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卫生学校市域智慧医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第二标段:开封市卫生学校市域智慧医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功能规划-招标文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18
发布于
河南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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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开封市卫生学校市域智慧医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开封市卫生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6818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7

第二卷...................................... 50

第六章 图 纸.................................. 51

第三卷...................................... 5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3

第四卷...................................... 5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7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62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63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4

四、技术部分................................. 64

五、资格审查资料............................... 66

六、其他资料................................. 75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开封市卫生学校市域智慧医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卫生学校市域智慧医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汴发改社会(2020)579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020-41*开通会员可解锁*-102006,招标人为开封市卫生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kfsggzyjyw.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名称:开封市卫生学校市域智慧医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

2.1.2 招标编号:YXXM-2026-00230

2.1.3 建设地点:开封市。

2.1.4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772.29㎡。

2.1.5 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7 本次招标预算总金额:908.533558万元

2.1.8 计划工期:

第二标段:9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1.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个标段。

第二标段:开封市卫生学校市域智慧医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功能规划

2.1.10 采购内容:开封市卫生学校市域智慧医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家具及软硬件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11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核查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电梯厅AI导视屏;监控摄像头;智慧黑板;智慧电子班牌信息发布管理系统;智慧电子班牌;教师工作站;移动录播主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电梯厅AI导视屏;监控摄像头;智慧黑板;智慧电子班牌信息发布管理系统;智慧电子班牌;教师工作站;移动录播主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若制造商已授权代理商投标,则该制造商不得与已授权的代理商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和代理授权书。)

3.2资质要求:/

3.3拟派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投设备生产厂家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过二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备注:类似项目业绩为与本项目类似的大中专院校(或其他医疗、医学场所)虚拟仿真教学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业绩须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及可查询的网页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6.1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6.2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7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3.8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但不限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9892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公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开封市卫生学校

地 址:开封市滨河路中段26号

联系人:范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赵学伟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娟、任飞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楼

联系人:赵学伟、王娟、任飞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hnyuxin006@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八大街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202681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开封市卫生学校

地址:开封市滨河路中段26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楼

项目负责人:赵学伟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娟、任飞

联系人:赵学伟、王娟、任飞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开封市卫生学校市域智慧医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

1.1.5

项目建设地点

开封市。

1.1.6

项目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2772.29㎡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计划开工日期:2026//

计划竣工日期:2026//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4

质保期

5年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同招标公告

□同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招标公告

□同投标邀请书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总则”1.4.3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的响应,即投标文件中的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不得出现或存在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1.3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离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注: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并自行下载,如由于投标人未看到澄清文件、修改文件而带来的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提醒:各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是否发布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资料,并自行下载,如由于投标人未看到并及时下载文件资料而带来的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人认为对其有利的其他材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规定计取,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税金金额随着国家规定的税率确定。

3.2.3

报价方式

☑总价

□单价

□费率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7394102.37

分部分项工程费:6781002.57

措施项目费:2577.59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1043.18

其他项目费:0.00

其中:暂列金额:0.00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0.00

增值税:610522.21

注: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即废标)处理。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项目实际情况及拟定的配置方案,还应考虑施工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工程造价变动、工期延长、施工期间用水、用电及施工期间产生的相应的管理费、服务费、配合费、税金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及投标人自身的技术力量、企业成本、管理水平,企业实力,合理自主报价。

(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设计权、软件著作权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指控,投标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因素,还应考虑施工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含施工场地环境、场地使用)等所产生的费用。

(4)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因市场价格波动、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或其他原因引起所产生的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 银行转账: 请 登 录 开 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电子保函: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具体操作详见:

http://www.kfsggzyjyw.cn/kfzytz/26107.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2)其他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7.3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证书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签字或盖章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盖投标人单位的 CA 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CA章。

(3)若有委托代理人的,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则投标文件需上传有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1)加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98920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加密上传。

5.2(6)

信用信息查询

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等渠道查询本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6信誉要求”的内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 2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5人,共7人组成;

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

☑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工作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家(1-3家)

☑执行评定分离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根据《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标定标分离方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不标明排序的3-11家中标候选人。

(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F)数量:

(1)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当1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家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家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1.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3 日(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4.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4.2(1)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定分离法适用)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人(五人以上单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7.4.2(2)

定标方式(评定分离法适用)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核查随机法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

□其他方法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7.4.2(3)

定标因素及具体内容

(评定分离法适用)

定标因素及具体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7.5.1

中标通知结果公示

(评定分离项目)

公示媒介: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5%

履约保证金的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8.1

重新招标

☑评定分离项目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其他项目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否决全部投标的;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是指: 与本项目类似的大中专院校(或其他医疗、医学场所)虚拟仿真教学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人提出业绩要求时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

10.2

项目参与各方信息

代建单位: /

设计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单位: 中咨宏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其他单位: /

10.3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否

□是,具体要求:

1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

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

政策措施

(1)智能建造

☑无要求

□有要求

智能建造的要求:

关于智能建造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绿色建筑

☑无要求

□有要求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基本级 □一星级

□二星级 □三星级

绿色建材要求: /

关于绿色建筑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装配式建筑要求

☑无

□装配式比例:

关于装配式建筑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支持创新要求

☑无

□创新要求:

关于支持创新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无

□具体要求:

(6)需要落实的其他招标投标政策

☑无

□具体要求:

10.6

远程异地评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0.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以合同条件为准

10.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

☑不涉及

□涉及,本次招标项目危大工程清单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0.9

招标代理费

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中标人

具体金额或计算标准: 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货物招标)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1)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按照1.7%收取;

(2)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的,按照1.2%收取;

(3)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的,按照0.8%收取。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3.1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有)

要求: /

10.13.2

工程预付款

☑无

□有,支付方式:

支付比例:

10.13.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

☑其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0.13.4

定标

本项目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最终定标时间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

10.13.5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过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按要求填写质疑(异议)、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10.13.6

对中标人的要求

(1)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有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或承包人用临时拼凑的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其他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2) 施工(安装)用水、用电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水费和电费)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0.13.7

重要提示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评标,以下几点请注意: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6、投标人应独立制作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10.13.8

1.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如有,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附件:定标办法:

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定标过程保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

5. 定标核查

在定标会议前,由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电梯厅AI导视屏;监控摄像头;智慧黑板;智慧电子班牌信息发布管理系统;智慧电子班牌;教师工作站;移动录播主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电梯厅AI导视屏;监控摄像头;智慧黑板;智慧电子班牌信息发布管理系统;智慧电子班牌;教师工作站;移动录播主机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若制造商已授权代理商投标,则该制造商不得与已授权的代理商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和代理授权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投设备生产厂家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过二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备注:类似项目业绩为与本项目类似的大中专院校(或其他医疗、医学场所)虚拟仿真教学设备(系统)采购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及可查询的网页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定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业绩的真伪进行核查,投标人所投业绩证明材料真实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4.1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4.2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但不限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6)对投标人报价进行核查(合理性)

对中标候选人报价进行核查,中标候选人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同的(广联达、Excel)版电子清单,并提供内容真实性、一致性的承诺。

核查包括清单报价: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并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清单情况分析报价的合理性、是否具有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备注: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低、不平衡报价有异议的,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报价分析的情况说明,定标委员会通过调查或咨询方式,确认报价合理、符合市场行情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可以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低于2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经核查发现中标候选人确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情形的,应当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鼓励中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现场签到顺序,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中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未到场的中标候选人视为认可抽取号码球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进行记录。

公证人员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整个定标过程由公证处全程监督并在定标结束后出具公证书。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对所出具的定标报告承担责任。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有)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8. 定标后结果处置

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执行中小企业政策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

(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的优惠政策(适用于执行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

若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执行中小企业政策项目)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设计或造价咨询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造价咨询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造价或咨询服务的;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

(1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14)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如有)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17)被发现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被限制或者在信用中国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18)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

(19)被发现有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如有)有行贿犯罪行为且在处罚期内的;

(20)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2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 偏离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技术部分;

(5)资格审查资料;

(6)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如有)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4)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如有)、工期及其他内容;

(5)开标结束,生成开标记录;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查询相关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作为评标专家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评标报告审查

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应当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1.2 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7.4.1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4.2 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定标因素及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项目)

7.5.1招标人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7.5.2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处理;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第7.2款、第7.5款(评定分离项目)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

2.1.1

形式性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电子签章

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性评审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备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

响应性评审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质保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的规定及要求

备注: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一般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或理由。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4

商务部分

商务标评审

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等于总报价;措施项目费、增值税、安全生产费根据计价依据规定计算;暂列金额、暂估价与招标人价格一致;否则不合格。

2.1.5

技术部分

采购需求(产品技术参数)

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中的内容,投标人需全部满足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合格。

供货、验收方案

投标人供货、验收方案,能充分满足采购需求(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进度安排、供货保障、质量保障措施、验收方案、成品保护措施,确保货物运行安全),方案内容全面完善,各项方案阐述内容详细,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否则不合格。

安装调试方案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方案、安装调试后能够一次性开机并成功等方案),内容全面完善,各项方案阐述内容详细,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比较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否则不合格。

培训及合作开发方案

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培训及合作开发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技术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及简单的故障维修方面的培训,具体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安排、时间规划、培训内容及培训效果评价、培训质量保证、与招标合同就软件系统共同开发等),内容全面完善,各项方案阐述内容详细,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比较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否则不合格。

2.1.6

综合部分

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方案、本地化服务、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况、现场服务措施、质保期内故障处理流程,具体响应时间,到场时间,一般故障解决时间,无法解决问题的需要更换备品、备件时间;巡回检修服务故障解决流程特殊情况处理;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人为因素造成系统大面积故障等)或特殊时期(如系统软件全面升级等)需要提供的服务计划及承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能够完全体现上述方案要求并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规范合理与本项目合同履行息息相关。否则不合格。

其他承诺

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供的其他承诺,包含但不限于备品备件及后续免费开发、软件升级或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等。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其他承诺,具有实质性,切实可行。否则不合格。

2.1.7

推荐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注:参与评审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和增值税)

2、确定中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1)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当1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家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家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1)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应当入围中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入围中标候选人。

(2)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以不标明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定标时间以邮箱形式告知中标候选人,不再另行通知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5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6 综合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1.4款、第2.1.5款、第2.1.6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7执行。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书面决议

3.4.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5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202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 装修改造(含拆除)、信息化设备及家具(根据实际进行修改) 的采购、安装、调试、(设备)的型号、数量、质量、包装、运输、价款、税金、保险、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

2.承包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自甲方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或具备电缆敷设施工条件时开始计算工期。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及甲方确认的情况后,则顺延工期,但不增加费用。

第四条 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 合同价款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中标价为 元。实际价款最终按审计结果为准并进行结算。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施工材料要求

全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采自供,施工中承包方采购的主要材料、主要设备需经监理方及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监理方及甲方的认可并不免除乙方的产品质量责任。施工前提供样品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采购设备的生产厂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合格证、出货证明、授权书等)。

2.货物(设备)的名称、型号、制造单位、单价、数量和合同价数量及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货物(设备)是未有使用过(包括零部件)的商品(设备)、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生产(制造)标准和检测标准以及该商品(设备)的出厂标准。

(2)购买货物(设备)的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国别、是否进口、单位、数量、单价和合同价: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制造商

原产地

国别

是否进口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1

2

3

4

5

6

7

总价(大写): 元整(小写):¥

(3)详细的技术规格、质保方案及售后服务标准见附件。

(4)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对货物(设备)免费进行安装调试,并使其投入正常运行,并经双方人员签字验收。

(5)人员技术培训

乙方应当安排技术人员免费为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使购买的货物(设备)国家规定运行标准和使用要求。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 是。

2.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时间、期限及退还:

缴纳方式:采用转账或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型);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额的5%;

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完成;

履约保证金的期限:自递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采购人将于竣工验收合格后扣除相关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成交人。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负责与乙方联系与协调。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贿赂或变相贿赂,不得与乙方有利益往来。

(2)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监督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有权对施工场地、施工工序等进行检查,发现施工材料,工程质量等不合格,可以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未在期限整改的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发现承包的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或以内部承包的形式非法转包、分包,或者挂靠、出借资质给第三方承包本项目工程,有权解除合同,并限制参加学校五年内任何招标项目。

(4)负责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手续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事宜。

(5)甲方有权基于工作能力、履职表现等合理判断,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重要的工程技术人员;反之,若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经理或重要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经理更换, 新选派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工程业绩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原项目经理标准。同时,乙方同意甲方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应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的补足。若乙方未按时足额补齐, 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划扣相应款项;若乙方持续未补足,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员更换,每发生一次,按 5000 元予以处罚。

(6)甲方协调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提供电源,费用由乙方挂表交纳),但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7)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调查和监督,如乙方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和整改。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项目经理姓名:

负责乙方施工中的所有工作,并保证项目团队成员按时到场,服从采购人管理,依法依规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在施工期间(包含但不限于)高空抛物、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不及时清理,罚款 2000元/次。

(3)乙方在施工期间(包含但不限于)文明施工,统一着装,不得抽烟、夏季施工不得光膀子,发现一次罚款 1000 元。

(4)乙方在施工期间(包含但不限于)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实施,不按照节点(进度计划)实施,滞后的,罚款 1000 元/次。

(5)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及时组织人员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进行工程施工。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分包,服从监理方、甲方的监督管理。

(6)乙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如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一切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未正式移交甲方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身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全额追偿。

(8)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乙方保证工程按期竣工,如因工期拖延造成所发生费用的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同时负责成品保护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承担费用。施工现场内的水电管线及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10)乙方如不能够按甲方和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导致甲方工程拖延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私自终止本协议。否则,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30%的违约金外,对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还应予以赔偿。

(1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党规党纪和甲方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与甲方人员及甲方工地代表有不正当的利益往来,不得向甲方人员及甲方工地代表进行乙方贿赂或变相贿赂,不得与工程监理方有不正当利益往来。

(12)乙方未按期限、地点履行义务,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7日的或违约金累积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0%时,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解除与乙方的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由于逾期供货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1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及本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超过设备款总值30%的违约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除乙方按前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换货、补货,超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期限的,乙方应按第八条第一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换货、补货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根据合同标的和履行的情况不具备更换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超过设备(货物)合同款总值30%的违约金,并按二种商品之间差价的二倍金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13)乙方提供的货物(设备)是由于在装卸、运输或包装造成的产品破损,乙方应负责补足合格产品数量并承担相应费用。

(14)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5)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6)本货物(设备)的质保期 年,如乙方违反《售后服务计划》约定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甲方因乙方违约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相应维修费用,乙方无条件同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3. 材料与设备

3.1样品

3.1.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1)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及其投标文件承诺采购相关材料和设备。在采购前5天内,通知甲方并提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主要设备品牌或厂家的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但并不因此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质量责任。

(2)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主要材料和重要材料逾期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并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在开箱验收前24小时内,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开箱检验请求,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但经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并不等于最终的质量合格;

(5)若发现乙方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直到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并乙方需支付按该批合格材料、设备价格总额10%的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对于替换后的材料重新检测合格的可以继续使用,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检测仍然不合格的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下达停工整顿通知,同时上交该批材料、设备价格价值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6)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甲方可以对现场使用的材料进行随机抽查。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材料,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对已经使用的材料进行拆除,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同时上缴该批材料、设备价格价值10%的违约金。

(7)因乙方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供应严重滞后时,甲方有权采用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乙方每申请一次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乙方需支付10000元违约金。

第九条 付款方式

甲方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场地条件允许后设备进场经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设备安装完成经确认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设备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投入设备平稳运行半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经相关部门及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结束后结清。

质保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确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责任的,质保金一次无息付清。

每次付款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税法等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合同有预付金额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等金额的收款依据。若因乙方提供虚假发票, 对甲方造成处罚或损失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发票上记载的款项甲方有权不再支付,从工程款中扣减。

第十条结算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内容编制结算清单。

第十一条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报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与工程实施时的差异。

(2)施工管理不当带来的人工、机械的窝工,材料使用不当带来的材料浪费等。

(3)管理不善带来的管理费开支。

(4)经营不善使得经济效益下降。

(5)物价或原材料上涨、政策性调整、工程造价变动、工期延长等。

(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乙方承担的其他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乙方自行综合考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合同价格后期不再调整。

2.清单错项(除有特殊约定外)、漏项合同价不予调整。

3.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中未列明的且与本项目相关或其他原因引起所产生的费用不再调整。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

1.施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申请支付手续。乙方在验收后 30 日历天内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并交给项目单位送交进行审计,双方一致同意以审计机构审计的金额作为双方最终结算金额。

2.设备交付的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验收

(1)交货时间、地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历日内(按投标承诺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地点将货物免费送达。甲方或最终用户在乙方收货确认单签字盖章,或者甲方或最终用户在乙方的物流配送单据上予以签字或盖章,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产品运输过程中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设备供应的规定标准进行包装、供应,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交货时向甲方提供货物(设备)生产制造标准、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关的随机备品备件、配件、工具、软件等资料。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合同货物(设备)验收前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的货物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如合同商品参加保险,保险赔偿款由风险承担者享有。

(5)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在收到货物(设备)后可以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6)货物(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货物(设备)交付后,根据初验结果以及安装、调试、培训等情况正常运行一段时间后向甲方提出货物(设备)验收申请。

(7)根据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正式验收,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等多种验收环节,特殊情况下可以组织第三方共同验收。

(8)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质量保修期、保修范围和内容:

1.保修期(同质保期): 年。货物中若包含电脑产品则由乙方提供至少 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 年(请分别列出:无);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免费保修期: 年,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2.保修范围、内容:招标文件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4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查看并维修,一万元以内的中小维修应在 48 小时内一次性保修合格,较大维修需在接到报修之日起 7 日内保修合格。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或维修不力的,甲方可以委托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同意按甲方确认的费用在质保金中直接予以扣除,如维修费用超出质保金数额,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乙方质量缺陷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若不派人前来维修,乙方同意按本条第 3 款维修方式执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产生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质保期内的维修责任按市场价格由甲方支付,但是如果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工程由乙方免费维修。

6.质量保修完成达到合格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第十四条 乙方联系方法

1.乙方提供如下联系人和地址

公司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2.甲方通过书面形式将任何通知寄送上述地址,自寄出后无论乙方签收或拒收,乙方对此认可同意;

3.乙方若更换联系人和地址须于 7 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甲方以本条款约定的联系人和地址向乙方送达文件时,无论乙方是否签收均视为乙方已收到。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超过合同工期一天,按 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该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超过一个月以上的,除按上述违约金执行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因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乙方禁止将承包的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或以内部承包的形式转包、分包,或者挂靠、出借资质给第三方承包本项目工程,出现以上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该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 3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差旅费和律师费等损失;若乙方没有及时足额支付违约金及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差旅费和律师费等损失, 甲方有权直接在支付工程款时将违约金和损失等予以扣除。

3.因无法抗拒力或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影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顺延工程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甲方、监理方或政府相关执法监督部门的停工、返工处罚,工期不予顺延。

5.若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乙方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经甲方验收认可;若乙方返工时,延误合同工期的,乙方同意按本条第 1 款约定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6.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乙方不存在违约责任的情形下,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未付工程款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7.乙方提供设备为正版商品,拒绝贴牌产品。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限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能按约定交付货物(服务),或交付的货物(服务)质量、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同类型产品的有关国家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限期要求其提供同类型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同时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9.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 1%作为 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10.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退回该货物并要求乙方更换该货物,该更换后的产品质量需符合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如甲方选择退货,乙方应全额退回该货物的货款(人为损坏的除外),如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执行。

11.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或未按“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每违反一次甲方有权从甲方应付的质保金内扣除500元作为违约金(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2.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3.货物(设备)经验收合格、乙方不存在违约责任的情形下,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未付货款甲方按照本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十七条争议处理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不在此列)。

第十九条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开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参考竞争性招标文件执行。

后附乙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甲方:

乙方:

(盖章)

(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年 月

年 月 日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xxx 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书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给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按双方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均属于保修范围

二、质量保修期:(按国家规定和投标承诺执行)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约定质量保修期为 年;

其他项目保修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 4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查看并维修,一万元以内的中小维修应在 48 小时内一次性保修合格,较大维修需在接到报修之日起 7 日内保修合格。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如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拒绝或怠于行使维修义务,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承包方联系方法

1.承包方提供如下联系人和地址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发包方可通过书面形式将任何通知寄送上述地址,自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必然已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对此认可同意;

3.承包方若更换联系人和地址须于 7 日前通知发包方,并得到发包方书面认可,如未通知发包人或者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视为未变更。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 (或委托)代表人:

法定(或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详细技术参数、规格及配置清单

名称

型号

规格、参数

原产地

生产厂家

附件3:售后服务计划(注:售后服务计划可依据不同供货单位的售后服务计划列明,但应包含下列标题所涵盖的基本服务内容。可修改)

1.质量保证:我方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且所有的配件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 2.安装调试:在仪器到达用户指定地点7日前,我方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用户,并派专业人员到安装现场进行详细的考察。仪器到达用户指定地点后,我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和厂家的工程师共同对所有设备进行免费的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 3.验收标准:我方将和用户一起按照合同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和详细的检验。货物检验完毕之后,在双方共同在场情况下进行设备的验收。若发现有损坏的零部件,我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及时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我方承担。

 4.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日起,进口设备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我方将免费矫正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直至恢复设备正常性能,此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如不能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方提供备用设备修复。质保期满后终身维修,更换易损件只需按成本收费不收维修费。

 5.响应时间:我方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4小时响应,8小时内电话做出维修方案,如8个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问题,我方派维修人员在接到报修报告后24个小时到达用户现场予以维修,直到解除故障为止。

 6.优惠服务:我方将为用户提供电话咨询和软件升级,及时提供仪器最新技术资料与技术支持,每年内不少于2次上门巡检服务。

 7.伴随服务:我公司设备均提供一套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操作手册、操作指南、原理、安装手册、产品合格证等。

 8.其他服务事项、技术规格要求以厂商售后服务为准。

河南维修点

【办事处】:

地址:

电话:

售后服务联系人:

中标通知书

扫描中标通知书后单独一页附在最后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1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下载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5.2所投设备生产厂家要求:

投标人需是以下设备的生产厂家或能够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序号

工程量清单中对应序号

设备名称

名称

1

1

显示设备

电梯厅AI导视屏

2

2

监控摄像头

监控摄像头

3

6

显示设备

智慧黑板

4

22

软件

智慧电子班牌信息发布管理系统

5

45

显示设备

智慧电子班牌

6

57

显示设备

教师工作站

7

71

显示设备

移动录播主机

5.3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1.1投标(响应)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产品的技术规格供货。

1.2投标(响应)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出厂检验合格证。投标(响应)人必须保证所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投标(响应)人保证合同货物是原厂全新、未曾使用过的。

1.3在任何时候,投标(响应)人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投标(响应)人货物不符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采购人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采购人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时,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投标(响应)人承担。

2.验收要求

2.1投标(响应)人安装调试完毕后,招标(采购)人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进行记录。如果招标(采购)人发现采购物品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

(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招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设备退回给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人赔偿由此给招标(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如招标(采购)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投标(响应)人除应当在招标(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更换设备并报送招标(采购)人进行第二次验收外,还需要赔偿由此给招标(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轻微的缺陷,则投标(响应)人除应当在招标(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更换设备并报送招标(采购)人进行第二次验收外,还需要赔偿由此给招标(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2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招标(采购)人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招标(采购)人。在货物正式交付招标(采购)人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投标(响应)人承担。

3.安装、调试

3.1投标(响应)人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约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招标(采购)人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3.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招标(采购)人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投标(响应)人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投标(响应)人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4.培训计划

投标(响应)人应就所提供设备的使用、维护对采购人进行专门技术培训,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条件,使招标(采购)人技术人员完全掌握所有设备的使用方法、技术性能、日常配置、调试及日常维护,掌握一定的故障判断方法,投标(响应)人需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并经招标(采购)人同意后实施。提供免费的设备维护光盘和视频教程。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设备质保售后服务要求​

1. 质保期限规定​

1.1质保期:自设备调试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5年的免费质保服务。​

1.2 保修期计算:自设备调试完成之日起计算;若无法提供调试日期证明,则自设备出货之日起延长3个月计算,以先到期为准。​

1.3 安装质保:提供不少于 1 年的安装质量质保,确保安装工艺符合规范要求,包括线路铺设、设备固定等。​

2. 保修范围界定​

2.1质保期内,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每次不少于2人。

3. 维修响应机制​

3.1 日常故障响应:工作时间内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门维修。​

3.2 紧急故障处理:对于影响会场正常使用的紧急故障,实行7×24小时响应机制,接到报修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3.3 维修时限承诺:一般故障应在 24 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应在48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修复的,应提供同等性能的备用设备保障会场基本使用需求。​

4. 定期维护服务​

4.1 维护周期:质保期内,每季度提供1次免费的定期巡检服务,每年提供1次全面深度保养服务。​ 4.2 维护记录:每次维护后需提供详细的维护报告,记录设备运行状态、维护内容及建议,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 售后服务承诺​

5.1 厂家应提供 7×24 小时售后服务热线,确保全天候响应能力。​

5.2 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档案,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跟踪记录。​

6.其他要求

投标(响应)人应对由于设备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引发的故障负责。在此期间,投标(响应)人提供对供货产品的免费维修或更换等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招标(采购)人将不须支付任何费用。投标(响应)人应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如设备涉及软件升级或开发,投标(响应)人应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第二卷

第六章 图 纸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 一般要求

1.工程概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开封市卫生学校市域智慧医学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

2.工程地址:本工程位于开封大学12号楼实训楼6,开封卫校实训楼1层。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772.29㎡。

1.2关键参数:

1 防火设置:本工程为实训楼和运动馆内部装修,装修层数为1,未修改原主体设计的防火分区

2 本工程防火等级定为B1级防火标准

3 负荷等级:本工程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

2.现场条件

2.1 三通一平概况

/

2.2 地质及水文资料

/

3.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3.1 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第二节 适用规范标准

1.标准依据

1.1施工图纸中所列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CB 50116-9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B 50034-201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CB50325-2020,《无障碍设计标准》GBJ50/T-346-202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2018,《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201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50034-2024

《建筑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等详见图纸。

1.2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

说明:本节内容只需列出规范、标准、规程等的名称、编号等内容。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

2.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2.1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承包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招标人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方可采用;

2.2本技术标准与图纸中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习惯作法;

2.3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施工图及引用的图集、标准的相关要求。

2.4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2.5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2.6技术规范标准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

第三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特殊技术要求

1.1 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

/

2.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2.1 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

/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1 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下:

/

4.招标投标政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4.1绿色建筑要求如下:

/

4.2装配式比例要求如下:

/

4.3支持创新要求如下:

/

4.4其他要求如下:

/

5.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四、技术部分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二标段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期: 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工程。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技术部分;

(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6)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号):

邮 箱: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其中

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大写:

小写:

增值税(元)

大写:

小写:

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扣除安全生产措施费、增值税)(元)

大写:

小写:

措施项目费用(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合计(元)

大写:

小写:

投标工期

投标质量

投标质保期

投标有效期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备注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规定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的签字、盖章须执行如下要求: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按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除加盖投标人CA签章外,应由投标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若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还应加盖造价咨询单位公章,由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四、技术部分

(格式仅供参考,技术标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为准)

4.1供货、验收方案

4.2安装调试方案

4.3培训及合作开发方案

4.4备品备件表(如有)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产地

单价

数量

合价

报价合计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1.投标人无表格中对应内容的填写 / 即可。

2.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企业业绩表

项目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采购人

项目主要内容

合同金额

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注:1.投标人无表格中对应内容的填写 / 即可。

2.本表后附满足第二章第1.4.1项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正在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采购人

项目主要内容

合同金额

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注:1.投标人无表格中对应内容的填写 / 即可。

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但不限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六)资格审查其他材料

(七)服务承诺书

承诺内容:

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其他内容。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招标文件“附件 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描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注: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部分设备提供演示的要求,本项目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演示视频,待项目结束后由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对应的演示视频。

(九)产品规格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产地

制造商

备注

1

2

3

4

5

.....

注: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所报设备填写相关内容,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修改、增加。

(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关于所投设备制造商授权的要求(格式自拟)

、其他资料

6.1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八严禁”承诺书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八严禁”:

一、严禁招标人暗箱操作、场外交易,违规设置投标资格限制条件、违法设置与履行合同无关的条款。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二、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三、严禁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评审专家串通,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条件,干预招投标。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开封行政区域内代理招投标项目。

四、严禁评标专家无故放弃项目评审,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评标前透漏项目信息,利用微信、QQ等不法手段,收取除正常评审费用外其他费用、索要与评标无关的物品。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评审活动。

五、严禁交易服务平台人员变相行使审核备案权限,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业人员利益输送。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六、严禁行政监督管理单位人员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项目投诉不依法处理。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七、严禁交易平台技术服务公司泄露重要信息,随意修改电子招投标信息。如有违反,接受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八、严禁交易平台任何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干扰招投标活动。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我单位(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保证认真遵守。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单位名称(承诺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6.2企业信誉承诺书

致: (招标人全称)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近三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的情况,没有冻结和破产状态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情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情况,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若招标人通过可能进行的实地或其他方式的考察或其他人的举报,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进一步处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以上格式仅供参考。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6.3无行贿承诺

致:(填写招标人名称)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我公司 (企业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无行贿犯罪记录。

若招标人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进一步处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章)

日期:

6.4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承诺

致:(填写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

若招标人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进一步处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章)

日期:

6.5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6.6、企业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方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制作机器码”、无法解密,解密后乱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自己承担以上责任,并承担因“制作机器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若我方被认定为“制作机器码”,自愿接受一切处理和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项目中若获中标资格(招标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支票、汇款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招标代理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电子签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6.8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6.9其他材料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系统内绑定保函的截图),采用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认为与投标文件相关且必要的材料(如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其他材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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