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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基本情况
该提案质量优秀,盟水务局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分管领导牵头、承办人员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办理过程中,盟水务局认真分析提案内容,深入开展调研,积极与协办单位、提案人协调对接,结合全盟工业用水实际,针对提案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阿拉善盟自2023年起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截至目前已建设完成17个工业节水改造项目,实现工业节水1037万立方米,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办理结果清单
建议一:强化刚性约束,健全法规政策体系。1.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2.深化水权制度改革。
1.本年度完成事项:一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把工业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批关,落实地下水超管控指标限审限批制度,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工业项目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促进工业布局规模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2026年以来批复的工业项目取水许可全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二是深化水权交易实践。常态化开展水权短期交易,2026年已开展水权短期交易132万立方米,涉及受让企业3家。加快推进黄河水权交易,组织博源、灵圣完成1350万立方米跨盟市水权转让指标交易,与灵圣完成三年180万立方米黄河流域跨省区域水权交易,与庆华、沪蒙完成五年1000万立方米黄河流域跨省区域水权交易。
2.本年度推动工作:一是落实用水总量管控,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十五五”地下水管控指标,制定《阿拉善盟“十五五”水资源配置利用方案》初稿,初步明确各旗区可用水量和地下水管理单元水量、水位控制目标,建立用水管控指标体系。同时继续跟进“十五五”用水总量管控指标确定工作,加强与自治区水利厅对接,待自治区指标下达后印发我盟方案。二是完善水权配置制度,启动新增工业用水指标因素配置相关政策文件编制工作。积极对接自治区水利厅争取第二批黄河跨盟市水权转让二期指标和黄河“八七”分水方案调整指标。
3.明年待落实事项:一是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合理利用地表水,严格管控地下水,进一步加大非常规水源的配置利用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二是不断深化水权交易改革,持续完善用水权改革制度建设,为全盟进一步深化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提供政策支持。
建议二:加大扶持力度,激发节水内生动力。1.设立专项资金;2.落实税收金融优惠;3.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1.本年度完成事项:一是主动向上对接,梳理工业节水项目清单,积极申报中央、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生态环保资金、绿色低碳专项资金,组织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沙洲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申报自治区重点项目专项资金(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完成再生水管网、废水深度回用、智慧水务等项目储备,纳入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库。建立多部门资金统筹联动机制,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业绿色转型资金整合统筹。二是梳理节水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清单,面向煤化工、盐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开展政策宣传辅导。落实节水装备、水资源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的项目,执行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政策,内蒙古博源银根水务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征收政策,企业所得税按 15% 征收。
2.本年度推动事项:一是组织旗区梳理并储备2027年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清单,进一步挖掘企业节水潜力,加快推进工业节水。调研高耗水企业节水改造需求,研究工业节水以奖代补初步方案。规范工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收支管理,确保资金专项用于节水相关领域。二是开展工业水效对标行动,研究节水标杆企业奖励实施思路,调研再生水使用补助可行性。
3.明年待落实事项:一是根据财力情况,正式出台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奖补政策。持续滚动更新项目储备库,常态化向上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拓宽项目资金来源。二是推动完善差异化水价政策,探索建立再生水使用配套补助措施。常态化开展节水载体培育,落实正向资金激励。
建议三:聚焦重点领域,突破技术应用瓶颈。1.强制推广先进节水技术;2.推进智慧节水管理;3.建设全盟智慧水务平台,促进水资源要素高效流动。
1.本年度完成事项:一是组织阿拉善盟东海新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晨宏力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用能用水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节水诊断,制定节能节水改造实施方案,按计划分步实施节水改造。建设完成鑫海矿业尾矿压滤及回水系统技术改造、鼎利科技中水回用2个工业节水项目,实现工业节水7万立方米。二是全面完成全盟城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多频次水质监督性监测,常态化核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工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精准督导各污水处理厂优化工艺运维、补齐运行短板,确保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满足工业回用基础水质要求。
2.本年度推动事项:一是实施腾格里庆华干熄焦改造工程、晨宏力污水深度处理技改项目和诚信永安MVR蒸发结晶装置项目。目前,晨宏力污水深度处理技改项目已进入运行阶段,其他两个项目正在建设中。二是投资1379.65万元实施阿拉善高新区雨洪水收集利用工程项目,累计完成工程量的60%,预计新增非常规水120万立方米/年。三是持续压实污水处理厂环境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执法抽查,紧盯工艺运行、在线监控运维等关键环节,全过程管控污水处理达标效能,持续巩固提标治理成效,保障再生水水质稳定符合工业回用准入条件。四是组织阿拉善高新区推进工业水预算试点工作,争取试点资金50万元,编制完成《阿拉善高新区工业水预算管理试点方案》,目前正在开发建设阿拉善高新区工业水预算管理智能化数字化系统。五是推进阿拉善盟“善水行”智慧水务平台投入运行,持续完善用水权改革制度建设,为全盟进一步深化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提供政策支持。
3.明年待落实事项:一是持续开展节能节水诊断服务,充分应用节能节水技术诊断成果,推广先进节水技术的应用范围,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二是持续深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精细化环境监管,常态化督促污水处理厂持续开展提标优化改造。
建议四:强化金融支持,创新节水融资机制。1.推广“节水贷”与“水权贷”产品;2.创新合同节水管理模式;3.设立节水产业基金。
1.本年度完成事项:一是积极探索“节水+金融”新模式,协调金融机构大力推进“节水贷”“水权贷”等金融服务,探索将用水权作为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融资,为节水产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2026年已完成2笔“水权贷”,授信额度共3570万元,标志着阿拉善盟在水资源市场化盘活、水权资产化运用上实现突破性创新,开创了“以水确权、以水授信、以水融资”的全新发展先河。二是统筹资金支持重点用水企业在线计量设施安装,保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再生水管网前期工作经费,以及阿拉善高新区浓盐水资源化处置项目等已建项目稳定运行。
2.本年度推动事项:一是常态化开展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浓盐水资源化处置项目环境监管,紧盯工艺运行、出水水质、资源化产出全流程,保障项目稳定达标运行。2025年园区累计产出回用再生水21万立方米,有效提升工业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二是调研苦咸水、微咸水分质供水项目实施条件。三是组织开展企业节水业务培训、水平衡技术指导。
3.明年待落实事项:一是持续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资金保障,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再生水输配管网建设。二是强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置及资源化项目常态化监管,保障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浓盐水资源化处置项目长效稳定运行。三是扶持第三方节水服务机构,培育合同节水市场。
建议五:衔接最新政策,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1.本年度完成事项:一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把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批关,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取水许可手续办理,新改扩建项目用水定额必须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先进水平,已建项目要积极开展节水改造、逐步将用水定额提高到先进水平,严禁高耗水行业生产使用地下水。二是在项目资金审核环节落实“四水四定”,严格高耗水项目要素审核。完善工业节水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将节水量、中水利用率等作为核心绩效目标。
2.本年度推动事项:开展节水项目绩效监控,对低效资金按规定进行处置。规范水权交易收益管理。
3.明年待落实事项:持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与后续资金安排挂钩。推动形成“节水—水权交易—再投入改造”良性循环机制。
建议六:营造浓厚氛围,凝聚社会节水共识
1.本年度完成事项:充分利用“世界水日暨全国节约用水宣传周”“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活动”等节点,组织开展“节水中国行”、节水专题讲座、参观巴彦浩特镇污水处理厂、“五进”宣传等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活动,提升企业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节水主体责任意识,营造良好节水氛围,夯实工业节水基础。
2.明年待落实事项:持续开展工业节水宣传,将节水宣传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调研等活动中,维持良好节水氛围,使节水观念深入人心,凝聚节水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