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气电集团广东管道2025年仪电、工艺专业备品备件、集采平台外易耗品、应急物资询价采购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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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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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广东管道2025年仪电、工艺专业备品备件、集采平台外易耗品、应急物资

采购项目编号:

CGP-25-CRH-GDNG-GDBHB-0047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6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许铭昆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

朝阳区太阳宫南街6号院C座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气电集团广东管道2025年仪电、工艺专业备品备件、集采平台外易耗品、应急物资

标段/包编号:

CGP-25-CRH-GDNG-GDBHB-0047/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开标形式:

/

开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项目概况:

根据生产运营需求以及专业工程师对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计划,再结合历年备件使用量、库存量,为保证设备正常、有效运行,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东管道”)、中海石油珠海管道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珠海管道”)、中海石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珠海天然气”)购置一批仪电、工艺专业备品备件、集采平台外易耗品、应急物资等。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格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1)*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合同金额≧50万元的物资供货业绩,业绩合同的供货范围包括以下a、b、c、d中至少1种即可: a、天然气管道工艺设备或配件; b、仪器仪表设备或配件; c、电气设备或配件; d、消防器材。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供货清单、合同签订日期页)和供货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签字的验收单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3.财务状况:应答人须具备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该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备上级法人单位的满足上述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5.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询比文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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