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两江大道226号洗车场招租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28
发布于
重庆江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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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

项目公告

标的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两江大道226号洗车场招租
项目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让底价 1.68万元/年
信息披露开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江北区 资产类型 房地产租赁

招租方承诺

本招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租赁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租赁,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两江大道226号洗车场招租
坐落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两江大道226号 楼盘名称 -
租赁底价 1.68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5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度支付 免租期
租金递增方式 - 招租用途 洗车业务经营
产权证号 108房地证2015字第01474号
楼层 - 结构 -
房屋证载用途 工业用地 招租面积(㎡) 约100㎡(具体以实际为准)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移交时限 招租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
交易保证金设定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标的踏勘联系人 朱新童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租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提交承租申请(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就以下内容作出书面承诺:(1)不搭建任何形式的永久性构筑物;(2)洗车场所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①配备沉淀池+隔油池(或同等效力的油水分离系统);②洗车区周围设置截流沟或排水沟,沟上加盖水箅;③洗车废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水质须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相关要求);(3)洗车业务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投保雇主责任险,场地投保公众责任险,负责挪车的人员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4)建立服务监督与投诉处理机制、车辆意外损伤赔付机制;(5)作为场地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规范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因作业引发的设备故障、人员伤害、环境污染、火灾等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6)具备完善的数据管理政策,确保用户信息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7)以“最小必要原则”处理用户个人信息,并尽到告知义务,征得用户同意获取个人信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要求。承租方若违反以上承诺,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租赁合同,并扣除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产权证为大证,未分割)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否则将视为违约。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并将履约保证金(10000元)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约定并经招租方验收场地无损坏、完结退租手续起30日内,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洗车业务所需的设备、人员、日常耗材、能源牵引、场地改造、装修及用水用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8、除第7条所述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招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9、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在投放的设备外观设置广告标语及画面,若确有需要的,须提前报招租方批准同意。

10、若因全球研发中心园区建设或招租方调整用途等原因,需调整洗车业务点位位置或取消点位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并不得因此向招租方索要赔偿。

11、标的占用面积约100㎡,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周边环境以现状为准,不因周边环境因素而影响成交结果。

12、备查资料:产权证。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0.4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设定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西南交易分中心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艳秋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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