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二期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天津宁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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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二期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HJT-*开通会员可解锁*0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宁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二期家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二期家具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及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二期家具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爱达家园二期家具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 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项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 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 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 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任意一 个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 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具体详见本招标公告七、 其他中要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 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商业道 59号幸福总部大厦 8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 00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商业道 59 号幸福总部大厦 8 楼开标室

七、其他

1. 招标范围 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 44772. 88 平方米。建设 5 栋 18层住宅建筑面积 37139.74平方米,共630户。项目主要有 3 种户型可供选择,其中50 平方米户型(一室)共有 418套,占总房数的 66.35%;70平方米户型(两室)共有 176套, 占总房数的 27.94%;90平方米户型(三室)共有36套,占总房数的 5.71%。本次项目需要 完成2、4、5 号楼及3号楼部分房子共 481 套住房的室内家电配置。其中,一室有 331 套, 两室 135 套,三室有 15 套,需配置家具,包括床、床头柜、沙发、衣柜、餐桌、餐椅、窗 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2. 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 01月 30日到 2026年 02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3.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30日到 *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时 00分至11时 00分,下午 13时 00分至 16时 00分(北京时间)

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网络获取,凡符合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 将下述资料的原件以彩色 PDF 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rxy*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邮件主题 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4.1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4.2 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4.3 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日内由社 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 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 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资料齐全且成功缴费)为准)提交合格资料的 不具备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格。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投标人因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单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宁河建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 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商业道 59号幸福总部大厦 9 楼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rxy*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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