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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公开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DLZB-2025-39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区筹4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湖现代服务 业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规模为 1 项。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旱季设计规模为 2.15 万m³/d,雨季设计规模为 3.61 万 m³/d。沿东丽湖路、丽湖环路及东文路敷设的压力污水进水管道管径为DN800mm,长度约 4. 3km。沿金钟河道敷设的污水管道管径为 DN500~DN1000,长度约 2.5km,项目总投资为 3 亿元。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制工作,报告编制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规规定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报告成果 内容应满足建设单位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的需要。必要时需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工作并配合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审工作。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最 高限价为 4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咨询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提 供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B. 开标前三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 两 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加盖受理章后的 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 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
获取方式:1、购买地点: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丽锦道 136 号)二楼招标代理业务一部。2、现场获取,领取文件时请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加盖公章;(2)如法人亲自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3)如被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招标 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注:购买招标 文件前,请先电话咨询代理公司,再前往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电话:022-*开通会员可解锁*)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丽锦道 136号二楼开标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丽锦道 136 号二楼开标 室)
七、其他
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 本次招标,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 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 本次招标,投标人前期准备投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 对投标人均不做经济补偿。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东丽湖现代服务业服务中心
地 址:东丽区紫薇道与翰景路交口丽健园2号楼
联 系 人: 苏蕊
中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丽锦道 136号
联系人: 聂秋霞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d1zx_nq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