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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5,346,2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武侯区 9.47 亩公交场站配套用房(一级公交首末站)、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 标段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武侯区 9.47 亩公交场站配套用房(一级公交首末站)、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 / 标段提问回复如下: 1、问:经查看招标文件图纸部分,本项目存在基坑支护施工,且基坑开挖深度9.85-10.1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2007]171号)文件中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深度大于等于8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规模为大型工程,大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该由一级建造师担任。本次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问:此处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是否应修改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答:详见本项目“补遗文件01号”文件。 招标人:成都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