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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制办)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 编:16345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大庆盛冬仓储有限公司新建水处理剂储存及搅拌项目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三胜村 | 大庆盛冬仓储有限公司 | 大庆正峰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三胜村。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库房Ⅰ,建筑面积1417㎡,内部建设包括西侧1号仓库、西侧2号仓库、西侧3号仓库、西侧4号仓库、西侧5号仓库、北侧1号仓库及北侧2号仓库。西侧1号仓内有5%次氯酸钠罐区、聚合氯化铝储罐区及聚合硫酸铁储罐区,西侧2号仓库内为5%次氯酸钠储罐区,西侧3号仓库为空置库房,西侧4号仓库为车库,西侧5号仓库内有乙酸钠罐区、搅拌罐区,北侧1号仓库内为聚合氯化铝储罐区,北侧2号仓库目前为空置库房;库房Ⅱ,建筑面积546m2,内部建设包括东侧1号仓库、东侧2号仓库、东侧3号仓库及南侧仓库(办公区)。东侧1号仓库为空置库房,东侧2号仓库内为固体物料区,东侧3号仓库为应急罐库房,南侧仓库为办公区,内部建设包括宿舍。应物料接收企业要求,聚合氯化铝液体、5%次氯酸钠及硫代硫酸钠出厂前需加水搅拌稀释,本项目年存储及搅拌聚合氯化铝液体180t,5%次氯酸钠150t,硫代硫酸钠100t;年存储聚合氯化铝固体200t,乙酸钠100t,聚合硫酸铁液体100t、固体150t,聚丙烯酰胺50t,碳酸钠50t,葡萄糖50t,柠檬酸50t。总投资103.3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5%次氯酸钠存储废气和硫代硫酸钠投料废气。本项目次氯酸钠储罐均位于密闭车间内,储罐设计安装均严格符合相关控制要求;固体物料硫代硫酸钠搅拌过程在搅拌罐内完成,搅拌罐设有投料口,且投料口三面围挡仅设置必要的操作口,搅拌车间密闭。确保上述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