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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清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与初步设计 澄清公告01 各潜在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委托,对清远市清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勘察与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以下澄清,内容如下: 因故,现将评标时间修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或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不符,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