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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清区南东路九年一贯制学校EPC工程总承包部、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朝阳区平房乡机场二高速南侧产业项目(一期)项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A区)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 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非财政),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包件1: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清区南东路九年一贯制学校EPC工程总承包部:总用地面积:55880.5㎡,建筑面积:45345.49㎡,地上建筑面积:38731.11㎡,地下面积:6614.38㎡。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建筑,小学教学楼、初中教学楼建筑层数为5层,风雨操场、报告厅、食堂建筑层数为2层,宿舍建筑层数为6层,门卫1-3#、活动平台、门厅建筑层数为1层,地下一层,为车库区域,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0.2g),设计使用年限50年,主要结构:6#宿舍为剪力墙结构,其余楼栋均为框架结构,地下车库筏板基础,主楼内预制桩+承台。
项目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天津市武清区东蒲洼,雍和道与南东路交口西南侧。
(2)包件2-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朝阳区平房乡机场二高速南侧产业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朝阳区平房乡机场二高速南侧产业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37331.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42999.19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34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500.19 平方米。
项目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路。
(3)包件4: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A区)项目经理部:项目总用地面积27.42公顷(411.30亩),安置宅基地总户数802户,宅基地总用地面积13.97公顷(209.5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三项:
(1)配套市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A区)内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等(不含变配电工程)。包含公共停车场1处6400㎡;园区道路工程总长度7310m(主入口道路红线宽度为14m,长度1433m;宅间主要道路红线宽度8m,长度1076m;宅间次要道路红线宽度5.5m,长度4801m)。
(2)市政工程(非涉铁)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给水、电力、燃气、通讯四种市政管线,其中综合管线的设计起点为园区五西路,终点至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A区)主入口。新建每类市政管道长度3.0km(燃气管线及其配套内容非本次设计范围,仅预留管位;电力线缆及其配套内容非本次设计范围,仅预留电力套管及管位;通信线缆及其配套内容非本次设计范围,仅预留电力套管及管位)以及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A区)北侧乡道改扩建(道路面积9587.6㎡,总长958.76m)。
(3)建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4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村委会、幼儿园、农贸市场、邻里商业中心a、b两栋)。其中村委会建筑面积1468㎡;幼儿园建筑面积2877.79㎡;农贸市场建筑面积1515.20㎡;邻里商业中心a栋建筑面积3730.65㎡,b栋建筑面积1965 ㎡。
项目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福久村。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混凝土采购招标分为:4个包件,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本招标只允许生产商参与,近3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有过工程项目类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参与多个包件投标,但同一项目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一个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11:00时至2025年11月0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每个包件售价10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因未按规定缴纳标书款和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缴纳标书款后未在截止时间将付款凭证发到招标人邮箱的,均不退回标书款),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供应商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标书**项目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时前发至邮箱569022836@qq.com,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公司提交**项目包件**(**物资)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和投标保证金(如有)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帐 号:44*开通会员可解锁*21475
注:此账户只用于接收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如有)。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不要汇入此账户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线上参与报名成功后才可以缴纳标书费等费用,禁止未线上参与报名成功先缴纳标书费等费用。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8 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投标担保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R要求递交
投标担保的金额:
包件01:¥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包件02:¥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包件03:¥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包件04:¥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担保的形式:电子保函(受益人: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担保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具体要求:(1)电子保函
请登录中交招采网网站(https://zjzcw.iccec.cn)电子投标室-保函栏目,按照“交建保”操作指引办理(如有疑问请联系系统客服,或者转人工客服),费用由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
(2)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
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若开立电子保函被拒,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A.开立投标电子保函被拒证明;
B.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C.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或其他名义支付投标保证金;
D.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要求的下述账户:
名 称: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账 号:44*开通会员可解锁*21475
10.1 付款条件:
(1)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清区南东路九年一贯制学校EPC工程总承包部项目经理部:买方在取得投标方合规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合格后,结算经双方签认上报买方公司集中结算中心审批,审批完财务入账后,按照买方资金情况向投标方支付货款,次月月底前支付结算货款的80%给投标方,剩余部分在项目全完工并办理最终结算后6个月内付至90%,工程竣工结算、验收合格并移交保修后支付结算货款至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两年质量保证期满(自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开始生效)且没有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无息返还。如果确实因买方资金紧张不能按时支付货赁款,投标方应表示谅解,投标方不得对此提出任何索赔费用及停止货物供应,买方不承担任何资金占用利息。如因未正常供货,导致项目停工,投标方应承担买方所有损失。投标方必须提供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货物验收合格、送货及时得到买方专业工程师、监理专业工程师单位验收,否则不予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金融产品等支付,金融产品包含:E信通(建信融通)、云信、中交财务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保理、商业票据等金融产品。投标方接受100%货款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并承担全部贴息费用。
(2)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朝阳区平房乡机场二高速南侧产业项目(一期)项目:买方在取得投标方合规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合格后,当期结算财务入账后,首次付款时间为首次结算后第三个月,支付比例为结算货款的70%,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比例为上次付款后三个月内结算货款的70%,主体封顶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最终结算后一年内支付完成。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金融产品支付,金融产品包含:E信通(建信融通)、云信、中交财务公司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保理、商业票据等金融产品。投标方接受100%货款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并承担全部贴息费用。如果确实因买方资金紧张不能按时支付材料款,投标方应表示谅解,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供货、延迟供货或提出索赔,买方不承担任何资金占用利息。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税额按国家规定进行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
(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二期项目(A区)项目经理部:结算完成买方取得投标方合规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合格并财务入账后,首次付款时间为首次结算后第三个月,支付比例为结算货款的70%,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比例为上次付款后三个月内结算货款的70%,办理完最终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货款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两年质保期满后(自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开始生效)无质量问题无息全额返还。如果确实因买方资金紧张不能按时支付材料款,投标方应表示谅解。投标方必须提供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货物验收合格、送货及时得到招标方专业工程师、监理专业工程师单位验收,否则不予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
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2016130104@ccccltd.cn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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