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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
1
、
2
号机组翻板式路障机、电动滑门设备采购已审
批,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NSC-XJD-26-00188
2.2 项目名称:
徐大堡核电厂 1、2 号机组翻板式路障机、电动滑门设备采购
2.3 项目概况:
2.1 厂址
徐大堡核电厂 1、2 号机组工程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镇方安村徐大
堡 东 南 侧 海 岸 边 , 东 临 辽 东 湾 , 地 理 坐 标 为 东 经 120°32′05″ ~
120°34′12″,北纬 40°20′01″~40°21′44″以及为满足核电厂整体完
整性所必须延伸到厂区外的工程地点,如输变电路线工程、进程道路、应急道路、
供水(供热管线)、监督监测系统等。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2.2 设备名称及数量: 本次采购内容为徐大堡核电厂 1、2 号机组实物保护系
统中翻板式路障机(2 套)、电动滑门(6 套)的加工制造、检验测试、包装、运输、
装卸、验收、指导安装调试、产品技术资料、产品配套接口、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
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5 交货地点:
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镇徐大堡核电厂 1、2 号机组项目施工现场,具体以买
方通知为准。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110 天内到货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或采购能力,并
满足下列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
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
应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 3 年
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
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
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
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近 3 年具体指:2022 年-2024 年。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人员要求:
/
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
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不适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徐大堡核电厂 1、2 号机组翻板式
路障机、电动滑门设备采购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
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6 年 01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2026 年 01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
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
《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
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
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
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 年 02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数字证书为
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
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
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
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https://www.cnncecp.com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中核(上
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100840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联系人:张楠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zhangnan@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招标文件异议接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
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流程参照《供
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见
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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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0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