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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通 2026 年度勘察设计(含可研)服务公开询比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北京正通 2026 年度勘察设计(含可研)服务公开询比项目(项目编号:
JSZB-2026-11790),采购人为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
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
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北京正通 2026 年度勘察设计(含可研)服务公开询比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 北京正通 2026 年度勘察设计(含可研)服务公开询比项目。
1.2.2 标包划分及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 1 名。
1.2.3 采购规模:预估采购规模为 46.23 万元(不含税),49.00 万元(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
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
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4 服务地点:北京市及天津茶淀。
1.2.5 项目性质:服务。
1.2.6 服务期限及服务周期: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周期:
(1)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到订单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内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满足甲方计划任务书要求。
(2)技术规范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 10 个工作日内,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
要求,制定技术规范文件。
(3)设计文件电子版:接到具体项目设计委托书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内,编制初步设计
(包括设计说明、设计预算、设计图纸)。
(4)设计文件纸质版:在设计会审前,提供设计本。
1.2.7 技术要求:供应商技术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供应商响应折扣超过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
应将被否决。本项目最高响应折扣为:
序号
最高响应折扣限价%
2
1
可研费用
57.50%
2
勘察小于 3 站(含)
57.50%
3
勘察 3 站(不含)-10 站(含)
57.50%
4
勘察 10 站(不含)以上
57.50%
5
设计
57.50%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
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1.2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以下设计资质中
任意一类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甲级及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甲级;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有线通信)专业设计甲级及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工程测量)
乙级或以上资质。
2.1.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提供 3 个签署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1 日至询比公告发布
之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之日)的同类项目(指网络覆盖、基站或交换机房电源、交换传
输设备、配套设备或其搬迁类、土建类设计业绩)相关合同业绩,累计业绩金额不得少于
50 万元(含税)人民币。
注: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
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
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
3
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
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复印件。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1.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配备至少 1 名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
人须具有在 2023 年 3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之日具有不少于 3 个同类项目(网络覆盖、基站或
交换机房电源、交换传输设备、配套设备或其搬迁类、土建类)的同类设计业绩。项目负责
人必须保证履约过程期间内在服务地点工作,能够随时协助采购人开展工程建设的相关设计
工作,提供加盖企业公章承诺函。
(2)其他设计人员: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须配备 3 名设计人员,均须具有 5 年以上工作
经验。与“(3)勘察设计人员”可以复用。
(3)勘察作业人员: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须配备 2 名勘察作业人员,其中至少包括 1 名
具高处作业证负责登高勘察作业的人员。与“(2)其他设计人员”可以复用。
注 1: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经验履历表及毕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注 2: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缴纳
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
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
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
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随响应文件一同
进行提交。
注 3:服务过程中若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采购人批准,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
诺函。
注 4:项目负责人同类项目工作经验需提供须提供能证明其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同类项
目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包括合同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无提供或
证明材料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注 5:服务团队人员工作年限根据毕业证书时间截止到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进行计算。
2.1.5 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不得存在情形:
4
1)为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询比项目的代理机构;
7)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7)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18)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9)供应商在过去一年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供应商发布通报 3 次及以上的,以
供应商的正式发文为准。
20)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供应
商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21)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3)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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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
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
采购活动的;
25)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
的;
2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投标
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
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
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响应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3 月 20 日 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 2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登录“中通服供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
”完
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
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在“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
招)”填写企业注册信息,提交审核单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审核时间: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超过 90 分钟未经审核
的可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31 日 9:30 分(北京时间)。
5.2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室第五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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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 1 号六层 601 室
邮
编:100161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512 室
邮
编:100032
联 系 人:穆国庆、冯子彦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muguoqing.jszbtx@chinaccs.cn、fengziyan.jszbtx@chinaccs.cn
开户银行:/
账
号:/
8.2 异议接收方式
8.2.1 异议接收方式: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8.2.2 异议接收邮箱:muguoqing.jszbtx@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