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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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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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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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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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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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7,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378,3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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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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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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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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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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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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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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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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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沥镇老旧住宅区燃气改造项目设计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5-2026-*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大沥镇老旧住宅区燃气改造项目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定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书。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修改为: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书。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509室 联系人:伦慧珍、何华丽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志盛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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