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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本北京市大安山林场管理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17.18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大安山林场管理 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改造提升防火公路3公里、防火步道5.29公里,建设森林防火蓄水池 5 座、林 木智能保护基站3座、森林防火通信基站2座、森林消防水车车库2座,配置多功能防火警 示系统20套、地表火监测器100个及管理系统2套,同步实施供电设施改造工程、防火公 路路侧安全防护工程及必要的便民服务设施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大安山林场管理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001 北京市大安山林场管理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 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 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获取时间: 从 2025年 11月 13日 09 时 00分到 2025年 11 月 19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 4 号工商联 大厦 10层 1002 号。方式 现场购买或线上购买,投标人需持法人代表证明原件、法人代表 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北京市丰台区 富丰路 4 号工商联大厦 10 层 1002 号现场办理,或将以上资料以 PDF 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 发送到 lindawenjian3210sina.com,邮件内容写明潜在投标人联系人和电话,邮件主题为" 项目名称-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名称"。 代理人员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潜在投标 人发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10层1002号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10层1002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LDZB-FW-20250303
2. 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安山林场管理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3. 项目本包预算金额:117.18万元、项目本包最高限价(如有):117.18万元
4.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1 北京市大安山林场管理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批 前期管理、投资管 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
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到竣工验收结束后。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5)《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 意见》(财库〔201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 知》(国办发〔2007〕5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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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府前街支行
银行账号:11*开通会员可解锁*000626
1) 务必备注款项用途:如"文件费、中选服务费"等,因款项用途备注不明确导致的后果 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错款退还需要扣除相应手续费。
2)务必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可简写,不可不填。
3)未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财务部门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北京市大安山林场管理处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地区办事处拱辰北大街 33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 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工商联大厦 A 座 1002
联 系 人: 关鑫、郑峥、唐硕、林原、何英富
电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新目负责人): 公平 13_(签名) 业务专用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