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市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转让两台盾构机、管片模具及相关附属设备
发布时间:
2026-06-12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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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N0125ESSB260044
项目名称 新疆市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转让两台盾构机、管片模具及相关附属设备
资产类别 设备
转让方名称 新疆市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惠济区
挂牌价格 1,507.61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事项说明 1. 本次评估值为不含增值税价值,项目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2. 本次转让机器设备共计119项,其中,主要为盾构机、管片模具以及配套设备等,其中:盾构机及配套设备包括MG双主梁门式起重机、MG门式出渣机、CTE6440型复合式土压平衡盾构机、电瓶车、渣土车、砂浆车、管片机、充电机、砂浆搅拌车等63项;管片模具及配套设备包括管片模具、养生罩、管片试验台架、翻转架、HSXF系列真空吸盘等56项。 3. 本次转让设备包含渣土车、砂浆车等,均为施工场地内部使用车辆,不可上路及不可过户。 4. 依据评估报告,63项盾构机及配套设备购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为新疆市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购置的二手设备,实际启用时间为2015年。资产均已拆卸,*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推进完毕后至今闲置存放,均存放于河南省郑州市三超盾构机维修基地,设备锈蚀严重,脱漆开裂,电瓶车馈电严重,砂浆车的减速机损坏,电器元件损坏、轴承损坏等,均需维修、更换尚可使用。56项管片模具及配套设备购置于2015年,启用于2015年,资产已拆卸,现闲置存放,存放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4911号管片厂。设备存在脱漆、部分部件有裂纹等情况,可使用。 5. 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拆除、切割、装卸、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拆除、切割、装卸、拉运等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安全问题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清运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6. 本次转让资产提供部分发票和合同,转让方已出具说明,产权归其所有。 7. 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新疆产权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8. 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转让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 9.其他详见《资产明细表》《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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