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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二连浩特环境监测调度楼及其配套设施建
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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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二连浩特环境监测调度楼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已落实,招标实施单位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
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
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根据招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诚邀愿意承
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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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GKZH-25ZXF817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二连浩特环境监测调度楼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
造价咨询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况
二连浩特环境监测调度楼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4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承担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二连浩特环境监测调度楼及其配套设施建
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1)招投标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方案、编制或审核招标工程量清
单及招标控制价、参与工程招标工作、参与合同谈判以及合同价格风险评估等工作。
(2)工程实施阶段:定期参与核实工程量和进度款、评估和审核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
变化、工程索赔费用测算评估、合同暂估材料设备价格确认审核、工程设备采购价格审核、
工程成本控制及合同价格风险控制。
(3)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审核及报告的编制、编制工程造价控制总结等。
(4)在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间需要配备项目现场驻场人员,且人员需满足各专业要
求(土建专业、安装专业、电力专业等)。
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合同条
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去了解实际的招标范围。
以上所述的采购范围仅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
求、合同条款等以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2.5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格日勒敖都苏木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 3 年。(如合同到期后仍有咨询项目未完成,则日期顺延至该项
目完成为止)
2.7
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 及当地造
价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本款约定的质量标准如低于国家或低于行业标准
的,应以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中要求最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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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人员、
设备、资金、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 1 项类似服务项目
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页及甲
乙双方盖章页)。
(4)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
格,并提供相关证书(聘用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近六个月内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
明。
注:如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证书,需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
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厅函〔2025〕13 号)的要求。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 1 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
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
应商应答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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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XX 项目(项目名称缩写)标书款”。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 年 03 月 18 日 19:00—2026 年 03 月 24 日 16: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
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
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
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完成招标文
件付费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
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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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 年 04 月 10 日 09:30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
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逾期递交的、未
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
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
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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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
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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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需求单位: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斐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院
联系人:杨振、马雅静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gkzb68196872@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杨振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
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可选择以下备用咨询联系方式:
备用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邮箱:gkzbfwr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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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
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
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
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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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投标人(公开)全电子》。
9.2 投标人问题反馈渠道:平台服务电话:400-021-0123
08:30-17:00(工作日)
9.3 平台服务邮箱:kf@cnncecp.com
08:30-17:00(工作日)
9.4 非工作时间紧急问题联系方式:QQ:3004157280
招标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招标人:中核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0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