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医院电子会计档案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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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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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天坛医院电子会计档案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16

二、项目名称:北京天坛医院电子会计档案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 1 包 北京天坛医院电子会计档案项目

供应商名称: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 12 号楼 1 层

中标金额¥599,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天坛医院电子会计档案项目

1 项

以医院电子会计档案总体规

划建设目标为根本指引,按

照分阶段建设、滚动实施的

方式稳步推动电子会计档案

系统建设,最终形成覆盖全

支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银行回单、其他会计资料等多类型档案补录,包括电子版在线导入、纸质版在线扫描上传。如商业银行回单等进行批量补录、批量打

印、批量高速扫描等

自系统验收后提

供 3 年免费运维服务,之后按照不超

过合同额 5%收取

运维费。

严格遵循《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

理规范》等法规要求,构建全

方位安全防护体系。需采用数

字水印、细粒度权限控制、传

输加密及自动备份恢复机制,

2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志远、周延松、丁增宏、张永发、赵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中的收费标准。

金额:0.8997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定标日期:2026 年 4 月 3 日

用途:自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系统验收后提供 3 年免费运维服务,之后按照不超过合同额 5%收取运维费。

院的电子会计档案系统平台。

保障数据安全、防篡改、防泄

露。同时,集成电子票据自动

查重验真功能,从源头确保会

计档案的法律效力与真实性,

满足长期保存与审计追溯要求。

3

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97.1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19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雨辰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北京天坛医院电子会计档案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16/01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2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6

第五章

采购需求 38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3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16/01

2.项目名称:北京天坛医院电子会计档案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60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

要求

1

北京天坛医院电子会计档案项目

1 项

6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各包技术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

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1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3.方式:

1)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进行免费注册,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

2)如遇平台问题,请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400-680-8126 转 2。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 年 4 月 1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中技国际招标有

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采

购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将对该服务的投标价给予 10%的扣除。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

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

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

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项目资金情况: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19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雨辰、孙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

条目

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2.3

科研仪器设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2.4

核心产品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第 1 包不适用。

□本项目 / 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 / 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考察地点: / 。

3.1

开标前答疑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召开地点: / _。

4.1

样品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_;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5

条款

条目

内容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 / 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 / ;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 / ;

(6)其他要求(如有): / 。

5.2.5

标的所属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1

北京天坛医院电子会计档案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1.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报价应以完成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北

京天坛医院电子会计档案项目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

投标人承担。各包各品目投标分项报价表应按招标文件附件格式

要求分开填写。

(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投标人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税费。

1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

保证金,每个包保证金金额为预算金额的 2%。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 天内有

效。

(3)投标保证金形式:有效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电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或者金额机构

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在

6

条款

条目

内容

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投标保证金

的支付和退回,具体方式如下:

提示 1: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

(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在下

载标书页面中,在已下载过标书的招标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

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

成汇款账户,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

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提示 2: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

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

提示 3: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

招标网注册投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

提示 4:汇款用途或摘要,请务必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

提示 5: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

电话:400-680-8126 转 2。

12.7.2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2 条规定签订

合同。

1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22.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

7

条款

条目

内容

应程度”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25.5

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 。

26.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或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后电子邮件送达。

26.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部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采购人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19 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六业务部;

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

心 C 座 9 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按照

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此中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开列。中标服务费

的收取以包为单位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_。

8

条款

条目

内容

17

投标文件的

递交

(1)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 份

(2)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5 份

(3)投标保证金的份数:1 份。投标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

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

单独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4)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光盘或 U 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为 word 版和 PDF 格

式文件,并应是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所有内容的清晰扫

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投标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

漏。

注:投标人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9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

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

审后果。

4.样品

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

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5.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5.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

10

求》。

5.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

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

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 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5.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即货物由 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

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

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11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

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

准》。

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

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

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

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12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

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否则投标无效;

5.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如涉及)。

5.4 正版软件

5.4.1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

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

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

的通知》(国权联〔200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

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5.5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5.1 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 年第 1

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

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

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

求。

5.6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6.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

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

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3

5.7 采购需求标准

5.7.1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

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

求》。

5.7.2 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

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

无效

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

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

14

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

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将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

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

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

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

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

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

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

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建议将两部分文件做成一套)。投标文件的部分格

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2 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

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

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

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

人自行编写。

10.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10.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

15

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

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10.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1.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11.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

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

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

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

费等;

11.2.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11.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

商品、服务。

11.4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否则

投标无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

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2.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

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

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

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

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2.5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

16

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

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

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2.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2.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

标人;

12.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2.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4.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等文档,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7 条。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

子文档”。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

以纸质文件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签章。投标文件规定

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

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

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对于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

分和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和盖章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被拒绝。

14.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7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15.2 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逾期送达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建议:

(1)注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投标的包

号、标的名称等。

(2)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6.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

16.1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地址接收投标文件。

16.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

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16.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

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16.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补充、

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7.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

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2.7 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

18

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18.2 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

18.3 投标人可委派 1-2 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

证明其出席。

18.4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5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 18.4 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

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8.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7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8.8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19.资格审查

19.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20.评标委员会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

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20.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

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1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六、确定中标

22.确定中标人

19

22.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

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要求确定中标人。

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

日。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废标

24.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2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

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

20

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

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

担责任。

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询问与质疑

26.1 询问

26.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 质疑

26.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

26.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

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

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

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

复。

26.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7.代理费

27.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

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21

22

第三章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程序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

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

件(审查因素中写明“不适用”的除外)。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

投标无效。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及 法 律 法 规 的 其他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1

营 业 执 照 等 证 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提 供 证 明文 件 的 有效 文 件 并加 盖 本 单位公章

1-2

投 标 人 资 格 声 明书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格 式 见《 投 标 文件格式》

23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要求

1-3

投标人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无 须 投 标人 提 供 ,由 采 购 人或 采 购 代理 机 构 查询。

1-4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落 实 政 府 采 购 政策 需 满 足 的 资 格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1

中小企业政策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2-1-1

中 小 企 业 证 明 文件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 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 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 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后(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 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

格 式 见《 投 标 文件格式》

24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要求

2-1-2

拟 分 包 情 况 说 明及 分 包 意 向 协 议(类型一)(本项目不适用)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格 式 见《 投 标 文件格式》

2-2

其 它 落 实 政 府 采购 政 策 的 资 格 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 供 证 明文 件 的 有效 文 件 并加 盖 本 单位公章

3

本 项 目 的 特 定 资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 供 证 明文 件 的 有效 文 件 并加 盖 本 单位公章

3-1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 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 3-2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

提 供 《 联合协议》格 式 见《 投 标 文件格式》

25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要求

3-2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承 接主体的要求

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 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3-2

其 他 特 定 资 格 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 供 证 明文 件 的 有效 文 件 并加 盖 本 单位公章

3-3

其 他 特 定 资 格 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提 供 证 明文 件 的 有效 文 件 并加 盖 本 单位公章

4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

获取招标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 :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

26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

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

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

投标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

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4

报价唯一性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的除外);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

期的;

6

实质性格式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 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

盖 章的;

7

★号条款响应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拟签订

的合同文本》中★号条款要求的;

8

分 包 承 担 主 体

资质(如有)

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

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9

分 包 其 他 要 求

(如有)

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中的规定;

27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

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10

报价的修正(如

有)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

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11

报价合理性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

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

进口产品

(如有)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

进口产品;

13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对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产 品 有 强 制

性 规 定 或 要 求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

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

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 )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

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

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

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

产品已经获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

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

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

14

公平竞争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情形的;

15

串通投标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

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

28

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

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

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

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

的账户转出;

16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

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其他无效情形。

29

2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

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

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1 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

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的,即投

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50%的,即投

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2.2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 2.2.1 第(1)项至第(4)

项情形的,相关供应商应当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

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

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不

少于 30 分钟。其中,属于 2.2.1 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

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

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

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

30

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

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

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

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

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

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

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

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

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无,按下述 2.4.2-2.4.7 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

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1

2.4.8

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

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 条规定情

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

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

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

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

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

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

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

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2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

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

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

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

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

3.2.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

定(如涉及)__/___。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

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

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33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以_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_得分高

者为中标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

五入。

4.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 2.4、2.5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4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

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5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

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

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

商。。

5

报告违法行为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34

二、评标标准

序号

分值

评分因素分

评分标准

价格

部分

10

评标价格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

×100

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

评分项 1: 投标人具备国产化集成能力,具备国产化信息系

统集成和服务能力评估 LS4 得 3 分,LS3 得 1 分,未提供不

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评分项 2: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评分项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评分项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GB/T 29490 企业知识产权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资质

认证(7 分)

评分项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商务

部分

17

投标人的履

约能力评价

(10 分)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从 2023 年 1 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

日期,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承担的电子会计档案的

成熟案例(必须为同一用户提供整体系统,包括电子会计档

案,否则不作为成熟案例,不得分)情况进行评价,提供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业绩合同或协议(至少包含合同或协议

35

首页及时间、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证

明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项目整体需

求理解(5 分)

提供对本项目总体定位、建设目标、建设原则的需求理解评

分:

1)项目理解与分析具有针对性、熟悉项目相关背景要求、对

需求理解深入、重难点分析全面到位并能提出完善的解决方

案:5 分;

2)项目理解与分析具有针对性、能够描述项目相关背景要求、

对需求理解具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有重难点分析,能提出一

定的解决方案:3 分;

3)项目理解与分析针对性不强、需求理解简单,内容有一般

性缺失: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系 统 技 术 方

案(1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技术方案进行评价:

(1)架构规划科学合理,方案完整,技术先进、可靠性扩展

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10 分;

(2)方案基本合理,具有扩展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 7

分;

(3)方案欠完善、欠全面,针对性差,未贴合本项目需求,

得 3 分;

(4)未提供系统技术方案,得 0 分。

技术

部分

73

系统功能设

计方案(1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功能设计方案进行评价:

(1)系统功能设计完整,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业务逻辑

清晰、操作简洁、易于扩展,得 10 分;

(2)系统功能设计基本完整,关键节点功能设计基本满足采

购文件要求,操作简洁,具有扩展性,得 7 分;

(3)系统功能设计不完整,关键节点功能设计不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不易于扩展,得 3 分;

36

(4)未提供的得 0 分。

产品技术能力(12 分)

投标人提供低代码类、电子会计档案类、大模型类、数字应

用类、财务数据挖掘类、智能服务类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每

提供一个得 2 分,最高得 12 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实施方案(10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价:

(1)方案完整,风险应对措施得当,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范

围控制措施、人员控制计划明确,整体进度规划合理,完全

满足采购需求,得 10 分;

(2)方案基本完整,具有风险应对措施,项目质量保证措施、

范围控制措施、人员控制计划基本明确,整体进度规划基本

合理,得 7 分;

(3)方案不完整,风险应对措施等各部分方案缺失,得 3 分;

(4)未提供的得 0 分。

评分项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具有工业和信息

化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

师(高级)证书得 5 分,未提供得 0 分。

注:需提供项目经理的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劳动合同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项目团队方案配备方案(16分)

评分项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中:承诺成员不少于

8 人的得 2 分, 不满足的得 0 分;

2)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 1 个得 0.5 分,

最高得 3 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

的系统架构师(高级)证书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4)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

的系统分析师(高级)证书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注:1)上述证书须为不同持有人;同一人持有多个证书的,

只取一个记分。

2)

需提供项目团队的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

37

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评分项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驻场人员:

核心驻场人员团队配备合理,4 分;

核心驻场人员团队配备基本合理,2 分;

核心驻场人员团队配备不合理,0 分。

售 后 服 务 方

案(5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

(1)售后服务方案完整,包括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

容、响应时间、保障措施等内容,最高得 5 分;

(2)售后服务方案只满足最低要求或有欠缺,并无详细介绍

3 分;

(3)未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方案得 0 分。

培训方案(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价:

(1)培训服务方案完整,提供项目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方式、

培训资料等内容的得 5 分;

(2)培训服务方案一般只满足最低要求或有欠缺,并无详细

介绍 3 分;

(3)未提供培训服务得 0 分。

38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招标采购是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购置北京天坛医院电子会计档

案项目。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

目采购服务由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

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

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3.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

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

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 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

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5. 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

39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

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这

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

产品

1

北京天坛医院电子会计档案项目

1 项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后 6 个月内。

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地点。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以各包技术规格中要求为准,如技术规

格中无要求,则以本款要求为准。)

详见七、采购招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1.服务期限:自系统验收后提供 3 年免费运维服务,之后按照不超过合同额 5%收取运维

费。

五、采购标的物验收标准

详见合同条款。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整体需求理解、项目整体需求理解、系统功能

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团队方案配备方案、项目团队方案

配备方案、培训方案。

40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1

一、 项目背景

根据财政部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

的通知》等,提出加强电子会计资料归档和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着手医院电子档案管理

制度及平台建设,推进电子档案管理,发挥电子会计档案对电子商务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同时,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颁布施行,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会计档案范

围。近年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均在大力推进、加速

变革电子会计凭证应用与电子会计档案管理,通过制定标准、推进试点、下发规范等手

段,逐步明确了电子会计凭证和电子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管理办法和规范,会计凭证、

会计档案的电子化、数字化已然成为趋势。

目前医院信息化建设日臻完善,尤其是财务域系统,已经覆盖了包括 HIS 系统、财

务核算系统、报销系统等领域的系统集中建设,具备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数据基础。为了

进一步推进财务数字化进程以及跟进国家政策趋势,需要建立电子会计档案系统,提升

财务管理数字化水平和管理效能。

二、建设目标

紧扣医院高质量发展与财务信息化建设整体要求,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驱动力,

统筹推进医院电子会计档案系统建设,让系统建设与医院智慧医疗、精细化运营管理的

整体战略布局深度契合。

以医院电子会计档案总体规划建设目标为根本指引,按照分阶段建设、滚动实施的

方式稳步推动电子会计档案系统建设,最终形成覆盖全院的电子会计档案系统平台。

全面梳理医院多来源会计档案数据,充分依托医院现有 HIS 系统、财务核算系统、

报销系统等既有技术平台与数据资源,融合智能识别、自动化采集归档、数据智能校验

等新型技术和智能应用,分析会计档案数据源,充分利用现有系统和技术平台,融合新

型技术、智能应用,扩大自动化归档范围,降低人工归档工作量,确保电子会计档案数

据完整、准确、可信。

严格遵循《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法规要求,

构建全方位安全防护体系。需采用数字水印、细粒度权限控制、传输加密及自动备份恢

复机制,保障数据安全、防篡改、防泄露。同时,集成电子票据自动查重验真功能,从

源头确保会计档案的法律效力与真实性,满足长期保存与审计追溯要求。

通过本平台的建设,将形成院内会计档案“收、管、存、用”的数字化闭环,推动

42

财务管理模式升级,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字档案支撑。

1. 业务功能需求

按照财政部 79 号令所规定所有财务会计档案的电子化、自动化管理要求,重点对

财务会计档案中来源复杂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实现

从业财报账到归档、利用、销毁的全过程管理。

1.1 档案采集需求

序号

业务功能

功能说明

1

档案自动采集

电子会计档案采集主要方式:线上自动采集。与HIS

系统、报账系统、银行系统、药品耗材及其他业务系统、

财政票据系统、单位会计核算系统等前端业务与财务系

统深度集成,自动获取各系统推送的医疗收入凭证、报

销单据、银行回单、采购票据等各类电子会计档案,实

现医院全业务链条会计档案的自动化采集与归集。

2

档案补录

支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银行回单、其他会计资料等

多类型档案补录,包括电子版在线导入、纸质版在线扫

描上传。如商业银行回单等进行批量补录、批量打印、

批量高速扫描。

包含 OCR 功能服务,支持智能提取银行回单等资料中的

结构化信息,一键导入至原数据表单中。

3

数据同步

电子会计档案系统中可通过计划任务的方式获取文件

数据库中的凭证信息,同时计划任务可自定义执行的时

间,同时在前台中也可手工执行数据同步。

4

批量扫描

1.银行回单、批量银行回单、补录原始凭证、银行余额

调节表等多类型档案批量扫描;

2.支持系统看图录入功能,可直接上传文件,无需先创

建会计档案条目。文件上传后,通过框选图片直接调用

OCR 引擎对框选的内容进行识别,自动填充到选中字段

43

序号

业务功能

功能说明

中,快速录入文件。

3、支持批量扫描结果查询、支持多条码、多文件扫描。

1.2 档案整理需求

序号

业务功能

功能需求

1

档案四性检测

档案采集完成后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

性进行四个类别检测。质量检查的内容符合《会计信

息化工作规范》等文件相关规定,并且生成检查报告,

展示检查结果。

2

档案整理稽核

对会计档案数据进行整理、组合检查,如实物档案与

电子档案是否建立了关联和索引关系、档案数据是否

通过了完整性检查和归档稽核。

3

档案组卷立册

两种组卷形式,一是打印所有会计凭证、线上线下保

持完全一致后进行组卷;二是按到达组卷立册时,系

统自动生成案卷号和分册唯一条码,与系统自动建立

关联,在归档、移交、入库时使用扫码枪快速定位。

4

档案封卷归档

档案组卷、立册后,可进行封卷、归档保存,档案归

档后将自动生成红字“归档”水印。

1.3 档案保管需求

序号

业务功能

功能需求

1

档案保管管理

1、电子会计档案的线上线下移交属地(案卷新增、保

存、提交、取回);

2、属地接收管理(卷内分册核对、接收)。

2

档案保管流程

电子会计档案线上保管流程管理。

44

1.4 档案利用需求

序号

业务功能

功能需求

1

电子查阅

支持批量登记的方式向审计人员等外部人员进行电

子档案查阅授权和管理;提供全文检索、条件检索及

档案图谱分析等多种查询方式,支持按名称、类别、

时间、课题编号、关键词等精确或模糊查询,提升档

案查询效率。满足各级各类审计及院内查询需求。支

持档案门户、批量挂接、格式转换等个性化服务功能。

通过系统集成与流程联动,实现跨部门档案共享与协

同利用,显著提升审计支持、决策分析和业务管理的

效率与水平。

系统需支持档案关联图谱,根据实质内容调用相关档

案。

2

实物借阅

1、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借阅记录登记;

2、支持借阅记录管理

3

案卷查询

原始凭证、银行回单、补录原始凭证、批量银行回单

案卷记录查询

4

会计档案

系统内所有类型档案资料查询以及部分资料批量下

载。

5

档案质检

自动任务,检查选定范围的档案是否存在文件损坏、

缺失。

6

档案利用流程

电子会计档案线上利用流程管理。

7

报表打印

系统需支持院内会计档案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等多种

报表模板维护,需支持模板制作、调整、批量打印等

功能;需支持打印页面下载 pdf,excel,图片等多种

格式目录文件。

45

1.5 档案移交需求

序号

业务功能

功能需求

1

档案移交管理

支持医院财务的会计档案移交发起、审核、接收、退

回全流程线上管理;支持按档案类型、移交周期、移

交部门等维度发起移交申请;支持移交过程中的权限

管控与进度跟踪,确保医院电子会计档案移交的合规

性与可追溯性。

2

档案移交清册

移交时自动生成、在线打印《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1.6 档案销毁需求

序号

业务功能

功能需求

1

档案销毁管理

进行电子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以及必要的还原线上

管理和流程管理。

2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新建、保存、提交《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相关人

员审批后直接在线打印,相关部门监销时可按照《会

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签名或

盖章。

1.7 发票查验需求

完成发票信息识别及真伪核验,验真通过后由自身服务平台依托单位票池,进行本

地验重,不通过则直接返回结果。全程无需人工介入,完成查验后将结构化结果信息实

时同步推送至报销平台,需实现接口调用、结果推送的异常自动重试及日志记录,保障

数据传输与查验结果的准确性、一致性。系统需具有电子票据的自动查重验真功能,可

提供给院内报销系统,初步估计每年产生的电子票据应在 1.5 万张左右,系统应保障未

来三年内满足查重验真需要,未使用额度可持续使用。

2. 集成需求

电子会计档案系统按照《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包含电子会计凭证、电子会计账

簿、电子财务会计报告、其它电子会计资料等四大类,涉及财务核算、报销系统、HIS

46

系统等数据源系统集成。

集成工作思路:

1.项目评估阶段:开展可行评估及技术实现评估;

2.蓝图设计阶段:组织关键用户、供应商、第三方系统厂商开展集成需求调研,根

据用户需求掌握数据的来源及用途,交互方式,技术路线,以及业务所需字段,明确是

否有可满足功能的标准接口,明确集成接口的安全规范;

3.方案设计阶段:形成系统集成详细设计方案,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业务描述、涉及

接口、接口详细说明、调用方式、来源系统、目标系统、频率、集成接口的安全设计等;

4.集成接口开发:联合第三方系统厂商,根据集成设计文档进行接口开发及业务系

统改造;

5.接口联调测试:与第三方系统厂商一起对系统集成接口开展联调测试,包括测试

设计活动、申请测试授权、需求功能验收等;

6.部署上线:集成接口在生产环境部署上线,明确系统运行期间的安全责任主体。

三、非功能需求

1. 系统可操作性

系统整体风格简洁明快,提供友好易用的用户界面;

提供有效的用户交互界面、功能配置界面和显浅易懂的帮助支持管理界面;

方便监控各种进程、状态、作业、会话、问题跟踪等;

2. 成熟性和先进性

系统采用先进、成熟、可持续的技术发展策略,把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理念与实际工

作相结合,具有前瞻性;

采用开放的体系结构,采用网络和计算机技术领域的主流技术,选用技术成熟的产

品;

提供保证系统高效、稳定、可靠运行的技术措施建议,提出在积极采用新技术的同

时避免技术风险的要求,保证系统日后的集中维护。软件适应医院业务需求和管理模式

的变化。

47

3. 规范性、实用性和灵活性

系统业务逻辑和操作方法规范统一,所有界面的操作风格应该类似,相同操作在所

有模块都是一样的界面和操作方式;

解决方案完全支持具体需求中描述的业务功能需求;

解决方案具备按照用户需求变化,进行系统优化和再配置能力;

系统具有灵活的可配置性,适应运行环境的变化,支持部署的灵活性包括适应同其

他软件接口的变化,适应精度和有效时限的变化;

系统能针对不同的用户,除了必须统一的限制项外,可考虑支持一定的个性化需求;

系统按照模块化设计的思路进行设计;

系统具备标准的数据集成规范,为后续实现跨系统数据打通,提供灵活的接口调用,

满足医院档案管理需求。

4. 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

系统支持服务器集群的高可用性方案;

系统能够连续不间断工作,实际运行率不低于 99.99%(计划停运除外)。

5. 性能要求

本项目要求系统要保证较高的运行效率,以保证多用户并发访问时的系统的可靠性

和系统性能不受到严重影响,具体性能要求如下:

(1) 简单查询,系统响应时间应不超过 3 秒;

(2) 简单操作,系统响应时间应不超过 2 秒;

(3) 复杂查询统计,系统响应时间应不超过 5 秒;

(4) 系统支持同时在线人数不少于 100 人;

(5) 同时操作用户数不少于 50 人。

6. 安全要求

通过权限、防扩散体系、加密、日志、认证等体系建设,采用数字水印、细粒度权

限控制、传输加密及自动备份恢复机制,保障数据安全、防篡改、防泄露,保障数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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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检索、提取、传递、发布和管理等各个层面的安全性。

根 据 《 GBT22239-2019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网 络 安 全 等 级 保 护 基 本 要 求 》 、

《GBT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系统建设必须严

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国家与行业的法律和标准规范,全面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2.0。系统按高标准要求进行总体安全设计,按照等保 2.0 三级系统的要求进行安全设

计,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从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和系统服务安全保护等级多方面

开展安全设计、遵照安全等级保护 2.0 三级系统标准,遵循“分区分域、安全接入、动

态感知、全面防护”的安全策略,并根据业务系统的不断完善加强对系统的防护,最大

限度的保障系统的安全、可靠和稳定运行。

用户标识鉴别:按用户分配账号,提供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检查功能,保证应用系统

中不存在重复用户身份标识,身份鉴别信息不易被冒用。与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无关

的账号,应能够删除或锁定。系统能够限制允许远程登录的账号。设置用户操作闲置时

间限制,超过则阻止继续访问,强制退出重新登陆。用户的登录密码以加密形式保存。

访问控制:在操作系统层面上,系统采用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为本应用系统及数

据创建专用系统账号,以尽量避免使用超级用户账号。

系统权限控制:将系统管理中超级管理员角色进行拆分,设置三员分立的管理权限,

包括安全管理员、审计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对每个人能访问的菜单、功能、数据进行

权限控制,并只显示用户能访问的菜单、功能与数据。数据安全提供数据传输和存储的

安全控制,利用加密算法对传输和存储的数据进行有效保护。

安全审计:作为可稽核性的体现,系统提供细粒度的日志系统,并提供分析查看功

能。对记录的日志有防篡改和防删除的保护措施。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有正确的日志管理

配置与详细的日志记录;所有操作员都有登陆日志记录,包括操作员、IP 地址、登陆时

间、退出时间、操作内容等信息。

入侵防范:系统有防止非法用户恶意攻击系统,获取系统数据的防范措施。提供关

键数据的加密功能。

资源控制:系统可限制用户上传文件的大小。最大文件尺寸可以由系统维护人员在

系统中配置。

调阅安全:档案查看时增加水印功能,防止档案进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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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自主可控要求

系统建设全面满足自主可控的国产化应用,并由建设厂商策划并提供全面满足全栈

式国产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国产化数据库、操作系统、中间件、CPU、服务器及相关

硬件);满足医院业务功能要求。

四、商务要求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后 6 个月内

交付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本合同签订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

等额正规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本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

乙方开具的等额正规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维护服务期结束且验收合格,甲

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规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包装和运输:无

五、人员团队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技术团队不少于8人,实施周期内员工全身心投入项目建设。

2、团队设专职项目经理1名,跟进项目质量与进度,同时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

须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证书;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

合颁发的系统架构师(高级);

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的系统分析师(高级)证书。

上述证书须为不同持有人。

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的驻场人员,并根据项目情况在不同阶段配置足够的人

员组织实施项目,确保按项目进度完成建设工作。

六、售后要求

1.运维年限:自系统验收后提供 3 年免费运维服务,之后按照不超过合同额 5%收取运维

费。

2.服务方式:

➢ 热线服务:通过热线电话为用户解答技术问题。

50

➢ 远程服务:通过网络提供远程操作和应用故障诊断,通过远程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

行。提供定期远程维护、巡检服务。

➢ 现场服务:远程无法解决的问题需提供专人现场服务。

51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以审计部门审核的最终合同版本为准)

52

XXXX 系统/平台项目

服务合同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乙方:xx 公司

53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19 号

乙方:xx 公司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经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乙方负责为甲方构建全面、高效且精准的 XXXX 系统/平台,通过构建……,保证

XXXX 系统/平台具备以下功能:

1.采集汇聚包含……数据,并统一集成管理和标准化处理;

2.对采集不到的数据,提供……收集;

3.支持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去重、关联等预处理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完整性和可用性;

4.通过数据转换功能,依据统一标准的术语结构和数据指标模型将采集汇聚的业

务数据转换成……标准化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5.乙方负责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要求开展本项目网络和数据安全等建设,

以保障数据安全;

6.乙方承诺将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服务步骤,包含环境启动和准备、需

求调研、客户化改造、数据准备、测试及试运行、用户培训等。同时,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切实可行的工作进度保障方案及控制措施,以确保服务质量和进度符合合同约定。

(二)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1:服务清单。

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服务地点

(一)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二)服务成果的交付要求详见附件 1 服务清单中“功能参数和技术服务描述”。

(三)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

(四)乙方代表及联系电话:……

三、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

(一)交付方式:现场交付,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进行合同附件服务清单

约定内容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二)交付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对服务

成果交付载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码、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测试文档、用户手册、安装部署手册等技术文档。

54

四、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

(二)符合甲方对本项目服务成果的质量要求;

(三)符合乙方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

五、乙方服务成果的验收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按照本合同“一、乙

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附件 1 服务清单中“功能参数和技术服务描述”对每一项工作进行验收。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不予验收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说明和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若乙方未能在甲方确认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并获得甲方验收通过,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验收结束后,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附件 2 验收报告的要求说明验收情况及

验收结论,验收报告需由双方共同确认签署。

(三)验收时间:自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成果交付时间完成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验收。

六、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

七、乙方提供的售后维护服务期和售后服务范围

(一)乙方提供的售后维护服务期:3 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费用

包含在本合同“十、合同金额”中,不再单独计费。

(二)在售后维护服务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装与调试、更新

与升级、接口对接与联调等。

八、乙方售后维护服务内容

(一)乙方提供 7×24 小时售后维护服务,并承诺在 30 分钟内响应;

(二)故障排除时间要求:一般故障解决时间 48 小时内,重大故障解决时间 24

小时内,服务方式包括邮件、电话、远程维护、现场服务等。

九、乙方培训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面的培训服务,培训方式包括现场培训、远程在线培训或视频

教程等多种形式,根据甲方培训需求和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十、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小写),……元整(大写),合同金额包含但不

限于各类税费、现场服务、售后维护服务、培训服务、技术服务等为完成本合同内容

55

所包含的全部费用。

十一、付款时间及条件

(一)付款时间及付款条件(统一为

30%、60%,10%)

1.第一期:本合同签订起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规发票后,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即人民币 …… 元(小写),……元整(大写);

2.第二期:本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规发票

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即人民币 …… 元(小写),……元整(大写)。

3.第三期:维护服务期结束且验收合格,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规发票后,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即人民币 …… 元(小写),……元整(大写)。

4.如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拒

绝付款且不被视为违约。

(二)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名称:

xx 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三)甲方开票信息

开票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纳税人识别号:

1211*开通会员可解锁*0W

地址及电话: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19 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及账号:北京银行天桥支行

*开通会员可解锁*2*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二、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向甲方交付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

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第三方及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三、保密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

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乙方应持续承担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或其它任何情形而终

止。

十四、违约条款

(一)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

56

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日承担逾期违约金,违约金合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额 5%。延期达到 30日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

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

五/日承担逾期违约金。延期达到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

(四)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

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补足。

(五)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

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补足。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甲方无需支付剩余的合同

金额,且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十五、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

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其他事宜

(一)与本项目招标/磋商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及投标文件、磋商文件

及响应文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

部分。

(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五)合同文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十八、附件列表

附件 1:服务清单

附件 2:验收报告

附件 3:信息安全和保密承诺书

附件 4:供应商诚信与廉洁承诺书

57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名称(盖章):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盖章):xx 公司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8

附件

1:服务清单

序号

指标项

功能参数

技术服务描述

1

2

3

4

59

附件

2: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合同签署日期

硬件交付清单:(如有请在此填写,如无则删除)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数量

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 ]是 [ ]否

软件及服务交付清单:(如有请在此填写,如无则删除)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描述

数量

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 ]是 [ ]否

操作文档及用户名口令交付目录:(如有请在此填写,如无则删除)

序号

文档名称

文档描述

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 ]是 [ ]否

验收说明及结论:

xxxx 年 x 月 x 日……项目已顺利完成……,乙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

阶段的技术服务,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满足验收要求包含:……

使用科室签字:

( 如 无 则 删

除)

甲方单位: (盖章)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 (盖章)代表签字:

日期:

月 日

60

附件

3:信息安全和保密承诺书

信息安全和保密承诺书

为确保北京天坛医院信息安全和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

管理办法》《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疗设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凡为北京天坛医院提供设备、系统或相关服务的商家均须签署本承诺书,严格遵守本承

诺书的要求并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我方郑重承诺:

1、我方高度重视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

则,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2、我方承诺杜绝以下安全隐患:工作站使用默认用户名及口令、工作站 U 口接入

没有安全管控措施、接入互联网或外部局域网、系统有后门可远程控制、擅自加装信号

发射装置、远程调取或拷贝数据、数据存储于“云端”或境外、其他相关数据安全风险。

3、我方承担安全责任和保密义务的信息是指院方提供或传授给我方,或者我方在

履行双方合同或协议中知晓的信息,无论是口头或书面形式,无论是否标明保密或所有

权,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各种业务运转产生的业务信息及数据、信息系统架构、硬件及网

络信息、电子及纸质资料等任何技术和非技术的信息,也指与现有、未来和预计的产品

和服务相关的任何方案,以及重大决策、财务信息、人事档案、内部管理制度、患者隐

私信息、诊断治疗技术等与医院运营管理有关的全部信息及资料。

4、患者隐私信息属于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就诊卡号、病人姓名、

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单位电话、单位邮编、户口或家庭所在、家庭电话、

户口或家庭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住址、联系人关系、合同单位

号、合同单位名称、医疗证号、医疗费用、门诊病历号、住院号、单位地址、社保卡卡

号、医联卡号、乡镇街道、现住址乡镇街道、京医通卡卡号、其他患者

ID(影像、病

理等)。

5、未经院方允许,我方不得直接或间接泄露院方任何形式的保密信息,不得直接

或间接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含院方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

把院方的数据用于商业目的。

6、我方不得使用院方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自己的组织内部将院方保密信息流通

给组织内与本项目无关人员,除非经院方书面授权同意。

61

7、我方会采取合理措施,保证此保密责任对我方雇员有约束力,包括对之后辞职

或被解雇的雇员采取相同的保密措施。

8、保密信息只能用于进行本项目准备、协商、实施和维护的目的,我方不得为除

此以外的自身利益或任何其他方的利益而使用院方的任何保密信息。

9、所有由院方提供给我方的信息资料仍为院方的财产,本项目结束后或者院方要

求时应立即归还原件和所有据此制作的副本,不保留任何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和电

子信息。

10、导出医疗数据须按《天坛医院医疗数据导出流程规定》执行。

11、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医院网络及互联网上发布、传播涉密信息、有害信息、含计

算机病毒或木马的文件。

12、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服务器、工作站等终端会及时升级关键补丁,并安装医院统

一的企业版防病毒软件或采用院方认可的防病毒措施。

13、若违反本承诺书及相关规定,发生保密信息泄露问题,我方有义务第一时间采

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并赔偿引致之院方全部

损失。

14、若违反本承诺书及相关规定,发生信息系统安全问题,我方承担违约违规责任,

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5、签署本承诺书后,无论是否与院方存在合同关系,均不影响信息保密义务和相

关安全责任的承担。保密义务的有效期是永久的,直至该保密信息被有权公开方主动公

开,或者根据法规或有权机关的命令公开,或经院方的书面许可同意公开之日止。双方

合作项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承诺书的效力。

16、北京天坛医院保留本承诺书最终解释权。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月 日

62

附件

4:供应商诚信与廉洁承诺书

诚信与廉洁承诺书

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一、我公司坚决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北京天坛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我公司在与贵院的经济往来中,所开具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

三、我公司严格执行贵院的采购准入制度,严禁一切不经贵院同意而直接进入使用

科室的行为。

四、我公司不以任何名义向医院的任何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给予任何形式的回扣。

五、我公司将根据医院要求,制定合法的宣传方式。推销人员未经批准,不进入临

床科室进行产品宣传推广等活动。

六、我公司坚决拒绝医院各类工作人员提出索要好处的要求。同时向医院纪检监察

部门报告。

七、我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保证产品质量和供货时间。如遇各类突

发情况及时与医院沟通解决。

如违反承诺,我公司愿接受院方的规定,停止同贵院的一切商业往来,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月 日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

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

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

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

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

“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64

一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格 式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5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

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除外);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

须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我单位与本项目其他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及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平

竞争的行为,接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将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在此声明,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提供

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纠纷,完全由我

66

单位负责;保证在整个投标过程中独立进行,未组织、未参与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串

通投标,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规定的情形,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行

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并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法律后果以及给采购人或其他第三方带来的损失)。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7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具有上述证明文件,建议

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

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

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上述文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

(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

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

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

68

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

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69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7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71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2

4 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73

二 、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格 式

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

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4

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

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

75

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

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

的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

5.供应商须附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76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____ 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7

附: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78

3 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投标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大写

小写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9

4 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说明

1

2

3

4

5

总价(元)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0

5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

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

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序号

招标文件条

目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1

6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

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

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印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

体参数。

2. 在本表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的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无效。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

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投标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

明。

3.“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2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说明: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

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

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

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

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

8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8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85

8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8-1 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至本采购活动招标公告日期,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承担

评分表中所述业绩一览表(格式)

招标编号:__________ 采购标的名称:__________

序号

服务时间

服务内容

合同或协议签

订时间

采购单位

名称

联系人及

电话

履约情

1

2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被拒绝。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日期:

86

8-2 项目组织及团队构建方案

需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

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 包 号:__________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技术职称/执业

/职业资格

从事相关工作

年限

在本项目中拟

担任工作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日期:

87

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 包 号:________

姓名: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执业或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人员基本资料

单位职务: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承担的项目业绩经验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注:1.提供主要候选人的专业经验,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

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或第五章采购需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与主要人员的技术

职称或等级证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签章)

88

日期:

8-3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投标人需要提供的投标产品相关证明文件和其他技术

方案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整体需求理解、项目整体需求理解、系统功能

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团队方案配备方案、项目团队方案

配备方案、培训方案。

89

8-4 供应商信息采集表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所属性别

外商投资类型

注: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则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信息。

2.供应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或“女”,指拥有供应商 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

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

3.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外商部分投资”或“内资”。

90

4)投标人诚信与廉洁承诺书

投标人诚信与廉洁承诺书

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本单位参与由(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工作,为了保证政府采

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单位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程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履行合同,并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约束、规范自己行为。严格遵守采购人内部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2.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

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不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工作安排、出国(境)

提供方便。

3. 不单人约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4. 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5. 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打招呼,施

加压力。

6. 与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1)不同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2)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3)其他影响公平竞争的利益关系

91

我单位若有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条款(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后,完全愿意接受党纪政纪

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依法依规进行的任何处罚与处分;若构成违约,向采购人承

担全部违约责任;若造成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触犯刑律,承担刑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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