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2025-2028年道路交通设施、交通技术监控和交通信号灯维护管养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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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3
发布于
广东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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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6-04A-2025-D-F-E300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2025-2028年道路交通设施、交通技术监控和交通信号灯维护管养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部分事项发生变化

更正内容:

更正位置

更正前

更正后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增加】

/

11.异常低价审查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进行异常低价审查。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第四章 评标-

三、评审程序-

3.详细评审-

商务部分-

拟投入团队人员-

评审标准

【更正】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仅一人),本小项最高得4分:

(1)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通信或电子或交通工程或市政工程)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2)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级别为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2分。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仅一人,项目负责人除外),本小项最高得2分:

(1)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

(2)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交通工程)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3.拟投入的安防负责人(仅一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本小项最高得3分:

(1)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名称包含“网络安全或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字眼)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

(2)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级别为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1分;

(3)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1分。

4.拟投入的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防负责人外),同一人具有多类证书的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具有多个同类证书的以最高级别计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

(1)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通信或电子)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细项最高得1分;

(2)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通信或电子)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细项最高得0.5分;

(3)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级别为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1分,本细项最高得1分;

(4)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网络工程师或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级别为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0.5分,本细项最高得0.5分;

(5)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或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1分,本细项最高得1分;

(6)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电气自动化)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细项最高得1分;

(7)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市政路桥施工)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细项最高得1分;

(8)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道路与桥梁)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细项最高得1分。

注:提供以下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证明材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1.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若证书上载明有有效期的,则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以下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之一:

(1)*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复印件;

(2)若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提供投标人与该人员的用工关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列明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若相应人员的用工期限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含承诺签订合同后服务开展前将相应人员的用工期限至少续满本项目服务期限,否则不得分)。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仅一人),本小项最高得4分:

(1)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通信或电子或交通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2)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级别为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2分。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仅一人,项目负责人除外),本小项最高得2分:

(1)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交通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

(2)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交通工程或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3.拟投入的安防负责人(仅一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本小项最高得3分:

(1)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名称包含“网络安全或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字眼)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

(2)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级别为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1分;

(3)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1分。

4.拟投入的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防负责人外),同一人具有多类证书的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具有多个同类证书的以最高级别计分,本小项最高得7分:

(1)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通信或电子或网络)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细项最高得1分;

(2)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通信或电子或网络)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细项最高得0.5分;

(3)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级别为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1分,本细项最高得1分;

(4)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网络工程师或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级别为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0.5分,本细项最高得0.5分;

(5)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或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的,得1分,本细项最高得1分;

(6)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电气自动化或机电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细项最高得1分;

(7)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市政路桥施工或市政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细项最高得1分;

(8)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专业为道路或桥梁或交通或市政或公路)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细项最高得1分。

注:提供以下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证明材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1.上述人员的证书复印件(若证书上载明有有效期的,则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以下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之一:

(1)*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复印件;

(2)若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提供投标人与该人员的用工关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列明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若相应人员的用工期限未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含承诺签订合同后服务开展前将相应人员的用工期限至少续满本项目服务期限,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详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czt.gd.gov.cn/zfcg/content/post_4497011.html】进行查阅。

3.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供应商可通过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进行查询。

4.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

5.资格要求中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地 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6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3栋6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菲、李涛、许锐焜、纪玩波、张焕、冯锦彬、刘榕、陈晓婷、梁令凝、冯琳舒、冯霭欣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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