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电信市本级与县域2025-2026广告宣传品制作采购服务项目标段2经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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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4
发布于
北京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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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绥化电信市本级与县域 2025-026 年广告宣传品制作项目(标段编号:

HLBBFA2*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人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

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按照省公司各项营销安排,绥化分公司市本级公司及所属 11 个县域

公司对开展活动的营销物料进行采购。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1.4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至合同框

架金额执行完毕之日止。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标段编号

所属区域

未含税预算金额(元)

标段 1

北林

52000.00

标段 2

经开

27000.00

标段 3

肇东

76000.00

标段 4

安达

46000.00

标段 5

海伦

52000.00

标段 6

兰西

26000.00

标段 7

望奎

46000.00

标段 8

绥棱

29000.00

标段 9

明水

15000.00

标段 10 青冈

18000.00

标段 11 市本级(含政企、庆安)

226000.00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

交货期

1

标段 10 青

广告宣

传品

1*1

53135

青冈分

公司

2026.12.31

2

标段 11 市

本级(含政企、庆安)

广告宣

传品

1*1

466440.46

绥化市分公司

2026.12.31

3

标段 1 北林

广告宣

传品

1*1

166533

北林营维中心

2026.12.31

4

标段 2 经开

广告宣

传品

1*1

83135

经开区营维中

2026.12.31

5

标段 3 肇东

广告宣

传品

1*1

246533

肇东分

公司

2026.12.31

6

标段 4 安达

广告宣

传品

1*1

146533

安达分

公司

2026.12.31

7

标段 5 海伦

广告宣

传品

1*1

166533

海伦分

公司

2026.12.31

8

标段 6 兰西

广告宣

传品

1*1

79924

兰西分

公司

2026.12.31

9

标段 7 望奎

广告宣

传品

1*1

146533

望奎分

公司

2026.12.31

10

标段 8 绥棱

广告宣

传品

1*1

89924

绥棱分

公司

2026.12.31

11

标段 9 明水

广告宣

传品

1*1

43135

明水分

公司

2026.12.31

本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

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响应一览

表及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

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

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

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本次询比

2.1.8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

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

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

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

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

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

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

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

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

活动的;

(19) (3)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③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

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⑥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⑦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⑧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⑨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⑩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

⑪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⑫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⑬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⑭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⑮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⑯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

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

动的;

⑱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

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⑲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4)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5)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关键技术指标;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

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11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

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

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

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 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00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

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

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

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

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

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 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 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

址:

绥化市经济开发区兴绥

路 25 号

址:

编:

/

编: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孙永林、陈丽娜、刘晓旭、

张松、张文重

话: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189.cn

址:

址: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

支行

号:

11*开通会员可解锁*069452-00

20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

-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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