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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医院本部D楼医护对讲系统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80)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医护管理机等:
中标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8.1660万元
二、其他:
详见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 系 人: 马建、肖然、吴萍、孙薇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11682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北京朝阳医院本部D楼医护对讲系统改造项
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80
二、项目名称:北京朝阳医院本部D楼医护对讲系统改造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医护管理机、病房床头分机等
供应商名称: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509号
中标金额:¥281,66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品目
号
品目名
称
数量
品牌
规格和型号
单价(人民币
元)
1-1
医护管
理机
4
yarward
YH-S10
5800
1-2
病房床头分机
119
yarward
YH-S20
1040
1-3
病房门口分机
55
yarward
YH-S22
1580
1-4
卫生间
分机
50
yarward
YH-A37L
220
1-5
病区走
廊屏
4
yarward
YH-X28SN
6000
1
1-6
病区门禁分机
4
yarward
YH-A33
3200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梅、江志远、周延松、张林泉、赵海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金额:0.42249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用途:自用
合同执行期、服务要求:
第1包:5年免费售后服务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定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北京朝阳医院本部
D楼医护对讲系统改造
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80
采
购 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资格审查........................................25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
第五章 采购需求........................................42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4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82
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 ”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 以 “□
”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80
2.项目名称:北京朝阳医院本部D楼医护对讲系统改造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28.3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
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台/套)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
要求
1-1
医护管理机
4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2
病房床头分机
119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病房门口分机
55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
卫生间分机
50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
病区走廊屏
4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
1-6
病区门禁分机
28.3
4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
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
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3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
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3.方式: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
程支付平台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费,服务费为:500元/包。如遇平台问题,请联系中国
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400-680-8126。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
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
。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
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
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
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
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
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
5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
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
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项目资金情况: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建、肖然、吴萍、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1168260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2.3
科研仪器设
备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2.4
核心产品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 包不适用。
□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第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品目1-
1医护管理机。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考察地点: / 。
3.1
开标前答疑
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召开地点: / _。
4.1
样品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7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_;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 / 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 / ;
(6)其他要求(如有): / 。
5.2.5
标的所属行
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医护管理机
工业
1-2
病房床头分机
工业
1-3
病房门口分机
工业
1-4
卫生间分机
工业
1-5
病区走廊屏
工业
1
1-6
病区门禁分机
工业
11.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如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投标报价中应包括
进口环节税以及完成报关提货等进口手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1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号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元)
1
5600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8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
效。
(3)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电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者金融机
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
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
tender.com.cn)进行投标保证金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
:
提示1: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
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在下载标书页面中
,在已下载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
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成汇款
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
,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提示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
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
提示3: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
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
提示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提示5: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电话:400-680-8126。
12.8.2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9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3)投标人存在恶意串通行为;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5条规定签订
合同。
1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18.2
解密时间
解密时间:
分钟(建议不少于10分钟)(本项目不适用)
22.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
应程度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25.5
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 。
10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25.6
政采贷
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
《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
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
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
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 ”。
26.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或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后电子邮件送
达。
26.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部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采购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业务部;
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
C座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按
11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照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
务费。此中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开列。中
标服务费的收取以包为单位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_。
17
投标文件的
递交
(1)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份
(2)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5份
(3)投标保证金的份数:1份。投标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
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需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4)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份(光盘或U 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
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
有缺漏。
注:注:1.投标人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2.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投标人以包为单位提供和装订投标
文件,最好胶装,不易散页。
合格的货物
及其有关服
务:
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
对于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品目且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时
,如投标货物非投标人所有或制造,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制造
商(或其境内总代理的)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品牌产品授权
书,授权书中须要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货物名称、品牌
及型号,授权书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所附制造商(或境内总代
12
条款
号
条目
内容
理商)授权书格式,也可投标人自行拟定。如是境内总代理提
供的产品授权书,投标人还须提供制造商给予境内总代理的正
式授权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所供货物来源的可靠性。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未提供投标品牌产品授权书
的,投标无效。
13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
金。
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
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
评审后果。
4.样品
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
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14
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
求》。
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
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
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中小企业定义:
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
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1) 在 货 物 采 购 项 目 中 , 货 物 由 中 小 企 业 制 造 , 即 货 物 由
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 2) 在 工 程 采 购 项 目 中 , 工 程 由 中 小 企 业 承 建 ,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 3) 在 服 务 采 购 项 目 中 , 服 务 由 中 小 企 业 承 接 ,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
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
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15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
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
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
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
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
准》。
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
16
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
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
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
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如涉及)。
5.4正版软件
5.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
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
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
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
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
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
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
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
求。
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
17
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
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
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
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
,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7采购需求标准
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
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
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
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
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
18
无效。
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
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
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
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
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
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
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
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
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建议将两部分文件做成一套)。投标文件的部分格
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
19
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
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
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
标人自行编写。
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
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
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
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
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
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税费等;
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
商品、服务。
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
则其投标无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
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
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
、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
20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
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2.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
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
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
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
标人;
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等文档,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17条。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电子文档”。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
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签章。投标文件
21
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需
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
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对于招标文件中资
格审查部分和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盖章的投标,将被视
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4.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15.2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逾期送达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建议:
(1)注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投标的包
号、标的名称等。
(2)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6.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
16.1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地址接收投标文件。
16.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
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16.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
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16.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
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
收到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7.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
1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
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2.7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8.开标
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
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
无效。
18.3投
标
人
可
委
派
1-
2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4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18.4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
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8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19.资格审查
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评标委员会
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
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
23
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
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六、确定中标
22.确定中标人
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
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
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
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
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
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废标
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签订合同
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
24
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
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
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
项目承担责任。
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询问与质疑
26.1询问
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质疑
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
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
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
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
25
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
复。
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代理费
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
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26
第三章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
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
”文件(审查因素中写明“不适用”的除外)。
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7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
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
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
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
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
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
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
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
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
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28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1-3
投标人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
);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
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
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无须投标
人提供,
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
理机构查
询。
1-4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1
中小企业政策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9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1-1
中小企业证明文
件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
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
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
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
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
留份额的要求。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2-1-2
拟分包情况说明
及分包意向协议
(类型一)(本
项目不适用)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
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
须提供。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
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30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的资格要
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31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3-1
本项目对于联合
体的要求(本项
目不适用)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
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
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
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
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
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
1、1-
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
表3-2项规定。
3、本表序号3-
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
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
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
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
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
联合体的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
为联合体。
提供《联
合协议》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32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
要求
3-2
政府购买服务承
接主体的要求
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
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
保障的群团组织。
格式见《
投标文件
格式》
“1-
2投标人
资格声明
书”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
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
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
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提供证明
文件的有
效文件并
加盖本单
位公章
4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
获取招标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
注
: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
,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
。
33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
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
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
投标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
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
报价唯一性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的除外);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
期的;
6
实质性格式
标记为 “实质性格式 ”
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 章的;
7
★号条款响应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拟签订
的合同文本》中★号条款要求的;
8
分包承担主体
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
34
资质(如有)
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9
分包其他要求
(如有)
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的规定;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
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10
报价的修正(
如有)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
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11
报价合理性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
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
进口产品(如
有)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
进口产品;
13
国家有关部门
对投标人的投
标产品有强制
性规定或要求
的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
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
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 )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
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
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
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
产品已经获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
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
35
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
14
公平竞争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情形的;
15
串通投标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
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
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
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6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
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
36
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
分。
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
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
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其投标无效。
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
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
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37
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4.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
,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
予扣除。
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
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
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
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8
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
入比较与评价。
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
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
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
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
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__/___。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
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
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
作为中标候选人。
39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以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
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
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1名中标
候选人。
5.报告违法行为
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
,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40
41
二、评标标准
内容
分值
评分因素分项
评分标准
价格
部分
30
评标价格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
0%)×100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产品或其同
品牌的同类型产
品近三年销售业
绩的评价(7分
)
根据投标产品(若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则提供该包核
心产品)或其同品牌的同类产品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
采购活动招标公告日期,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
在中国境内的销售业绩进行评价,有1项业绩得1分,最
高得7分。
注:1.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含首页、采购设备品牌
型号页、配置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
不予认可。
2.投标产品(若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则提供该包核心
产品)或其同品牌的同类产品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
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3.同类型产品指与所投产品同档次、主要性能相当的产
品。
商务
部分
8
政府采购节约能
源、环境保护评
分(1分)
政府采购的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投标人出具了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的得0.5分;不是的为0分;
(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投标人出具了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不是的为0分;
42
对招标文件技术
规格要求的响应
程度(30分)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响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
求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
特性等要求三、技术参数条款的得30分;
“▲”条款共10项,有1项“▲”条款不满足的,扣2分
;一般条款(未标注“★”或“▲”),有1项一般条款
不满足的,扣1分,最低得分0分。
注:1、对于“▲”的技术指标项,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清晰不
得分。投标人须在证明材料中明确标识出所投产品符合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的内容。
2、以标注序号“1”“2”……为一条,如有多级序号,
以最小级别序号为一条。
3、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质保期(3分)
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免费保修期)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得1
分,不满足不得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得3分。
注: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如仅有代理商承诺的,
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扣2分。本项最低得0分。
技术方案(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
案进行评价。
满足或者优于的技术方案得5分;
基本满足要求的技术方案得3分;
与要求技术方案存在一定偏差得1分。
培训方案(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
案进行评价。
满足或者优于的培训方案得5分;
基本满足要求的培训方案得3分;
与要求培训方案存在一定偏差得1分。
技术
部分
62
售后服务(6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后续维护及售后服务方案
、应急维修响应方案(包括人员配置等),根据投标人
43
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支持服务和培训,具
有丰富的售后服务经验,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队伍
,具有有效的售后服务得6分;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支持服务和培训,基本可
以完成售后服务要求得4分;
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支持服务和培训存在一定偏差,可能
无法完成项目要求得1分;
施工方案(7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方
案进行评价。
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方案,具有丰富的施
工经验的得5分;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方案,具有丰富的施工经
验的得3分;
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方案要求存在一定偏差,可能无
法完成项目要求得1分。
另外,为保证集成项目顺利实施,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
总目标,拟派项目组织及团队人员需具备以下职业资格
: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
提供一个得1分,共2分。
应急响应方案(
6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响应方案进行评价,
应至少包括事件及处理流程等。
1)提供方案内容均进行详细阐述且结构清晰、内容详实
,得6分;
2)提供相关方案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
容中未包括具体内容、实施细节,得4分;
3)方案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没有针对性,得1分
;
44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是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配置本部D楼医护对讲系统改造
设备,本次病房医护对讲系统基于局域网TCP/IP架构传输技术,实现医院护士站与床
头智能终端的双向呼叫、对讲。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和服务
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用性,选择需要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设备前来投标。投标人应
以技术先进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
目采购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
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
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
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
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
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5
4. 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
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5. 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
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投标产品及制造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和环保
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产
品或其制造商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产品的包装应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台/套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1
医护管理机
4
否
1-2
病房床头分机
119
否
1-3
病房门口分机
55
否
1-4
卫生间分机
50
否
1-5
病区走廊屏
4
否
1
1-6
病区门禁分机
4
否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
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指定地点。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46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以各包技术规格中要求为准,如技术
规格中无要求,则以本款要求为准。)
1. 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
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并保
证投标产品停产后5年的备件供应。投标时须提供有关其投标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
(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水平、联系人和联
系方式、零备件的储备等,说明投标人与该售后服务(维修站)的关系并附上相关
的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等。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售后维修及服务包括所有投标产
品及配件,并含第三方产品,同时投标人应定期对所有投标产品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
2. 投标人发运货物时,每台设备要提供一整套中文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操作手册
、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零配件清单等,这些资料费应包括在投标报
价内。如果采购人确认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投标人
需保证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采购人。
3. 投标人应在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一周内,自付费用在采购人指定所在地对设备
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直到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投标人
技术人员的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等应计入投标报价。投标人安装人员应自备
必要的专用工具、量具及调试用的材料等。
4. 投标人应负责投标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投标人售后服务维修
机构应备有所购货物及时维修所需的关键零部件。
5. 投标人应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投标货物专用的软件和相应数据库资料的免费升
级服务。(如果有)
6. 在合同执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的通知后2
小时内给予反馈,24小时内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免费服务,解决问题。如
不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予以修复,投标人应保证免费提供同类备用设备,供采购
人使用。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1.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及服务要求:所有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后不少于3年。
47
五、采购标的物验收标准
1.
投标人应保证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
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
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投标人检验的
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2.
货物运抵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后,采购人将组织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
组,对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质量、安全、功能及性能等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依
据为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制作验收备忘录并签
署验收意见。
3.投标人应负责使所供计量仪器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运费)
。若需要,应在检测期间提供备用仪器,以便不影响采购人的使用。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 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直
接导致投标被拒绝。
2. 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需要同时加盖投标人
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生产厂家公
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若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
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投标人
技术响应与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不一致,将以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
料)为准。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
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规格中无特殊要求
则应提交本条款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对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应答未按
本条款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投标产品技
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未按本条款要求同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
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的,评标委员会可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技术应答不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48
3. 投标人所提供的部件之间及设备之间的连线或接插件均视为设备内部部件,应包含
在相应的配置中。
4. 工作条件:除了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一切仪器、设备和系统,
应符合下列条件:
1)
仪器设备的插头要符合中国电工标准。如不符合,则应提供适合仪器插
头的插座,必须要有接地。
2)
如果仪器设备需特殊的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
、湿度、震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有关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
5. 培训要求:培训是指涉及产品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
内容的学习。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对每包(品目)最终用户设备操
作人员提供不少于1天的免费培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教
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培训教材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以各包技术规格中要
求为准,如技术规格中无要求,则以本款要求为准。)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9
第1包 品目1-1 医护管理机
序
号
指标项
技术要求
▲1
主板配置
安卓操作系统,版本号不低于Android 11.0;CPU≥6核,主频可达1.8GHz;运行内存≥4G;机身存储≥32G(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2
显示屏尺寸
≥15英寸,电容屏,支持手套操作,支持10点触控(需提供
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3
显示屏分辨率
≥1920×1080
4
摄像头像素
支持摄像头,像素≥1300W,(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
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5
读卡模块
支持IC卡
6
网络/通讯
以太网:支持不低于10/100/1000Mbps自适应;WiFi:支持
≥WiFi6;蓝牙:支持≥蓝牙5.0(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
识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7
支持
HDMI 2.0*1、USB2.0*1、RJ45*1、3.5mm耳机插孔*1等接口
8
物理按键
息屏键*1,便于使用人员快速开关屏幕,复位键*1,便于设备异常时
快速重启,物理按键为隐藏式设计,可有效避免误按情况发生
9
供电
支持电源适配器供电、POE供电、电源箱集中供电三种方式
10
面板
不低于6H硬度钢化玻璃
11
呼叫患者
支持向病区患者发起呼叫,接通后可进行音频或视频通话,
支持自动接通
12
呼叫医护
支持向本病区值班室、护士站以及其他病区护士站发起呼叫
,接通后可进行音频或视频通话
13
多路通话
支持一病区多主机模式,当一个主机正在通话中时,不影响
其他主机等终端处理患者呼叫
14
接收呼叫
支持接听、挂断、忽略三种形式的处理呼叫方式,选择“忽
略”后只会挂断在当前终端的呼叫请求,而不影响其他终端
接收
50
▲1
5
宕机呼叫
服务器重启、宕机、停电等特殊情况均不影响正常患者向主
机的呼叫功能(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
材料)
16
叫号托管
可设置托管主机,床头、门口等分机的呼叫统一转移到被托
管主机上处理,支持立即托管与定时段托管模式
17
忙音反馈
当主机在通话中时,系统可自动将呼叫信息收到的状态反馈
给床头、床旁分机等终端,减轻患者焦虑
18
录音录像
支持对通话过程录音录像,并可在服务端查询播放录制的文
件(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19
语音播报
支持对接收的呼叫信息进行汉字语音播报,如“X
床呼叫”、“X 房间卫生间呼叫”等,可设置报号次数
20
未处理提醒
支持设置持续提醒或间隔提醒,以满足不同环境、不同病区
需要
21
一键清除
支持一键清除所有未处理呼叫,节省逐条清除时间
22
呼叫记录
展示病区历史呼叫记录,包括发起方、被叫方、呼叫发起时
间、呼叫处理时间、处理方式、通话时长等
23
床位信息卡
展示床位一览,每个床位模块显示对应患者的床位信息、患
者基本信息、护理标识信息等
24
病区统计
支持统计并展示病区床位总数、患者总数、危重预警人数、
各护理级别人数等
25
显示模式
床位信息卡支持常规模式和极简模式两种显示模式,用户可
根据使用习惯自行切换
26
患者详情
展示患者详情,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
入院时间、入院诊断等
27
护士进入
配合门口操作,支持查看病区护士所在房间位置
28
屏保动画
终端持续未操作时,支持自动显示屏保动画
29
远程开门
配合病区门禁分机,支持接收病区开门请求并远程控制开门
30
可视门禁
配合病区门禁分机,支持查看病区多个出入口的视频画面,
支持视频通话
51
31
话筒广播
支持向整个病区、任意床位、任意房间发起实时话筒广播,
广播时所有播放终端声音进度保持一致
32
音频广播
支持通过播出单向整个病区、任意床位、任意房间发起定时
或实时音频广播,支持单曲循环、列表循环、顺序播放三种
播放模式,广播时所有播放终端声音进度保持一致
33
闹钟提醒
配合患者端闹钟功能,皮试、测血糖等闹钟到时后支持一同
联动提醒,播放闹钟铃声
34
护士定位
配合门口分机的护士进入功能,可查看哪些房间有护士进入
35
屏幕亮度调整
支持后台配置多时间段屏幕亮度或亮、息屏,可根据医院作
息灵活控制
36
终端音量调整
支持后台配置多时间段终端音量,可根据医院作息灵活控制
37
回音消除
具备回音消除算法,优化通话噪音,提高通话质量
38
噪音抑制
通过噪音抑制算法,降低通话中的环境噪音,提高通话质量
39
硬件看门狗功能
硬件看门狗设计,支持设备异常时自动重启功能
40
网络抖动抑制
可在弱网环境下提供高效网络传输、通话功能,提升用户通
讯体验
41
硬件重启
支持通过实体按键完成硬件重启功能
42
延时上电
为防止多设备同时启动时瞬时电流过大,设备支持延时上电
功能
★4
3
接口
为保障科室的快速开科运营,本次项目改造中标签订合同后
,两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数据对接上线,对接院内相关系
统(HIS、移动护理等)所产生的接口费由中标人承担。(
需提供服务承诺并加盖公章)
为满足医院产品利旧,本次项目改造中标产品需与院内科室
原有护理通讯系统互联互通,医护主机可与院内科室原有产
品进行通话等交互功能。(需提供服务承诺并加盖公章)
第1包 品目1-2 病房床头分机
52
序
号
指标项
技术要求
▲1
主板配置
安卓操作系统,版本号不低于Android
11;CPU≥4核,主频可达1.8GHz;运行内存≥2G;机身存储≥
32G(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2
显示屏尺寸
≥7英寸
3
显示屏分辨率
≥1024×600,电容触屏,防指纹,支持多点触控
4
POE供电
POE与独立供电自动识别
5
以太网
支持10/100Mbps自适应
6
支持
DC12-48V宽电压供电
7
最大功率
≤10W
8
呼叫开关
支持MIC,多个功能按键,支持不低于呼叫、取消、换药、手电筒、亮
息屏等功能。螺旋线,磁吸式安装设计。(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
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9
接口
支持网络转接口、电源接口、8路安防接口、USB2.0接口等
10
患者信息床头卡
展示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患者人口学基本信息,展示入
院时间、诊断、护理级别、饮食等此次就诊信息,展示过敏
史等既往史信息,展示压疮、迭代等高危护理标识,并支持
图片形式展示护理标识
11
宣教文章
支持入院须知、科室风采、医护信息等内容以宣教文章方式
展示,支持展示图片、文字、音频、视频格式的宣教内容
12
接听处理呼叫
作为广播机,能够接收本科室患者发来的呼叫请求,支持接
听、挂断、忽略等操作
13
播放广播联动
能够播放主机发起的话筒广播与音频广播内容,多个床头分
机间播放进度一致
14
护士定位
支持通过“护理”屏幕虚拟按键进入功能,联动其他设备显
示护士进入该房间,再次点击按键恢复常规状态
15
呼叫转移
当护士触发护士定位后,可接收、处理其他床位的呼叫信息
16
消息提醒
支持新短消息、呼叫等待、服药、缴费等语音、弹窗提醒
17
菜单信息
无需独立首页,通过床头卡主界面中的“菜单”按钮可进入
53
其他功能
18
定时息屏
可通过功能配置定时息屏
19
分时音量控制
可根据不同时间段配置不同的音量大小
20
闹钟计时器
可进入计时器,点击后开始计时,可点击结束完成计时
第1包 品目1-3 病房门口分机
序号
指标项
技术要求
▲1
主板配置
安卓操作系统,版本号不低于Android
11;CPU不低于4核,主频可达1.8GHz;运行内存不低于2G;机
身存储不低于32G(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
明材料)
▲2
屏幕配置
不低于10英寸,分辨率不低于1024*600,亮度≥350cd/m²;
电容屏触摸屏,防指纹,支持多点触控(需提供带有CMA或CN
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3
外观结构
具备一体式门灯,门灯颜色不小于7色,具备护理物理按键(
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4
扬声器
前出音
5
麦克风
支持,降噪防啸叫高清通话
6
POE供电
支持,POE与独立供电自动识别
7
刷卡模块
支持IC卡
8
卫生间接口
支持
9
以太网
10/100Mbps,自适应
10
其他接口
支持网络转接口、电源接口、8路安防接口、USB2.0接口等
11
房间信息卡
支持展示该房间的房间号和包含床号以及病房内的各床位患者的基本
信息、责任医护信息、科主任、护士长
12
宣教文章展示
支持展示一页科室风采内容以宣教文章方式展示,支持展示图片、文
字、音频、视频格式的宣教内容
13
呼叫功能
支持向医护主机和床位发起普通呼叫、向医护主机发起增援呼叫,可
与床头(旁)分机、护士站医护主机、值班室分机等通话
14
呼叫提醒
显示病区内所有床头分机、卫生分机呼叫信息,呼叫时护理灯以护理
54
级别颜色闪烁,显示呼叫的床位号,可清除床位呼叫
15
接听处理呼叫
作为广播机,能够接收本科室患者发来的呼叫请求,支持接听、挂断
、忽略等操作
16
播放广播联动
能够播放主机发起的话筒广播与音频广播内容,多个门口分机间播放
进度一致
17
护士定位
支持通过“护理”按键进入功能和刷卡触发进入该功能,联动其他设
备显示护士进入该房间,再次点击按键或再次刷卡恢复常规状态
18
呼叫转移
当护士触发护士定位后,可接收、处理其他床位的呼叫信息
19
定时息屏
可通过功能配置定时息屏
20
分时音量控制
可根据不同时间段配置不同的音量大小
第1包 品目1-4 卫生间分机
序号
指标项
技术要求
▲1
防护等级
IP68防护等级(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材
料)
2
按键
呼叫按键:占比大于30%;取消按键:具有专用取消按键,便
于及时清除误操作,也支持在医护主机上取消报警。(需提
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3
静电等级
±15KV
4
组网方式
两线制组网
5
防冲突撞码
保证由主机下发的每一个分机码都能被对应的卫生间分机收
到,形成贯通的通讯机制
6
支持
呼叫拉绳、蜂鸣器、灯光指示、呼叫取消按键
7
呼叫
呼叫时有明显的声光报警提示,系统在病区中有广播提示,
便于医护人员快速响应(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
告证明材料)
第1包 品目1-5 病区走廊屏
55
序号
指标项
技术要求
▲1
主板配置
安卓操作系统,版本号不低于Android
11.0;CPU≥6核,主频可达1.8GHz;运行内存≥4G;机身存储
≥32G(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2
显示屏
双面显示屏,一体成型,显示屏尺寸≥28英寸,分辨率不低
于1920×560。(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
材料)
3
扬声器
具备扬声器,双声道,≥2*3W
4
呼叫信息展示
展示当前正在进行以及未处理的呼叫信息
5
呼叫播报
支持对当前未处理的呼叫信息进行语音播报
6
信息发布
当系统无呼叫时,展示本护理单元的信息发布类文章,支持
定时播放与轮播
7
播放视频
当系统无呼叫时信息发布时,展示本护理单元的信息发布视
频
8
外扩喇叭输出
支持外接喇叭,呼叫播报及视频声音可在外扩喇叭外发声
第1包 品目1-6 病区门禁分机
序
号
指标项
技术要求
▲1.
主板配置
安卓操作系统,版本号不低于Android 11.0;
CPU:不低于6核
;运行内存:不低于4G,机身存储:不低于32G;支持读
卡模块;WIFI:2.4G/5G 802.11
a/b/g/n/ac;蓝牙:不低于4.2双模蓝牙;以太网:支持
10/100/1000mbps自适应。(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
的检验报告证明)
▲2.
显示屏
显示屏尺寸≥8英寸电容屏,触摸屏面板:3mm钢化玻璃
;支持10点触控;支持湿手操作;支持两层棉布手套操
56
作;显示屏分辨率≥1280*800;摄像头数量:≥2,摄像
头像素:≥200W+200W;补光灯:≥3色;静电性能:接
触放电±8kv,空气放电±20kv(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
标识的检验报告证明)
3.
自动唤醒人脸识别
用户靠近终端后,终端自动唤醒人脸识别功能,识别用
户是否可以打开门禁。
4.
刷脸开门
终端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用户是否具备门禁权限,验证通
过后,打开门禁。
5.
开门提示
通过补光灯闪烁不同的颜色、语音播报等方式提示用户
是否通过验证打开门禁。(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
检验报告证明)
6.
宕机工作
服务器宕机时,终端断网时,不影响使用刷脸开门、刷
卡开门、密码开门等功能。(需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
的检验报告证明)
7.
硬件重启
支持通过实体按键完成硬件重启功能。
8.
屏幕亮度调整
支持后台配置多时间段屏幕亮度或亮、息屏,可根据医
院作息灵活控制。
57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XXXXX设备采购项目
(在此可写主要设备名称)
产品采购合同书
(硬件采购模板)
甲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北京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58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法定代表人: 职务:理事长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8号
授权代表: 职务:副院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按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号:
联系人: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售后服务电话:
鉴于:
59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拟采购
医疗设备产品及相关服务,以进行医疗科研工作。
2、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厂家的授权销售委托代理文
件等全部合法有效资质,愿意为甲方出售医疗设备产品并提供安装调试、售后
维保、技术培训等服务。
3、乙方产品具有合法的生产、进口、经营许可,是合法合格的原装正品,
权利和质量无瑕疵,具有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进口许可证、强制认证
证书、进口报关手续等合法有效文件,且符合消防、环保、计量、强制认证等
所有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设备之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应当将乙方及乙方所出售产品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许
可及批准文件、证件等的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提供给甲方,甲方
审核通过后本合同生效。
乙方应提供的资质等文件复印件包括:
□营业执照;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
□产品代理授权书;
□营销人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产品彩页;
□售后服务承诺书;
□产品报关单(限进口产品);
60
□原产地证明(限进口产品);
□进口许可证(限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销售许可证(限进口产品)
□其他: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序
号
产品
全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配套产品
生产厂
家
产
地
单
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合计(人民币
)
¥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大写: 。
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款、配套产品及配件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费
、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接口模块费、检验费、
培训费、售后维护保养、维保期内的维修及更换零配件费、进口报关税费、人
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无需向
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技术指标、技术参数、功能参数、详细配置清单(
见附件一),和医疗设备配置清单见附件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交付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甲方最终验收通过为交付完成。
2、乙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一次性书面向甲方提交甲方可行的产品场地需
求。如乙方未书面提出,则视为产品无场地要求。甲方应按乙方书面要求准备
并通知乙方确认。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未出具书面确认意见,视为甲方场
地完全符合产品需求。
61
3、乙方负责在交货期内将产品包含的设备、配件、说明书、合格证、维保
单等完整无损的送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产品包装应当适于运输。送货、卸货
等运输、安装、包装、保险等交付完成前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
。
4、产品等送至交货地点后2日内,双方共同开箱,对产品的数量、品牌、
规格、型号等进行初验并签署《医疗设备到货验收报告》。初验通过后10日内
,乙方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使用者等相
关人员按照甲方的时间安排进行现场操作、使用和安全培训,并达到甲方人员
能够完全独立掌握产品常规操作及常见轻微故障的检修和排除的目的,培训结
束后乙方提供由乙方签字或盖章的《医疗设备培训验收报告》(见附件三-
1)备存。
5、乙方提供产品与甲方信息系统、计算机系统等相关的接口模块,并实现
产品与甲方系统的对接及兼容。该接口模块开发安装等费用已经包含在本合同
总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应当自行与第三方系统开发公司(包括但
不限于蓝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华软件股份公司、GE等公司)沟通,完成包括
但不限于)甲方HIS系统、LIS系统、PACS等系统的双向数据接口连接,实现双
向数据共享,达到甲方数据传输与信息共享标准。由此产生的需支付给第三方
公司的接口改造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6、产品试运行期为____个月,自《医疗设备培训验收报告》签署次日起算
。试运行期结束后,双方对产品进行终验,双方签署《医疗设备技术验收报告
》为终验通过,终验通过为交付完成,设备所有权和风险自此时转移至甲方。
7、甲方在以上三份报告上的签字盖章仅代表甲方对产品当时运行情况的认
可,并不代表产品及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的要求。如产品存在问
题,则甲方随时有权要求对本合同项下产品进行退货、换货、重新安装调试及
培训。
8、甲方发现产品或者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有权要求乙
方退货、换货、或者要求乙方折价处理,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乙方承担违
约责任。
9、乙方应当在交付时一并向甲方提交的产品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
62
1)购置设备发票等原始单据;
2)原产地证明、原厂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原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原厂产品
品质证明、产品注册证、商检证明;
3)如属于进口医疗设备,乙方还需提交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报检合格证、
进口许可证、原版产品使用说明及保修证明;
4)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相关认证证书和授权;
5)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装机软件说明书、维修手册(纸
质版本及/或电子版本,电路原理图、工厂设置的各项密码等);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进口许可证》
;
7)权威机关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证书、强制认证证书、设备原厂印刷的设备
彩页及其广告宣传资料等。
在甲方收齐前述资料前,甲方有权拒收设备,所产生的风险与费用由乙方
自行承担。
10、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详细列出供货设备的配置清单、易损易耗部
件、消耗品或消耗材料,并真实报出每一配置、易损易耗部件、消耗品或消耗
材料的规格、型号、设备编号和价格,填写《设备配套耗材、试剂和备件报价
单》(见附件四),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11、乙方不得对产品包括软件设置任何技术壁垒和密码,乙方应当向甲方
提供技术参数、源代码、密码及口令等信息。
第四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供设备及配件,应当为未使用过的新品、无缺陷、原厂原装,质
量合格,具有完整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所配置的软件产品有合法的使用权,
不存在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
2、乙方设备及配件、软件的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出厂技术指标、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能够实现甲方目的。
3、乙方设备、配件、软件能与甲方现有信息系统、计算机系统、电力系统
、网络系统等相匹配和适用。
63
4、乙方设备及配套产品、零配件以及软件是设备生产厂家的原厂配置,能
够实现并确保设备安全稳定正常运行。
5、除非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通过国家机关审批,乙方产品形成的数据不得
出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甲方验收通过后,乙方开具合同总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并交至甲方,甲方
基于财政资金拨付情况以人民币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60%的合同款,剩余
尾款甲方将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
2、如维保期未届满,甲方即需支付尾款,则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有效期至“
本合同维保期满后满1年之日”,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10%的见索即付且不可撤
销的履约保函,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函后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未按时
提供符合约定的履约保函,乙方自行承担财政资金收回等支付不能的后果。
3、乙方存在违约行为、侵权行为时,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合同款,待乙方纠
正违约行为、纠纷处理完毕并按约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后,再根据乙方实际履行
情况支付相应合同款。
4、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
的合同款中直接扣除予以抵销。此时乙方仍应按照抵扣前的金额向甲方提供发
票;在乙方未向甲方支付完其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款项前,无权
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的款项。
甲方发票信息:
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8号
纳税人识别号:1211*开通会员可解锁*22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2*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北京银行建国支行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64
乙方指定账户出现错误或发生变化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导致甲方支付不
能或支付错误等,所有后果、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就此不承担
任何责任和损失。
5、乙方开具发票和甲方接收发票、入账抵扣税务以及支付等事项并不能证
明甲方认可该付款项目及其数额和产品服务质量,相关事项仍应根据履行事实
据实认定。
6、如因甲方预算批复、财政支付系统调整等原因造成支付不及时,甲方有
权调整支付时间和金额,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售后维保服务
1、维保期:本合同项下设备产品、配套产品、零配件以及软件的维保期为
个月,自双方共同签署《医疗设备技术验收报告》的次日开始计算。
2、维保期内乙方提供7天/周×24小时/天全天候维保服务。乙方在接到甲
方通知(电话、书面、传真等方式均可)后的
8小时内到现场并维修成功,恢复正常使用。若乙方不能
8小时内修复产品至正常使用,乙方应无偿提供备用机供甲方使用至产品恢复正
常使用为止。
3、维保期内,乙方应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预防性巡检、检测及维护、保养
服务(具体方案见本合同附件),并在服务完成后
3日内,乙向甲方提供巡检、检测及维护、保养明细清单和报告,并加盖乙方主
体公章,经使用科室护士长及责任工程师签名确认提供了该服务后,交甲方物
资器械中心档案室保存。
4、维保期内,乙方承担人工费、交通费、运费、税费、零配件费、软件升
级、数据恢复等全部费用。乙方提供的零配件应当是产品原厂家生产的或是经
其认可的,全新、未使用、未维修过的,不存在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
5、乙方对缺陷产品提供保修、包换、包退服务;对产品中的软件提供升级
服务,乙方应当在软件版本更新后的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
完成免费软件升级服务,升级后的软件性能和条件等不能低于升级前。
65
6、维保期结束前,双方和生产商代表共同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检查
报告,乙方对产品进行修复保养。维保期满后,若甲方委托乙方继续维保,乙
方只收取配件合理的成本费,免收工时费、交通费、运费等费用,双方签订书
面维保协议。后续维保协议除乙方收取合理的配件费用外,其他条款沿用本协
议。维保期满后,乙方仍然应当为甲方提供不低于十年的维保服务和零配件的
供应。
7、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及资质。乙方提供的售后
服务人员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负责处理甲方因使用本合同项下产品而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售后服务。
乙方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五)一式二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由使用科室主任签字,由临床科室和责任工程师共同负责监督执行。
8、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产品,维保期按照不能正常使用时间(不足一天按照
一天计算)的5倍顺延。故障时间累计达10日,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保或者要
求乙方退货或者换货。甲方选择第三方维保的,乙方应向甲方及该第三方无条
件公开技术参数、密码、源代码等数据资料,因此支出的维保费等费用由乙方
承担。甲方选择退货或换货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完成退货或换
货。
9、产品年开机率(连续运行8小时以上)达到95%(以自然年度内工作日
总数为基准计算),故障天数自然年度不超过13天/年。如故障天数超过13天/
年,乙方还应当按照5万元/天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责任且归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
第七条 保密
1、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1患者信息:包括涉及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1.2医院运营信息:包括涉及甲方业务运营的各种信息;
1.3技术信息:包括涉及甲方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信息,包括数据、文件资
料等;
66
1.4其他双方合作过程中,所涉及业务产生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患者
基本信息、涉疫填报信息、患者微信端获取信息、患者ID、就诊次数、就诊时
间、看诊医生工号、看诊医生姓名、诊断名称、首次医嘱时间、末次医嘱时间
等);
1.5双方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和技术信息或者前提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保密人员范围: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永久。
4、乙方及乙方所有参与项目实施的工作人员应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乙方保证其人员对所知悉的与本合同签订、履行或甲方及相关方的信息和资
料及其他非社会公众性公开信息(“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严格
的保密措施,不得以非本合同约定的目的、范围和方式使用或泄露给第三方,
乙方及其人员负有持续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其它任何情形而
终止。
5、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将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返
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处理。
6、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
约金和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
1、乙方对提供的全部服务及其所涉及的硬件、软件(含第三方硬件、软件)均
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和销售权并得到硬件、软件所有人授权能
够合法再次授权和销售给甲方使用,并保证授予和使甲方合法拥有上述全部产
品长期合法许可使用权。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且保证甲方不因本合
同而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并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
67
的任何损失。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或甲方分许可的单位使用本合同产品或服务
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的,乙方不仅应直接负责纠纷的解决,还
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给甲方或甲方分许可的单位造成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所受行政处罚、部分或全部更换或重新采购
本合同服务)的,乙方应承担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
3、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或任何依约定使用或分许可该服务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用相同功能的且非侵权的服
务替换侵权的服务,或取得相关合法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
定的各项权利,乙方并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 4、
乙方对甲方系统进行的持续优化改造或提供其他服务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及申请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本合同以外使用。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和许可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有关技术成
果、计算机软件、信息、资料、数据和文件及其它非社会公众公开性信息,并
不得以非本合同约定目的、方式和范围使用。
5、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按次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
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解决纠纷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
交通费等费用及甲方先行支付的赔偿费用等),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乙方按照合同总额0.5%/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迟延履行累计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
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或者按照每次
违约行为承担合同总额0.5%的违约金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约行
为出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乙方未能协调第三方公司完成数据接口改造至满足甲方需求,构成乙
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68
4、因乙方及产品原因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承
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解决纠纷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
等费用及甲方先行支付的赔偿费用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金
额作为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
5、若乙方不具备产品的销售、安装调试及售后维保资质或在合同履行期间
丧失上述资质及产品注册证等资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
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乙方还应再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两次(两
次间隔时间应超过一周),甲方在第二次收到乙方催告后 15
日内仍无故拒绝支付的,从第二次书面催告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每逾期一
日应按照拖欠款项0.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如果乙方发生违法、违约、违规或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等行为,或者有引
发舆情、投诉等,或者设备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国家审批即出境的,甲方
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权利义务转让、委
托第三方履行。乙方擅自转让、委托的,乙方与接受转让、委托方承担连带责
任,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同
时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30% 的违约金。
9、乙方不得擅自用甲方名称和本协议做任何宣传推广等主动让第三方获悉
双方合同关系的行为。乙方违反本条,应当向甲方承担十万元的违约责任和全
部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产品的,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并返还全部已支付款项。
11、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自甲方发出解除通知的次日解除。
12、乙方应当及时支付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甲方有权从应当支付给乙方
的货款中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69
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后
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政府政策变化、甲方上级部门命令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
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
的时间,若超过30日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并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给对方审阅确
定。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
院起诉。甲方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2、双方提供的通讯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为该方文件和法律文书的
送达地址及收件人。如有变化应当在更改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如一方提供
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错误、或者地址及收件人变更但未及时通知导致无法送达
及拒绝签收等情况,自按该方提供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邮寄函件起的第3天即视
为已送达该方,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廉政条款
为加强医院购销中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
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患者和甲、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
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医药购销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首
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购销廉洁协议》(见附件六)。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本合同一
式四份,甲方保留三份、乙方保留一份,四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附件一:《医疗设备技术参数、功能参数详细配置清单》、附件
二:《医疗设备配置清单》、附件三-
1:《医疗设备培训验收报告》、附件四:《设备配套耗材、试剂和备件报价单
》、附件五:《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六:《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
院购销廉洁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70
律效力。同时,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协议和备
忘录、文字或口头承诺、各种附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如附件以及各
种文件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应当以本合同正本为准。各种文本如果同时存
在中英文文本,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五条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由双方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主体公章后生效,否则视为未签订。
甲 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科主任签字确认:
71
附件一
医疗设备技术参数、功能参数详细配置清单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公司/供货商名称: 邮编: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级经理姓名: 联系电话:
序号
产品的详细描述内容
特殊说明
是否通过验收
数量
备注
1
技术指标(逐项填写)
1.1
1
1.2
1.3
1.4
1.5
1.6
1.7
1.7.1
1.7.2
1.7.3
1.7.4
1.8
1.8.1
72
1.8.2
1.8.3
1.9
1.9.1
1.9.2
1.9.3
1.9.4
1.10
2
功能指标(逐项填写)
2.1
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2.10
2.11
73
2.12
2.13
2.14
2.15
2.15.1
2.15. 22.15. 32.15. 42.15. 52.15. 6
2.15.7
2.15. 82.15. 9
2.15.1
03
技术资料目录(维修手册、用户手册、软件接口类型、协议标准及版本,是否满足HIS网上运行功能)、维修工具清单/售
后支持、免费维护和检修承诺、操作人员和工程师培训承诺、设备详细的安装环境、条件,电源连线、接头类型,是否需要
稳压电源、地线?
74
3.1
4
产品价格及出保后维保价格
4.1
供货产品最终价格: 元(人民币)
4.2
质保期外每年保修费不超过设备购置款的 %,(人民币价格 元)
5
其它优惠条件和承诺/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逐条详细列出)
5.1
注:(1)全配置指所采购产品所含盖的全部技术、功能指标,其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相一致。(2)每个供应商必须认真详细逐项填写
表格中所要求的内容,如不能如实提供医院所要求的资料,将不能通过验收。(3)上述资料需报U盘。
年 月 日
75
附件二
医疗设备配置清单(和投标文件分项页一致)
序号
名称(按投标文件)
型号
单价(元
)
数量
总价(元
)
备注
1
2
3
合计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76
附件三-1
医疗设备培训验收报告
填表日期:
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合同编号
合同价格
使用科室
代理商
代理商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生产厂商
产地
售后工程师
联系方式
合同到货期
实际到货日期
采购人:
现场验收项目
安装日期
安装地点
1
、参数表/合同相关文件□有口无 备注:
2
、配置清单口有口无备注:
3
、强检证明资料□有口无口不需要备注:
4
、外包装箱及箱内物品□完好□破损 备注:
5
、进口设备中文标识□有口无备注:
6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符合□不符合备注:
7
、软件,硬件/配件配置口齐全口不齐全备注:
8
、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有口无 备注:
9
、国家强制检定设备□是□不是备注:
10
、使用手册□有口无备注:
特种设备:□是口否
证号:
放射类设备:
证号:
计量强检设备
:
□是口否
设备序列号
设备验收
□合格口不合格
设备使用培训□完成□未完成 备注:
培训人员名单
责任工程师签字
厂家签字
77
使用科室验收人
:
科室主任签字:
物资器械科
*开通会员可解锁*修订;
78
附件四
设备配套耗材、试剂和备件报价单
序
号
产品名
称
注册证号
品牌
规格型号
最小销
售单位
成交最高限
价
(元)
包装规
格
产地
生产厂家
质保期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79
附件五
售后服务承诺函
1.产品供货
1.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及行业、企业质量标准、认证要求实施生
产及检测,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
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2供货时每台设备随机提供一套完整的中文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中文使
用说明书、维修手册、简明操作流程卡、电路图、故障代码本、安装手册、安装图纸
、设备软件版本、原产地证书、质保书、合格证、计量证书、校准证书等。如设备有
维修密码,厂家提供维修密码。
2.服务承诺
2.1在保修期内提供免费售后服务,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我方将提供免费上门维修
和零配件的更换。
2.2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均已得到专业的技术培训,在接到用户的报修通知后,立即
响应,如电话不能解决问题,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设备在24小时内不能修复
,我方提供同等质量备用机供甲方使用。保修期内全部费用由我方支付。
2.3保修期外我方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更换配件时只收取零部件的成本费,提供
长期技术支持,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2.4保修期内提供全年7天×24小时备件到现场先行替换服务,并保证替换备件为
原厂新品。
3.快速反应
3.1免费电话支持:全年7天×24小时中文咨询电话服务,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
的问题,给与在线指导。
3.2现场支持:如电话支持不能解决问题,即派合格的维修工程师在4小时内赶赴
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3.3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如遇重大技术问题,我方会及时组织各相关技术人员进
行讨论,确定方案,并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问题。
4.巡检及质控
4.1每月对客户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了解设备的使用状况,及时解决问题,真正
80
体现客户购买该产品的价值。
4.2每月巡检,每半年对设备进行一次质控检测,并提供书面报告。
5.培训
5.1我方制定完整的培训计划,提供周密系统的培训,包括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
、对临床科室人员的培训以及对设备维护工程师的培训。保证操作人员熟练、正确的
掌握设备使用以及日常维护的相关内容;保证维护工程师了解设备的原理、结构,掌
握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
5.2经过首次培训后,如客户需要,在后续使用阶段继续免费提供各类培训服务,
并提供相关培训资料。
6.备品备件及易耗品的供应
我公司承诺提供合同所售设备的维修服务,提供零配件及专用耗材供应不低于
十年。
7.售后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 售后工程师姓名及电话:
厂家售后座机: 厂家工程师姓名及手机:
E-mail:
公司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81
附件六: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购销廉洁协议
购货单位(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供货单位(乙方):
为加强医院购销中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
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患者和甲、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
门有关医药购销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卫生系统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采购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
),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
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在采购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
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
、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
的贵重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
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购置合同有关的经济活
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82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
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保证所供医疗设备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
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
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贵
重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款1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全部损失,则乙方还应再赔偿甲方相应
的损失。
第五条:本协议作为医疗设备购销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
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
份。
甲 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七: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合同单位(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合同单位(乙方):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
生,督促甲、乙双方积极有效开展安全工作,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
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本安全生
产管理协议。
第一条:双方共同责任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的
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国家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各行业的有关
法规、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双方签署的合同文件,自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证生
产经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严格执行各自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严禁违章作业。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违约行为的,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停
止不当行为并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人员,在合同履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
(一)核实乙方作业资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对乙方业务活动安
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并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
,对乙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考核。
84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作业场所及作业条
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在乙方安排生产任务时,监督和检查乙方工作人员操作是否符合规范标准
要求,严格审核其作业人员资质、作业审批流程、安全风险辨识、作业实施方案和作
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核查作业条件,实施现场巡查
、现场看护等措施。
(四)甲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对隐患排
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报告,发现事故隐患,组织乙方立即排除。
(五)甲方应对乙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并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员工安全
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
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有权制止乙方的违规违章作业和行为,对违规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同时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甲乙双方开展应急演练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 ) 根 据 各 岗 位 要 求 , 乙 方 应 指 定 一 名 负 责 人 负 责 安 全 工 作 ( 负 责 人 是
,
联
系
电
话
)。乙方应定期对驻院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考核,合格后准予入场,并成立由项
目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同时乙方应与驻院人员签订安
全责任书,扎实履行各级安全责任。
(二)乙方应确保驻院人员的可靠性,对所用员工应在应聘前进行审查,对有政
治问题、习练法轮功等邪教、精神疾病患者等应拒绝录用,审核通过后将人员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身份证号、本人近照等)汇总后形成履历表报医院警
务工作室及医院保卫处审核备案。随时关注所属员工的思想情绪状态,防止过激行为
及其他治安事件的发生。同时乙方驻院方人员需经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
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留存相应培训记录。所聘员工不得有承包项目的职业禁忌证。
(三)应及时向甲方索取合同业务范围内相关资料,并做好交接手续。因为资料
不全存在风险的,乙方有权拒绝相关作业。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
任。
(四)乙方如从事施工作业项目,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业务生产
活动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同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安全资质的条件
审查,每日进行施工报备。
(五)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或工程转包、分包和返包,确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
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应严格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对分包的管理。
85
(六)乙方必须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并建立日常安
全管理记录、台帐,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要经过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方
可担任安全责任人。
(七)乙方应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合同内
约定甲方提供除外)并监督正确佩戴、使用,发现损坏、过期等情形及时更换。
(八)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的管理,要做到一危险源、一措施、一预案
。
(九)加强作业区域的现场管理,材料物品堆放有序,安全标志齐全有效,设备
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十)乙方提供的机械、工器具等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工
作需要,并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人员
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十一)乙方人员因工作需要在院内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相关部
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质证书,并随身携带。作业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核查作
业条件,作业中进行现场巡查和现场看护。杜绝盲目作业、违规作业,配合甲方建立
特种作业台账。
(十二)乙方人员因工作需要在院内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
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及报备程序,明确现场监护人员,配备相应安全防护、灭火、应急等设备器材,清理
周边易燃物,动火区域与非动火区域进行防火分隔,完成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巡
查,作业后现场及时清理,配合甲方建立动火作业台账及企安安动火报备。
(十三)乙方人员因工作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
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履行有限空间审批手续及报备程序,制作警示标识与安全
告知牌,配备相应器材设施,持证人员全程监护,配合甲方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台账。
(十四)乙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甲方及现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报告,并配合甲方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十五)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十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及医疗行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治安安
全、消防安全、危化品、毒麻药安全、交通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院内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乙方严格落实“日巡查、周检查、月督查”制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十八)乙方严格遵守工作区域和备勤区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用电管理,
不得违规使用电水壶、电暖气、电褥子等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接电源电线;不得在院
内进行电动车充电、电池入楼等违规行为。加强用火、用水、用气管理,不得违规使
用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用具;在院区内任何位置禁止吸烟。
86
(十九)乙方要及时修订安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熟练掌握
各项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应至少半年组织进行一次消防疏散应急演练,同时根据不同
工作性质及区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防盗抢、暴力伤医、防汛、有限空间应急、电气
突发事故、电梯困人等专项应急演练,并配合甲方参与相关应急演练。
(二十)乙方不得拆改、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带走、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
和器材,若工程需要必须拆改、停用消防设施,应向保卫处及消防管理部门申报,得
到批准方可动工。工程涉及到改变建筑布局、房屋构造、使用用途等情形,必须向保
卫处及规划建设处报备,得到批准后才可施工。
(二十一)乙方项目涉及施工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培训相
关安全注意事项,并留存相应交底记录。涉及临时用电的,应将用电设备及用电情况
向医院后勤管理部门申报,经核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按次支付1000至500
00元的违约金,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违
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总价款1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全
部损失,则乙方应再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第五条: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的附件,与甲乙双方所签订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的期限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双方所签订合同及权利义务全部履行
终止时止。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由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
位或部门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7
88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
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
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
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
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89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90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
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
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除外);
(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
,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91
称及出资比例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投资人
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
;不适用的填写“/”。
2.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适用:
投标人名称
92
单位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称及出资比例
投标人的非控股股东/
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的必须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
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93
3.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适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
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5)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
理关系。
6)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7)适用于“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必须
填写,如不填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不适用的填写“/”。
94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
文件,建议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
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如供应商因落
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声明函》 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
。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 )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
,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 “标的名称
”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96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 、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
、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6)温馨提示 :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
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
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
号)等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97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9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99
3 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101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
此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2
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
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03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
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
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
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
。
5.供应商须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104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5
附: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106
3 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投标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大写
小写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 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制造商
产地/
国别
制造商统一
信用代码
制造商规
模
制造商
所
属性别
外商投
资 类型
品牌
规格、型
号
单价
(元)
数量 合价(元)
1
(标的名称)
2
3
4
……
总价(元)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4.制造商规模列应填写“大型”、“中型”、“小型
”、“微型”或“其他”,且不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8
》。制造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或“女”,指拥有制造商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
多人合计计算。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外商部分投资”或“内资”。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
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注: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10
6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
的内容予以填写,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
2.
在本表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的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
文件的要求,投标无效。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
),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投标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明
。
3.“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11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
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
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
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
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112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
1
,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1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14
8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8-
1对于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品目且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时,如投标货物非投标人
所有或制造,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或其境内总代理的)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
标品牌产品授权书,授权书中须要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
,授权书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所附制造商(或境内总代理商)授权书格式,也可投标
人自行拟定。如是境内总代理提供的产品授权书,投标人还须提供制造商给予境内总
代理的正式授权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所供货物来源的可靠性。
制造商(境内总代理商)授权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 们
( 制 造 商 或 境 内 总 代 理 商 名 称 ) 是 按 ( 国 家 名 称 )
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
的境内总代理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境内总代
理 商 地 址 ) 。 兹 指 派 按 ( 国 家 名 称 ) 的 法 律 正 式 成 立 的 , 主 要 营 业 地 点 设 在
(投
标
人
地
址
)
的
(
投
标
人
名
称
)
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 表 我 方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办 理 贵 方 第
( 招 标 编 号 )
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
(制造商)制造的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型号)的
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
的境内总代理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
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
方
兹
授
予
(
投
标
人
名
称
)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
确认
(投标人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作为境内总代理商,随此函,附上
(制造商名称)给我方(境内总代理)的
115
正式授权文件复印件,以证明我方提供货物来源的可靠性。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名称: 制造商(
境内总代理商)名称: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人签字:
116
8-2
投标产品(若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则提供该包核心产品)或其同品牌的同类产品近
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日期,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在中国
境内的销售业绩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订货时间
型号(规格
)
数量(台/套
)
合同签订时
间
采购单位
联系人及
电话
履约情
况
1
2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被拒绝。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提供业绩证
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日期:
117
8-3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投标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和其他
技术方案
1.投标产品在中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许可文件说明(格式)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与 项目(招标编号: )第 包投标的
(
投标产品名称)具有在中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许可文件,文件颁发单位和
名称为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附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我单位对上述说明和提供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日期:
118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
3.投标产品售后和培训服务方案
4.配件供应能力承诺书(格式)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承诺:关于(项目名称)项目,根据项目需求,我单位或投标产品制
造商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
并保证投标产品停产后5年的备件供应。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日期:
5.其他技术证明文件或说明(如果有)
119
8-4 供应商信息采集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所属性别
外商投资类型
注: 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信息。
2.供 应 商 所 属 性 别 请 填 写 “男 ”或 “女 ”, 指 拥 有 供 应 商
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
合计计算。
3.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 “外商单独投资 ” 、“外商部分投资 ”或 “
内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