有权向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价格调整

1.在采购过程中,当采购平台公布我市或外省其他医疗机构同一药品成交价格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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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市属医院成交价格时,应于下个自然月立即共享其他医疗机构谈判成果,确保成交价

格处于合理水平。

2.在采购过程中,急(抢)救等短缺药品应根据临床实际供应保障情况及时调整确定合

理的成交价格,在市属医院内可以相互共享价格谈判成果,保证药品供应。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

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

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

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

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

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和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

服务中心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食药监部门证明,由甲方认定是否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

的合同,或变更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北京市市属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仍然无

法 确 定 的 , 经 双 方 共 同 协 商 , 可 根 据 以 上 文 件 及 相 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于正式合同相违背,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

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采购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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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附加条款(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时间: (乙方)盖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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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购销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采购人):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乙方(配送商):

货款结算方法:甲方在货到验收合格入库后,乙方于每月初向甲方开具正式汇总发票,医院收到发票后按医院规定的账期支付货款。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延长账期,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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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11.5.2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廉洁合同

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廉洁合同

甲方(采购人):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乙方(配送商):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市属医院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

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

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药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药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药品及发票进行查验,

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

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

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

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

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治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

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

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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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

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药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持叁份,乙方持壹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壹份。

十、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时间: (乙方)盖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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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药品质量及安全保证协议书

药品质量及安全保证协议书

甲方(购货方):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乙方(供货方):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医药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一、甲方责任:1、甲方作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应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并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甲方在收到乙方运送的药品后,应及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数量、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效期及产品包装、标签等内容,核对无误后,在乙方随货同行的单据上签字、盖章,交乙方运输人员带回。3、甲方在收到药品时发现原箱短少、运输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等问题,应当时立即拒收并退回。开箱后发现短少、运输破损等问题,乙方应积极办理退货处理。4、甲方购买特殊管理药品时应提供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和采购员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甲方提供的资料变更时或采购员变更时,应及时将新资料提供给乙方。5、对于近效期药品甲方应在药品失效前6个月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乙方及时给予退换货处理。6、甲方在经营乙方提供的药品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与乙方联系,双方有分歧时,依法定部门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7、如有药品召回或追回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履行召回、追回义务,按照召回或追回计划的要求与时限,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或追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或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8、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若需要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为合法经营企业,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GSP认证证书》、开户资料、相关印章备案、随货同行单(票)样式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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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2、乙方业务员应提供加盖公章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同时提供被授权人的推销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照授权委托书的范围和期限开展业务活动。若销售人员变更时,乙方应重新提供符合规定的授权委托书。3、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的药品。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的管理规定。配送药品时应提供加盖乙方的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同批号药检报告书复印件。乙方每批次供货均应随货提供相应批号加盖本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检验报告书,每个整件包装内应有符合规定的合格证。4、乙方运送的冷链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按运送药品储存条件的规定运输,采取必要的运输设备,提供运输温度记录,确保到货时药品温度达标。如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5、销售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乙方应采用相对固定人员进行运送,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途中的安全,防止发生丢失、被盗等情况。乙方运输人员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特殊管理药品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在甲方药品验收人员的陪同下,完成药品的交接手续。甲、乙双方应确定相对固定的人员作为特殊管理药品的药物联系人员,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6、乙方销售进口药品时,必须有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书,随货提供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和进口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乙方应提供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批准证明资料复印件。销售实行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时,乙方应提供加盖其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复印件。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类药品,还应提供《进口准许证》。7、乙方应随货提供加盖质量管理原印章的,该批药品的检验报告书,及加盖出库专用章的随货同行单据。血液制品应提供《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8、乙方销售的中药饮片,应提供质量标准、检验报告、标签等资质,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应提供《药品注册批件》。9、乙方销售的药品为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特殊药品应印有规定标识;乙方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中国药典》、《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饮片管理标准通则》等法定标准。10、因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均应当由乙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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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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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11.5.4关于中药饮片批发企业为我院提供药库的协议

关于中药饮片批发企业为我院提供药库的协议

甲方(供药方):乙方(购药方):北京市第一中西药结合医院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性和用

药及时性;甲乙双方为实现医院中药饮片储存保管具有良好的环境,达到患者使用中药饮片安全有效和用药及时的共同目的,特制定如下规定:(一) 甲方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加盖红色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质量保证协议等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材料;2、甲方保证在其中药饮片成品库房中有供应乙方相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和一定数量的面积和空间,以确保乙方中药饮片的正常供应,必要时应能提供加急送货服务,保证患者正常使用;3、甲方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中国药典》及《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质量要求;4、甲方要认真做好所提供中药饮片的在库管理和日常养护工作,保证饮片质量合格。(二) 乙方责任:1、乙方应认真查验甲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2、及时提供中药饮片需求计划;3、认真做好周转库的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验收记录。

有关中药饮片的质量、保管、养护等相关事宜由中药饮片存放地

的甲乙双方各自负责,双方在工作中要互通相关信息,遇有问题协商解决,为确保患者安全、有效、及时用药,做好相应工作。

甲方(供药方):

乙方(购药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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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11.5.5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积极配合治理医药购销领

域商业贿赂工作,保障药品供货的健康有序发展和采购双方的根本利益,构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商业环境,与我院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药品供应商需签订本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正当商业交

往。

二、在购销中不发生以任何名义给予我院采购人员、库管人员或相关人

员回扣提成等行为,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和商业利益。

三、不向我院采购人员、库管人员、医务人员、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馈

赠礼物、现金、有价证券及安排宴请、娱乐消费、旅游活动等。

四、不开具、不提供假发票。如出现违背承诺的行为,一经发现,愿意接受并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商

业和法律后果。

以上承诺,自签订之日起接受医院及社会的监督。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责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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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11.5.6供方评价表

供方评价表

产品类别:A B C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单位

电话传真

地址

产品名称

销售员

联系电话

评价内容

序号

项目

评价

1

产品质量

稳定 良好 一般

2

交货及时情况

提前 及时 不及时

3

服务态度情况

好 良 一般 差

4

销售及相关人员资格

合格 不合格

5

进货验收发现是否有批量不合格

无 有少量 较多

6

上季度退换货情况

无 有少量 较多

备注: 次

7

使用过程中是否有质量问题

无 有少量 较多

8

是否发生过质量纠纷

无 有

9

问题及时处理情况

及时 不及时

10

售后跟进

协调 不协调

供货历史及其他评价内容,双方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执行到位

综合评价:优 良 中 差 取消供货资格

评价人:

评价结论:

批准人:

供方反馈:

年度复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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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202 年度

是否继续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批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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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

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

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

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

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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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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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

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

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除外);

(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

,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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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称及出资比例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

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

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

;不适用的填写“/”。

2.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适用:

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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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称及出资比例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

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

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

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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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3.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

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必须

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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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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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

文件,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

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如供应商因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 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声明函》 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

。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 ,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 “标的名称

”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 、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

、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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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6)温馨提示 :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

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

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

号)等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12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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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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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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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如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

括中药饮片。投标人如为中药饮片药品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且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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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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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

此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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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

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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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

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

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

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

5.供应商须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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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132

附: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tmp/c1587176-2818-4339-b4b6-dfe3119544d8-html.html

133

3 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代煎服务费用由采购人代收,以医院HIS统计数据为准核算,双

方核对后采购人按代煎服务费用的

%支付给投标人,按月结算,投标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

票后按照采购人汇款账期支付款项。代煎服务费用按照“机械煎药

:4元/付药”、“ 机械煎药(浓煎):4.8元/付药”计取。

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的饮片采购费用及上文中投标人所报比例

计算的代煎服务费用已包含投标人饮片消耗(含损耗)/调剂/煎煮/质

检及配送在内的所需人员/设备/软硬件等所有费用,

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相关的费用。

注:若投标人所投代煎服务费用比例>50%,投标无效。

报价承诺:承诺其所投中药饮片须在“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

统平台”采购;承诺中药饮片采购价格按照

“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平台”的阳光挂网议价结果执行,

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中药饮片费用、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未经

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调价。投标人所配送的药品价格应执行采购人的中药饮片采购价格,不得

擅自加价。如因中药材原料价格波动等情况,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批准后方可

调整中药饮片的供应价格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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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注: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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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5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

的内容予以填写,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

2.

在本表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的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

文件的要求,投标无效。

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

),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投标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明

4.“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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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

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

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

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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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3.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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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

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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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7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发布前(以合同或协议签订

日期为准)承担过的中药饮片调剂代煎配送服务业绩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序号

医院名称

合同签署时间

服务内容

合同金额

1

2

3

4

5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被

拒绝。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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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2)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2-1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技术职称/执业/职业资格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在项目团队中拟担任的职务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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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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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2-2项目团队成员简历

项目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执业或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在项目团队中拟担任的职务:

单位职务: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公司/项目/职务/有关管理经验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注:1.提供主要成员的专业经验,特别须注明其在技术及管理方面与本项目

相类似项目的特殊经验。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往本项目团队成员的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或等级证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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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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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投标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和其

他技术方案

3.1

★投标人应具备充足的饮片供应能力,应至少与三家符合要求的中药饮片供应商具有

合作协议(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并提供中药饮片供应商的《中药饮片生产

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书或GMP符合性检查资料)。

3.2

★在合同期内按采购人现行采购饮片的价格进行饮片供应,如有变化需经采购人批准

同意(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在“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

系统平台”中下单的品种和数量配送,投标人不得随便更改其中的内容,药品和货单

同时到达,不能同时到达视为违约,并承诺供需的所有品种在合作期限中(投标人须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品种需符合国家带量采购的品种

要求,需确保其产品在国家带量采购的目录范围内,并且能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调

整及时更新带量采购产品品种目录,以确保符合最新的政策要求。需满足带量采购品

种供应(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非“★”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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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3.6整体服务方案及质量保障体系

3.7饮片供应方案

3.8仓储日常管理方案

3.9调剂服务方案

3.10代煎服务方案

3.11配送服务方案

3.12应急预案

3.13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3.14信息系统对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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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临床科室在临床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临方加工服务方案

3.16其他技术证明文件或说明(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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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73

4)供应商信息采集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所属性别

外商投资类型

注: 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信息。

2.供 应 商 所 属 性 别 请 填 写 “男 ”或 “女 ”, 指 拥 有 供 应 商

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

3.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 “外商单独投资 ” 、“外商部分投资 ”或 “ 内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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