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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亮马河北路(东四环-机场第二高速)道路工程 酒仙桥段项目房屋拆除工程及围墙建设(第二包:非住宅拆除及围墙建设)中标
标段(包)[001]亮马河北路(东四环-机场第二高速)道路工程酒仙桥段项目房屋拆除工 程及围墙建设(第二包:非住宅拆除及围墙建设):
中标人:北京东方展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RGY-CCGP-25080111-2
2. 项目名称:亮马河北路(东四环-机场第二高速)道路工程酒仙桥段项目房屋拆除工程及
围墙建设(第二包:非住宅拆除及围墙建设)
二、中标信息
中标单价金额:
(1)平房拆除单价:¥192.00元/平方米
(2)普通楼房拆除单价:¥227.00元/平方米
(3)围墙建设单价:¥965.00元/m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东方展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曦路 9号院 8 号楼 1 至 2 层 4-1087
三、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北京东方展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数量:一项
服务要求:本项目酒仙桥段征收范围共划分为五个区域,具体规划范围以本项目规划示意图 为准(详见朝征发【2025】14号附件),具体征收范围确定以征收公示为准。本项目征收范 围涉及非住宅房屋拆除及围墙建设,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约3.12万平方米(最终以入户调 查结果公示为准),围墙建设长度以符合甲方实施封闭管理及交地要求为准。 项目用途:自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案止。
四、评审专家名单:
宣岭柱、邵洪林、罗燕、焦怀金、丁立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0741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参考原《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工程类有关规定 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未中标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单位领取《落标通知书》。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招 标 人: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三源里街 23 号楼
联 系 人: 姜老师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
地 -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101 号创新大厦
联 系 人: 王奎儒、何元婧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77 电
电子邮件:hyj@zrgy.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