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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供水保障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三标段-电气自动化设备采购1标段答疑公告2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czsjgc202602-015-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市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供水保障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三标段-电气自动化设备采购1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卷册说明互感器参数与接线图不一致,请问电流互感器参数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人中标后,由投标人提供接线图以确认,以最终设计确认为准。
二、请明确工程量清单“(六)沙河集支线供电设备”以下三行中配电箱、JP柜所对应的系统图。
答:“1、3项”对应:输水管线1#调节阀井10kV变电站配电系统图、安装图、材料表(图号SLZC0225-E-96-GX-03-D01~D03);“2项”对应:输水管线1#检修阀井、2#检修阀井、1#调节阀井、1#控制阀井、3#检修阀井、4#检修阀井、5#检修阀井、2#调节阀井配电箱系统图(图号SLZC0225-E-96-GX-01-D01、02-D01、03-D05、04-D01、05-D01、06-D01、07-D01、08-D01)。
三、电气设备技术规范书中有7.6数据网设备的需求,电气工程量清单中无此数据网的需求,此次报价是否需要调度数据网,请澄清?
答:根据电气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四、规范书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关于交直流电源中的模块数量和馈出数量与图纸中的数量不一致,报价是否按技术规范书为准?请澄清
答:直流模块数量为3*10A,投标人中标后,由投标人提供接线图以确认,馈出线数量以最终设计确认为准,投标时按电气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五、TCBDS202503-D0201-02二次布置图中的设备与工程量清单中的设备不一致,是否按照需求清单报价?
答:根据电气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澄清(答疑)发布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4-2101、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
联系人:翟海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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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云谷创新园C4栋706室
联系人: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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