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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农村公路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农村公路改造提升项目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6】3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霸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霸州市。
2.1.2建设规模:拟对霸州市辖区内9个乡镇,15条道路和10个主要道口进行改造及沿路附属设施、绿化,共27.988千米,涉及道路面积209867平方米。其中对18.152千米挖除旧路进行新建(147413平方米)、对9.836千米路面进行改造维修(62454平方米)。
2.1.3计划工期:7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交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磊
地址: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xjtgczx_jyb@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霸州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bzjtjddz@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霸州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霸州市益津中路112号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益康路6号
邮编: 065700 邮编: 071700
联系人:段海朋 项目负责人:刘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负责人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xjtgczx_jyb@163.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容城支行
账号: / 账号:5451*开通会员可解锁*03592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投标人的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进行复核,如复核结果不满足“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规定,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 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需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过去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过去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在施工的工程中不曾有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过省级及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 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项目总工 |
1 |
(1)公路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