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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县现代化菌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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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现代化菌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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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600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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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萧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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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河街道龙山南路5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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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
周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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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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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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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电话 |
邢超、张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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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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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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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
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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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宁夏路与西安路交口茶里水街1栋三层 |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6-15A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皖水路388号光年世纪城2幢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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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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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费率) |
0.93%(约1395000元) |
0.92%(约1380000元) |
0.92%(约13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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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日历天)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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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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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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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负责人 |
姓名 |
郭俊 |
翟荣春 |
文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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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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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 |
34012914 |
34003476 |
34005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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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负责人 |
姓名 |
朱克磊 |
年志方 |
花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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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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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 |
34016755 |
34016874 |
34021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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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价负责人 |
姓名 |
王庆楼 |
房传春 |
杨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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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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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 |
建[造]11123400002381 |
建[造]112*开通会员可解锁* |
建[造]11223400008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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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估得分 |
96.80 |
95.98 |
9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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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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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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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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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 |
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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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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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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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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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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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萧县龙城镇龙山南路与小康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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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项目法规股,*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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