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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制办)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 编:16345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第六采油厂喇 4-2 注入站综合废液处理站建设项目 | 大庆市让胡路区采油六厂喇 22 号路 4-2 注入站外西北侧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六采油厂 | 兴建安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建设地点为大庆市让胡路区采油六厂喇22号路4-2注入站外西北侧。本项目新建油田废液处理站1座,用于处理第六采油厂作业产生的洗井液、作业废水、三元废液、压裂返排液等废水,年处理量10万m³。本项目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本项目新建危废贮存库一座,储存能力约22m³。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废液处理站处理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恶臭(硫化氢、氨气)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含油污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贮存含油污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废液处理站的装置均为撬装设备,且加盖密闭,确保废气处理后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处理后油田综合废液(压裂返排液、作业废水、洗井液和三元废液)。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池,定期委托庆北工矿服务公司清运至油田卸水点至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油田综合废液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及《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限值要求后,经管道泵输至4-2注入站,回注地下油层,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泵等装置安装减震基础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加药时产生的废弃包装袋、润滑油废包装桶、实验室产生的空试剂瓶/试剂盒和吸附/过滤材料以及其他固体废物、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袋装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定期拉运至喇嘛甸含油污泥处理站处理;设备维修保养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润滑油废包装桶暂存至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运营期实验室产生的空试剂瓶/试剂盒、吸附/过滤材料,暂存至危废贮存库,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贮存库,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水处理过程中加药产生的药剂包装袋暂存在药剂撬,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收集在实验室垃圾桶中,运送至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送至大庆城控电力有限公司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述进行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