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国信工程有限公司转让5项机器设备(搅拌机、拌合机、洒布车、自卸车)
发布时间:
2026-08-28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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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N0125WZ260314
项目名称 新疆城建国信工程有限公司转让5项机器设备(搅拌机、拌合机、洒布车、自卸车)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新疆城建国信工程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头屯河区
挂牌价格 19.07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事项说明 1. 本次转让的机器设备为沥青混凝土搅拌机、沥青搅拌机、灰土拌合机、乳化沥青洒布车、斯太尔自卸车,资产购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截至评估基准日均已报废,资产存放于新疆城建国信工程有限公司厂区内。 2. 依据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含增值税价值,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后,按照当前税务规定,收到全部价款,向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 3.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在转让方要求期限内完成该标的车辆报废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并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相关报废销户资料提交至转让方,因受让方原因无法进行报废处置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4.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将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勘验。标的资产以展示的资产现状和数量为准,不再单独进行称重。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完全接受转让资产与展示资产可能存在的差异,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若由此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均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5. 意向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相关安全管理要求,若在装卸、拉运过程中违反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搬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装卸、拉运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产生的垃圾、废料等,须在搬运完毕后清理完毕,并保持现场整洁。 6. 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转让资产进行现场查勘,报名时须持双方盖章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7. 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新疆产权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8.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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