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富锦市鸿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富锦市幸福泵站进水口清淤治理应急疏浚工程”清淤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QGC[2026]009
1.招标条件
富锦市鸿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富锦市幸福泵站进水口清淤治理应急疏浚工程"清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富锦市鸿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国珑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河道清淤工程,面积95.92万平方米,总清淤方量为1472967.00立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实际开工、完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控制价:38,391,385.36元(含税、油料费、设备运输及设备维护、人工费等一切费用)
2.4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5 本工程施工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施工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组成员均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6年02-0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管理人员,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指*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财务状况。
3.4 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7 由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现场报名,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或复印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获取《文件获取登记表》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售价:5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下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哈尔滨市道外区同发头道街23号二楼(从张琪国医馆正门进入)。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线下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富锦市鸿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富锦市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珑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场3号楼科技⼀街333号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2072961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