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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管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公开
(招标编号:PYGP-2025-ZC-08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管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管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本 次保险业务拟遴选不超过 6 家,承保机构组成共保体为我市 2025年超长期国债及中央财政 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保险保障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管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001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管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 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并加盖公章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 分公司,须同时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招标文件售价:¥200.00/本。获取招标文件 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 2 号楼 309) 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七、其他
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 印存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 标 人: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地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地 - 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16号美年广场 2号楼 309
联 系 人: 孙露露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08
电子邮件: sl1@tjpyg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