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施工总承包项下资金监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24
发布于
北京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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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施工总承包 项下资金监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京建友招字[2025]第 6410 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施工总承包项下 资金监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0.5890万元, 招标人为北京清上未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743168.06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施工总承包 项下资金监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 项下资金监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良好的风险管控能力及服务水平;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须在本单位注册: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招投标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 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 丰台北路 17号院(丽泽天地写字楼)14层1405(详细地址)现场获取招(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表获取招标文件的)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巡防工作站旁边的北京清上未来发展有限公司北侧临 建房1栋1层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巡防 展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房1栋1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一期(安置房用地)施 1、项目名称:海淀区东升镇北部片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 工总承包项下资金监管服务

2、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镇

3、服务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743168.06 平方米

4、项目编号:京建友招字[2025]第6410号

5、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2,405,890.00元

6、服务范围:资金支付审核,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内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安置房建设费用、市政配 套设施建设费用、项目管理费用、规费、税费等。如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内资金使用范围发生 变化,各方届时另行约定。

(2)账户资金支付审核流程:根据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实际需求,建设单位按照《资金监

管协议》合同约定,将资金划拨到项目资金专用账户中。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于每次申请资 金支付前,向资金监管服务单位提交该次资金支付使用申请和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 资金使用明细表》、合同等。

(3)项目资金中,安置房建设费用、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等资金支付向资金监管服务单 位提交《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合同等后,需由资金监管服务单位出具审核意见书。项目 管理费、规费、税费资金根据建设单位累计支付给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进度款的20%为 上限,支付到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基本账户不需由资金监管服务单位出具审核意见书,按照建 设单位、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双方另行商议的支付流程办理。

(4) 该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发生的购买支票、银行批量扣费、汇划手续费等资金支付事项不 纳入资金审核范围,由开户银行从该项目资金专用账户中直接扣收。

其他服务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交付全部成果且三 方无异议之日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清上未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朱房路与安宁庄西路交叉口东北角 地

联 系 人:张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 造价 咨询有 北路 7号院 14层 1405 地。 址:北京市丰台 台街道 联 系 人: 韩龙 10106079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bjjyzb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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