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25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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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制办)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  编:16345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龙江省宏晟达粉煤灰深加工改扩建项目 让胡路区喇嘛甸镇新华村西直路南 黑龙江省宏晟达粉煤灰深加工有限公司 大庆正峰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建设地点为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新华村西直路南。本项目新建1座加工车间,内设1条石灰石粉生产线及1条粉煤灰生产线,新增磨粉机、立式石灰石罐、立式粉煤灰罐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石灰石50000t/a,炉渣20000t/a。本项目总投资18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本项目新建危废贮存点一座,面积约18㎡。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运输、卸料、堆放过程粉尘,投料粉尘,磨粉机加工及储罐存储粉尘,干粉灌装、散装过程粉尘等。石灰石粉生产线投料粉尘及粉煤灰生产线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与磨粉机加工及储罐存储粉尘一起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限值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粉尘通过对物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项目各堆场铺设防尘网、采用人工洒水对运输道路扬尘、原料卸料粉尘及堆场扬尘进行洒水抑尘,投料过程未收集的无组织粉尘通过密闭的车间遮挡后无组织排放,确保上述废气处理后,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出运输车辆限制车速、减少车辆鸣笛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收尘、废布袋、废含油抹布手套、生活垃圾。布袋收尘回用于生产上料环节重新粉磨;废布袋送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废含油抹布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述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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