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8-24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制办)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    编:16345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滤料再生基地废液处理改造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庆龙路长龙村原庆新牧业公司

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大庆经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和技术改造类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605-23*开通会员可解锁*-274426,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庆龙路长龙村原庆新牧业公司,地理坐标(东经124°53'33.943",北纬46°43'46.427"),总用地面积210693平方米,依托现有工业厂房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区域。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71%,施工工期3个月,目前未开工建设。 本项目扩建内容包括:新建1台2t/h蒸汽锅炉,燃料为天然气;新建年清洗5400根可拆卸式筛管清洗工序;新建处理能力10t/h的废液处理设备;新建年精筛200t再生滤料成品工序;技术改造内容包括:在现有滤料清洗污水处理工艺基础上,尾端增加过滤装置,提高出水质量。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环保措施: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新建锅炉烟气、筛管清洗挥发废气、废液清洗挥发废气、精筛工序废气。锅炉烟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SO2、NOX,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标准要求,经1根新建15m高排放口DA010排放;筛管清洗挥发废气、废液清洗挥发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负压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1根新建15m高排放口DA011排放;精筛工序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精筛设备为密闭,设置负压吸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经1根新建15m高排放口DA012排放。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

    项目噪声源包括清洗设备、振动筛、离心泵、排污泵、锅炉风机、精筛设备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设备,采用基础设减振装置、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筛管清洗废水、废液处理废水、新建锅炉排污水、滤料清洗废水,筛管清洗废水运至废液处理车间处理,不外排,废液处理废水、新建锅炉排污水回用于滤料清洗后,作为滤料清洗废水进入滤料清洗污水处理车间处理后回用于滤料清洗,不外排。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要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管理,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定期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固体废物:

    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废液处理废滤料和砂砾外运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负责定期更换回收;除尘灰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后密闭桶装,暂存至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污油收集至污油收集槽,暂存至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沉淀渣收集至废渣暂存间,暂存至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污水处理废滤料暂存至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企业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控要求,必须安装五即物联网设备,联入国家固废平台。

2

大庆华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

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新华工业小区,西直路西40m处,致富路与西直路交叉口西南处1200m处

大庆华鑫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兴建安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项目代码:2605-23*开通会员可解锁*-326254,建设地点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新华工业小区,西直路西40m处,致富路与西直路交叉口西南处1200m处,锅炉房内部改扩建,不新增用地,地理坐标(东经124°45′07.402″,北纬46°40′27.093″)。拆除厂区内原有2t/h生物质锅炉,利旧厂区内原有锅炉房、环保措施、配套设施以及排气筒,新建一台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本项目生物质锅炉为链条炉排非固定炉排)、新建一台2.5t/h软化水设备以及新建一座20m³污水储罐,为厂区内原有项目年产60000根水泥电杆提供蒸汽对线杆进行养护。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0%,环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削减、挪用。项目现阶段尚未开工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环保措施:

    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粉尘。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DA001)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的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本项目燃烧生物质成型燃料产生的锅炉炉渣以及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冷却后袋装暂存于灰渣区,锅炉房为全封闭钢结构,灰渣区内采用定期清扫,洒水降尘措施,避免二次扬尘产生,运输车辆中物料由苫布遮盖或装袋运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防止燃料灰渣洒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厂区合理功能分区,厂界加密绿化,利用植被衰减噪声;其他设备采用隔声封闭+基础减噪+减震棉隔层,引风机、鼓风机采用管道外壳阻尼+减震棉隔层,将设备安装在车间中部或远离厂界的位置,充分利用场内建筑物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产生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使设备长期运行在良好状态;厂区车辆限速、全域禁鸣。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区标准,常态化监测,严防噪声扰民。

    废水:

    本项目无人员新增,无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锅炉排污水以及软化水废水排入新建污水储罐中暂存,定期洒水降尘,不外排。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防控体系,明确全厂防渗分区边界,留存防渗施工、渗漏检测资料。 2.重点防渗区(贮存库):防渗层采用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渗透系数≤10⁻¹⁰cm/s;防渗标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禁止单独使用黏土防渗层存放液态危废。 3.一般防渗区(燃料区,灰渣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K≤1×10⁻⁷cm/s,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锅炉灰渣袋装储存在灰渣区内,定期外售堆肥;旋风除尘器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储存在灰渣区内,回用于水泥电杆生产;废布袋暂存于灰渣区,厂家定期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区贮存,厂家定期回收更换;拆除原有锅炉由厂家回收利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炉膛积尘袋装收集,临时贮存在灰渣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置简易垃圾桶进行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零部件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在厂区内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库中,定期委托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建立电子+纸质管理台账(保存5年以上),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贮存周期不超过90天,委托具备对应资质单位转运处置。企业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控要求,必须安装五即物联网设备,联入国家固废平台。

        3   大庆中科明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混凝土项目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铁人大道以西、龙化路以东、庆化路以南、警民路以北废旧收购区46号  大庆中科明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黑龙江润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604-23*开通会员可解锁*-149754,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铁人大道以西、龙化路以东、庆化路以南、警民路以北废旧收购区46号,租赁大庆中方天际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及部分设备,不新增用地,地理坐标(东经124°52′6.106″,北纬46°34′22.936″)。建成后本项目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配套新建环保设施: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24m高排气筒DA001;40㎡沉淀池;建筑面积4㎡标准化危险废物贮存点;堆场四周设置6m高防风抑尘彩钢板。项目总用地面积40000㎡,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8%,环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削减、挪用。项目现阶段尚未开工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环保措施:

    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搅拌粉尘和砂石扬尘、骨料上料、输送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扬尘。筒仓粉尘由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仓顶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除尘器顶口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限值;搅拌粉尘经引风管进入统一配套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收集后经 24m高 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限值;砂石料场物料堆高最大为4m,堆场四周设置6m高防风抑尘网,同时采取水喷淋措施,使砂石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运输砂石车辆采取帆布封盖措施,进厂后先喷水再卸料,同时配备洗车平台和轮胎冲洗;厂区内道路地面硬化、车辆减速慢行,道路及时清扫、道路定期洒水,减少运输扬尘,输送廊道、筒仓配套密闭抑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 GB4915-2013 表3限值。

    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搅拌、输送、风机设备;高噪声车间墙体、门窗采取隔声降噪处理;振动设备设置独立混凝土基础并配套减振器,风机进出口采用柔性软管连接;厂区合理功能分区,厂界加密绿化,利用植被衰减噪声;厂区车辆限速、全域禁鸣;建立设备定期维保制度,定期校正风机动平衡,杜绝异常高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区标准,常态化监测,严防噪声扰民。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设备和罐车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1.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防控体系,明确全厂防渗分区边界,留存防渗施工、渗漏检测资料。 2.重点防渗区(危废贮存点):防渗层采用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渗透系数≤10⁻¹⁰cm/s,配套防渗围堰、泄漏导流沟;防渗标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禁止单独使用黏土防渗层存放液态危废。 3.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池、沉淀池、防渗旱厕):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 K≤1×10⁻⁷cm/s,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弃试验样品作为原料回用、除尘器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     2.生活垃圾:厂区定点密闭收集,由属地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3.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建立电子+纸质管理台账(保存5年以上),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贮存周期不超过90天,委托具备对应资质单位转运处置。企业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控要求,必须安装五即物联网设备,联入国家固废平台。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