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钙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钙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WZ-GKZB-25-6145
2.2
招标项目名称
精钙锭
2.3
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四川红华生产需要,采购 10350kg 精钙锭(暂估量),实际数量以买卖双方最终确
认的采购清单为准,按实结算。
2.4
招标范围
采购 10350kg 精钙锭(暂估量),采购精钙锭规格型号:钙锭外形大体应为圆柱体状,
一端面为平面,另一端面为钙蒸馏自然形成的凹陷状,喇叭口的边缘不必要求齐整。精钙锭
尺寸:(φ395±5)mm×(710±30)mm 单锭重量:(90±5)kg。
2.5
交货地点
四川省峨眉山市
2.6
交货期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取分批次供货方式,卖方收到买方电话/邮件/函件后 20 日内,将
每批次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8
中标候选人定选方式:中标候选人采取短名单中选形式,选取最终综合评分排名第
一名与第二名两家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审委员会确认可以推荐两名及以上成交供应商
的情形下),综合排名为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被分配数量为 7000kg,评分第二名的中标候
./tmp/b8571239-2eb9-43c4-a500-df4e4fc9a83a-html.html选人被分配数量为 3350kg;当评标委员会确认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仅为一家时,综合排名第
一名的中标候选人获得此次招标范围的 10350kg 精钙锭的全部份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b: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以上两证许可范围包含金属钙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以上两证许可范围包含金属钙;c: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金属钙;(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人员要求:无
(5)信誉要求:无
(6)其他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
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
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如截
图不准确或不清晰或未提供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得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集采机构)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见平台首页服
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 17:30 — 2025 年 10 月 31 日 17:3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tmp/b8571239-2eb9-43c4-a500-df4e4fc9a83a-html.html电 子 版 招 标 文 件 将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
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
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以平
台上传完成时间为准。
(2)纸质版投标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戊 1 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分部(月坛大厦北门马路对面胡同内 50 米),
收件人:李思琪,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未按 5.2 规定的时间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已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作废。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 年 11 月 19 日 9:30。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集采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峨眉山市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红华厂区佛光东路 800 号
联系人:陈工
./tmp/b8571239-2eb9-43c4-a500-df4e4fc9a83a-html.html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chenxzschh@cnncmail.cn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李思琪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isq@mails.cneic.com.cn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李思琪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isq@mails.cneic.com.cn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
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集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
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