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24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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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制办)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  编:16345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庆市金天益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电缆桥架及石油钻采设备生产项目 大庆市让胡路区乡村产业园兴隆街9号-A区 大庆市金天益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大庆晨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建设地点为大庆市让胡路区乡村产业园兴隆街9号-A区。本项目利用闲置厂房新建数控车床、钻床、焊机等设备生产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工矿用泵配件、抽油机配件等)、电缆桥架、电力金具(T形线夹、设备线夹等)、智能型高密度聚乙烯电加热装置。本项目新建危废贮存点一个,面积为15m2。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无组织形式化排放,同时,对车间厂房密闭处理,定期洒水降尘,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喷漆废气采用封闭式喷烘漆房+负压收集,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屑、边角料、不合格品、废乳化液及包装桶、废切削液及包装桶、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及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废焊渣及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含切削液金属屑、废漆渣。废金属屑、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焊渣和烟尘净化器集尘交由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乳化液及包装桶、废切削液及包装桶、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废漆桶、废稀释剂及包装桶、废活性炭与废过滤棉、废漆渣、含切削液金属屑、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新建危险废物暂存点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述进行防渗、防雨、防泄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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