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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67,603.0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WSZZDJ2026[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綦江区三江街道雷园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电力增容配套电网)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綦江区三江街道雷园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增容配套电网) ”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须同时提交《异常低价投标履约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问题二:建筑工程包含配电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相关业绩指标和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三:业绩要求中的金额是指合同金额吗? 答:是的。 问题四: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不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题五: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本项目业绩无总承包、专业分包类型限定,相关业绩指标和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六: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相关业绩指标和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七: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问题八:市政道路包含电力电缆安装施工业绩符合吗? 答:相关业绩指标和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九: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需要。 问题十: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问题十一: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以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十二: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需要。 问题十三: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5点“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执行。 问题十四: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若潜在投标人有相关违法线索,请向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问题十五: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答:是。 问题十六: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相关业绩指标和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十七: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问题十八: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答:投标人采用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条款规定执行。 问题十九: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二十: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不可以。 仅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通常不能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问题二十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答: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工程量清单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二十二: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投标人请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 问题二十三: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题二十四: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 问题二十五: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二十六: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相关业绩指标和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二十七: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需要,相关业绩指标和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二十八: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二十九:1、招标文件无图纸,请招标人提供。2、图纸是否已通过供电局审核?3、设计费、监理费是否在招标范围内?4、请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的供电方案。 答:1、本项目图纸以本次补遗发布的为准; 2、否; 3、不包含; 4、招标时不需要。 (二)、补遗内容: 1、本工程招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667603.04元(其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7302.61元)。 2、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 567462.58 元。 3、本项目图纸以本次补遗发布的为准。 备注: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本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31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