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黑岗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标段:开封市黑岗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31
发布于
河南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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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开封市黑岗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第三标段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铭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608 31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6

第二卷........................................................................................................................................... 37

第六章 图 纸............................................................................................................................. 38

第三卷........................................................................................................................................... 3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0

第四卷........................................................................................................................................... 41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7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9

四、投标保证金...................................................................................................................... 50

五、施工组织设计.................................................................................................................. 51

六、项目管理机构.................................................................................................................. 59

七、资格审查资料.................................................................................................................. 63

八、其他资料......................................................................................................................... 70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开封市黑岗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黑岗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4-41*开通会员可解锁*-693473,招标人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kfsggzyjyw.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市黑岗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 招标编号:HNMJ-JSGK-20260722

2.3 建设地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稻乡黑池及连结渠周边

2.4 建设规模:第三标段:针对水源地保护区实施生态修复,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等;开展保护区规范化隔离防护建设,新建框架围网、饮用水水源地周界安全防范脉冲电子围栏系统,修复破损围墙,布设界标牌与标识牌,增设防撞护栏、提升水源地监控系统实现水源地全域视频覆盖、实时监控与安全预警。

2.5 招标范围:

第三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7 本次招标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三标段投资额:11322541.35元

2.8 计划工期:第三标段:工期200日历天;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四个标段。

第三标段:开封市黑岗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

2.10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核查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

2.11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应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在本单位不足时间的,以聘用之日算起)。

注:本文所指“在建”是指:项目尚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

3.3.2 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单位缴纳社保(应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在本单位不足时间的,以聘用之日算起)。

注:注:拟派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不得为同一人员。社保应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3.4业绩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已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业绩须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及可查询的网页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1)中标公示公告网页截图及网站链接: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2) 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须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

(3)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中均应体现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三者载明的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2024、202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6.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hngcjs.hnjs.henan.gov.cn/)“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6.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6.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6.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6.5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hngcjs.hnjs.henan.gov.cn/)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hngcjs.hnjs.henan.gov.cn/)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7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3.8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10其他要求:

3.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10.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公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 址:开封市八大街海汇中心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铭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翠红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华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铁塔街道北门大街314号303室

联系人:陈华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hnmjzb@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郑开大道与十二大街交叉口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202608 3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地址:开封市八大街海汇中心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铭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铁塔街道北门大街314号303室

项目负责人:陈翠红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华

联系人:陈华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开封市黑岗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1.5

项目建设地点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稻乡黑池及连结渠周边

1.1.6

项目建设规模

第三标段:针对水源地保护区实施生态修复,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等;开展保护区规范化隔离防护建设,新建框架围网、饮用水水源地周界安全防范脉冲电子围栏系统,修复破损围墙,布设界标牌与标识牌,增设防撞护栏、提升水源地监控系统实现水源地全域视频覆盖、实时监控与安全预警。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 / /

计划竣工日期: / / /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4

质保期

施工建设部分1年;饮用水水源地周界安全防范脉冲电子围栏系统及监控2年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同招标公告

□同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招标公告

□同投标邀请书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总则”1.4.3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的响应,即投标文件中的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不得出现或存在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1.3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离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注: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日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并自行下载,如由于投标人未看到澄清文件、修改文件而带来的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

形式: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提醒:各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是否发布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资料,并自行下载,如由于投标人未看到并及时下载文件资料而带来的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人认为对其有利的其他材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规定计取,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税金金额随着国家规定的税率确定。

3.2.3

报价方式

☑总价

□单价

□费率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11322541.35

分部分项工程费:10046970.25

措施项目费: 340682.37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152449.86

其他项目费:0.00

其中:暂列金额:0.00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0.00

增值税: 934888.73

注: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即废标)处理。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项目实际情况及拟定的配置方案,还应考虑施工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工程造价变动、工期延长、施工期间用水、用电及施工期间产生的相应的管理费、服务费、配合费、税金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及投标人自身的技术力量、企业成本、管理水平,企业实力,合理自主报价。

(2)投标人在填写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因市场价格波动、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或其他原因引起所产生的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大写: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xxx项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 银行转账: 请 登 录 开 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电子保函: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具体操作详见:

http://www.kfsggzyjyw.cn/kfzytz/26107.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2)其他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3 年度、2024年度、2025 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7.3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证书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签字或盖章

(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盖投标人单位的CA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CA章。

(3)若有委托代理人的,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则投标文件需上传有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1)加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09 22 09 30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加密上传。

5.2(6)

信用信息查询

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本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3.6信誉要求”的内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 1 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4 人,共 5 人组成;

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

☑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工作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家(1-3家)

☑执行评定分离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评标办法

7.1.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示期限:3日(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4.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4.2(1)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定分离法适用)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人(五人以上单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7.4.2(2)

定标方式(评定分离法适用)

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

☑核查随机法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

□其他方法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7.4.2(3)

定标因素及具体内容

(评定分离法适用)

定标因素及具体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7.5.1

中标通知结果公示

(评定分离项目)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的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8.1

重新招标

☑评定分离项目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其他项目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否决全部投标的;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是指:市政公用工程

10.2

项目参与各方信息

代建单位: /

设计单位: 开封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单位: 河南锦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其他单位: /

10.3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否

□是,具体要求:

10.4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

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

政策措施

(1)智能建造

☑无要求

□有要求

智能建造的要求:

关于智能建造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绿色建筑

□无要求

□有要求

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基本级 □一星级

□二星级 □三星级

绿色建材要求: /

关于绿色建筑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装配式建筑要求

☑无

□装配式比例:

关于装配式建筑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4)支持创新要求

☑无

□创新要求:

关于支持创新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无

□具体要求:

(6)需要落实的其他招标投标政策

☑无

□具体要求:

10.6

远程异地评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0.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以合同条件为准

10.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不涉及

□涉及,本次招标项目危大工程清单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0.9

招标代理费

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中标人

具体金额或计算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工程招标)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以各标段中标金额金额为基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河南铭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41*开通会员可解锁*00155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经济新区支行

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系统导出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胶装件1份.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3.1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有)

招标人参考《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DBJ41/T141-2024明确相关要求。

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

10.13.2

工程预付款

□无

☑有,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与预付款金额等额的、见索即付且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银行保函形式)后】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如承包人未按约定提交预付款保函,视为自动放弃预付款。

10.13.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

☑其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0.13.4

定标

本项目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过程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最终定标时间不得超过投标有效期。

10.13.5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过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按要求填写质疑(异议)、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10.13.6

对中标人的要求

(1)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有转包、违法分包现象或承包人用临时拼凑的工程队伍进行施工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其他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2) 施工用水、用电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水费和电费)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0.13.7

重要提示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评标,以下几点请注意: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5.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6.投标人应独立制作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10.13.8

1.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如有,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附件:定标办法:

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定标过程保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

5. 定标核查

在定标会议前,由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及社保: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应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在本单位不足时间的,以聘用之日算起)。

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单位缴纳社保(应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和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在本单位不足时间的,以聘用之日算起)。

注:拟派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不得为同一人员。社保应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3)业绩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已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业绩须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及可查询的网页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1)中标公示公告网页截图及网站链接: 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2)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须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

(3)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中均应体现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三者载明的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2024、202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hngcjs.hnjs.henan.gov.cn/)“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5.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hngcjs.hnjs.henan.gov.cn/)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可以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也可重新招标;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低于2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经核查发现中标候选人确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情形的,应当否决相应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鼓励中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现场签到顺序,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中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未到场的中标候选人视为认可抽取号码球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进行记录。

公证人员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四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定标按标段先后顺序摇球,同一投标人若多个标段被摇中,则仅确定其中标排序靠前的标段,其余标段该投标人中标资格作废并重新摇球。

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整个定标过程由公证处全程监督并在定标结束后出具公证书。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对所出具的定标报告承担责任。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8. 定标后结果处置

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由原定标委员会在调整后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执行中小企业政策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

(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的优惠政策(适用于执行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

若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执行中小企业政策项目)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设计或造价咨询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造价咨询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造价或咨询服务的;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

(1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14)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17)被发现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被限制或者在信用中国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18)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

(19)被发现有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且在处罚期内的;

(20)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被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2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 偏离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如有)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4)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经理、工期及其他内容;

(5)开标结束,生成开标记录;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查询相关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该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作为评标专家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评标报告审查

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应当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1.2 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7.4.1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4.2 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定标因素及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 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项目)

7.5.1招标人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7.5.2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处理;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第7.2款、第7.5款(评定分离项目)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性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按投标函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性评审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技术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的规定及要求

备注: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其他要求签字盖章的,与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效力。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上传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由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且印章在有效期内。工程量清单其他签字盖章不作强制性要求。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需提供委托协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咨询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且印章在有效期内。工程量清单其他签字盖章不做强制性要求。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与审核人员不能为同一人员。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存在部分压线,显示不全,未实质性改变工程量清单的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4.不在上述范围内且不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内容,一般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或理由。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4

商务部分

商务标评审

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等于总报价;措施项目费、增值税、安全生产费根据计价依据规定计算;暂列金额、暂估价与招标人价格一致;否则不合格。

2.1.5

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含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否则不合格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否则不合格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否则不合格

2.安全技术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否则不合格

3.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 )的规定。否则不合格

工期保证措施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否则不合格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措施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否则不合格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否则不合格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否则不合格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否则不合格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否则不合格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

采用1.新工艺、2.新技术、3.新设备(含工器具、智能设备等)、4.新材料等满足实现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否则不合格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管理需要。否则不合格

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充分了解并理解招标人目前现状,为招标人排忧解难的措施得力。否则不合格

2.1.6

综合部分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机构组成符合工程施工需要,专业配套齐全(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否则不合格。

注:提供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或上岗证及应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履职尽责承诺

有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主要人员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履约保证。

注:未提供承诺或承诺无实质响应内容的视为不合格。

服务承诺

1.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人员数量满足本项目需要且各子项开工时配备对应级别及专业的注册人员和技术人员;有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

2.承诺替发包人排忧解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提出可行的措施,解决招标人实施中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且措施合理可行;

3.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含应急突发事件、环境卫生、噪音、甲方排忧解难,协调周边关系,保障如期进场施工)、资金、技术、机械设备投入等方面的服务承诺;

4.工程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的措施及承诺;配合招标人开展各项检查、审计等工作;

5.项目实施期间加强安全防护、保证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承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做出承诺

注:未提供承诺或承诺无实质响应内容的视为不合格。

2.1.7

推荐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注:参与评审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和增值税)

2、确定中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1)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2)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当1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家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家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1)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应当入围中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入围中标候选人。

(2)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以不标明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定标时间以邮箱形式告知中标候选人,不再另行通知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5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6 综合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1.4款、第2.1.5款、第2.1.6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7执行。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书面决议

3.4.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5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本合同格式条款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

承包人(全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之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开封市黑岗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标段名称: 开封市黑岗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三标段

2.工程地点: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稻乡黑池及连结渠周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管理委员会文件汴自贸管【2024】29号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第三标段:针对水源地保护区实施生态修复,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等;开展保护区规范化隔离防护建设,新建框架围网、饮用水水源地周界安全防范脉冲电子围栏系统,修复破损围墙,布设界标牌与标识牌,增设防撞护栏、提升水源地监控系统实现水源地全域视频覆盖、实时监控与安全预警。

6.工程承包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200 日历天

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发包人认可的开工令或发包人签发的进场通知书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不涉及 不涉及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不涉及 不涉及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不涉及 不涉及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地址: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电话: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招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现场签证等)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双方另行约定)

1.1.3.9永久占地包括:(不涉及)

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另行约定)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版本的标准和规范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涉及)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涉及)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涉及)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招标文件、其他合同文件(现场签证等)。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总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单体工程施工计划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提供总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每周周五前提供本周已完工程量报告,报本周签证、变更和下周施工进度计划表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五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需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盖单位公章或项目部章后报发包人,发包人核准后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方案十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双方另行协商)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另行协商)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双方另行协商)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另行协商)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双方另行协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另行协商)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双方另行协商)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协助办理。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双方另行协商)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如发生另行协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不涉及)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不涉及)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涉及)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不涉及)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若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15%或存在缺项漏项,工程量对超出15%的部分修正,若工程量清单偏差不超出15%(含15%)则工程量不再修正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5%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1)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

(2)审批工程付款,签发竣工验收单;

(3)组织实施经招标人通过后的总体施工方案;

(4)审批工程变更单及工程签证单;

(5)合同内容变更、经济洽商和索赔的确认、重要分包、主要设备材料的确认;

(6)处理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事宜。

发包人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生效。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负责提供建设场地内的总水源和总电源的具体位置,承包人负责将水电源引入各单体项目施工现场,并承担该部分费用和水电使用费。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涉及)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涉及)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涉及)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认可的符合国家及省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竣工图纸、竣工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及满足第三方审计部门审计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出具保证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的保证书一份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全套资料共3套。(另附所有竣工纸质资料的电子文档一份,存U盘与纸质资料一同提交)。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如20日内无法提供,则承包人应承担结算价的5%违约金,由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全套资料共3套。(另附所有竣工纸质资料的电子文档一份,存U盘与纸质资料一同提交)。竣工资料应装订成册,正本为胶装,副本为线装,页码目录齐全,并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并出具保证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的保证书一份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承包人处理外部及周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协助进行。

承包人负责办理开工的相关手续,发包人配合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80%工作时间,否则承包人需承担违约金贰仟元/天。项目经理每天上午8点30分、下午3点到发包人项目办公室签到,考勤记录作为项目履约考核依据

关于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周不少于5日历天,否则承包人需承担违约金壹仟元/人次/天。上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天上午8点30分、下午3点到发包人项目办公室签到,考勤记录作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履约考核依据。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项目经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承包人需承担违约金贰仟元/天,同时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自送达到承包人之日起生效。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需承担违约金贰万元,同时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自送达到承包人之日起生效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违约金贰万元同时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自送达到承包人之日起生效合同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前3日内,且应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一致,否则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自送达到承包人之日起生效合同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违约金壹万元/人次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双方另行约定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需承担违约金壹万元/人次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承包人需承担违约金壹仟元/天/人次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涉及)。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涉及)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不涉及)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不涉及)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执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执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且符合施工图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不涉及)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在施工期间杜绝伤残、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如承包人未进行安全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则承包人除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所有损失。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区域内由承包人负责。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双方另行协商。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且符合相关政府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

承包人对扬尘治理工作,应采取各项保证措施,承包人针对本市政污水管网工程扬尘治理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做到施工区域100%围挡、开挖沟槽周边堆土100%全覆盖、进出渣土及管材运输车辆100%冲洗、施工临时作业便道100%硬化、沟槽开挖及土方清运全过程100%湿法作业、外运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全过程满足属地扬尘治理检查要求

承包人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承包人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配备专职扬尘防治管理人员,应建立项目施工扬尘防治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获得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方十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方案7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双方另行约定)。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双方另行约定)。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不涉及)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双方另行协商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承包人自收到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进场施工通知后3日内,未经发包人或监理人同意而拖延进场施工,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自送达到承包人之日起生效,同时可向承包人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2)、承包人逾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承担贰仟元违约金,由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扣除;延误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自送达到承包人之日起生效。

(3)、由于承包人无法协调外部关系导致工程无法开展而延误工期,则相应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款的5%。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涉及)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不涉及)。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照现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开封市住建部分工程管理材料认质认价相关管理规定以及监理、发包人现场管理要求执行。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进场组织临建搭设,达到安全文明标准(现场监理组织验收)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依据施工图,且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依据施工图,且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依据施工图,且满足施工要求。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照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7-2024)相关配套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等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豫建科【2025】173号);缺项材料参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同期相应市场价进行计算;发包人对承包人提出的综合单价进行审核确认后,确定变更综合单价。

变更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的综合单价×(中标价-不可竞争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

说明:若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设备等价格,是按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计入时,则该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的材料价不再乘以优惠率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发包人决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风险范围以内的不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投标报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与工程实施时的差异。

(2)施工管理不当带来的人工、机械的窝工,材料使用不当带来的材料浪费等。

(3)管理不善带来的管理费开支。

(4)经营不善使得经济效益下降。

(5)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投标时投标人综合考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施工中获得发包人发出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及现场签证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2.清单错项(除专用条款 1.13 条约定外)、漏项合同价不予调整

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与预付款金额等额的、见索即付且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银行保函形式)后】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10% 的预付款。如承包人未按约定提交预付款保函,视为自动放弃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根据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预付款保函应在预付款全部扣清之日起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每周周五前提供本周已完工程量报告,报本周签证、变更、暂定价材料、暂估项、下周施工进度计划表。以上计划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盖单位公章后报发包人,发包人核准后盖章确认。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涉及)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不涉及)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涉及)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度款:承包人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总价的50% 时,经发包人及监理方书面确认后,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含预付款)。承包人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总价的80% 时,经发包人及监理方书面确认后,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含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结算款:竣工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委托的审计机构审核定案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97%。质量保证金:剩余3%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2年) 届满,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义务后,无息结清。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当发包人因财政资金紧张,或延迟造成支付延迟的,发包人不承担过期违约金,但应即使向承包人做好情况告知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不涉及)。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不涉及)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不涉及)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不涉及)。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按通用条款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如承包人无法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场,则承包人承担工程结算价5%的违约金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3.1(9)条要求的竣工资料及竣工结算资料,如承包人无法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提交以上资料,则承包人承担工程结算价5%的违约金,由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将承包人提交的的完整的结算资料报送至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以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正式的审计结果的时间为准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照12.4.1执行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执行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照12.4.1执行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施工建设部分1年;饮用水水源地周界安全防范脉冲电子围栏系统及监控2年。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按照12.4.1执行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不涉及)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不涉及)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不涉及)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不涉及)。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仅限于本项目涉及施工内容):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不涉及)。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另行协商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另行协商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不涉及)。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不涉及)。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另行协商。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另行协商

(7)其他:如发生另行协商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如发生另行协商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应保证工程款收取账户名称不变更,应如需变更应报送财务账号,向发包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账户变更说明、开户银行证明及新账户信息,经发包人书面审核确认后方可变更。变更的收款账户的,承包人每次需承担人民币300,000元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误付、重复付款、付款延误或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质量保证金或履约担保中直接扣除。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承包人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施工组织设计或本合同约定,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或擅自更换、拖欠农民工工资、弄虚作假、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问题、扬尘治理不达标、竣工资料不真实或不完整等情形的,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专项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工程结算价5%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暂停付款、代为维修或清理现场,并从应付工程款、质量保证金及履约担保中扣除相关款项;情节严重或承包人逾期未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解除合同通知书自送达到承包人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照通用条款执行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如发生双方另行协商)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不涉及)。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涉及)。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不涉及)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不涉及)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不涉及)

其他事项的约定:(不涉及)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不涉及)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不适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1.其他

21.1此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双方来往的各种文字材料均加盖单位授权的印章后生效,其余均为无效材料。

21.2发包人驻派的工程师签署的一切文件均需加盖单位授权的印章,否则将不予生效。

21.3承包人保证工程款收取账户名称不变更,如需变更应报送财务账号变更情况说明,同时承包人应承担每次的变更费用,由发包人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21.4承包人确保上报竣工结算审计资料全部真实、可靠、有效、完整,满足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要求。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下载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第二卷

第六章 图 纸

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进行下载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 一般要求

1.工程概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 项目名称:开封市黑岗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1.2建设地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稻乡黑池及连结渠周边

1.2.3 建设规模:第三标段:针对水源地保护区实施生态修复,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等;开展保护区规范化隔离防护建设,新建框架围网、饮用水水源地周界安全防范脉冲电子围栏系统,修复破损围墙,布设界标牌与标识牌,增设防撞护栏、提升水源地监控系统实现水源地全域视频覆盖、实时监控与安全预警。

1.2关键参数:

1.2.1防火设置:本项目相关防火施工做法、防火材料规格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

单:

1.2.2防火等级:防火指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

1.23负荷等级:项目配电施工、用电负荷相关配置详见工程量清图纸。

2.现场条件

2.1 三通一平概况

/

2.2 地质及水文资料

/

3.资料和信息的使用

3.1 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第二节 适用规范标准

1.标准依据

1.1施工图纸中所列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施工图设计资料依据、采用规范及标准;(1)主要规范及图集: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2017);《钢筋混凝土及砖砌排水检查井》(20S515);《铸铁检查井盖》(CJ/T 511-2017);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2021);《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市政排水检查井盖及防沉降构造》(18YSZ902);《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7MS101);《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JGJ111-2016);《雨水口》(16S518);《埋地塑料排水管道施工标准图集》(04S520);《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塑料排水检查井》(16S524);《柔性接口给水管道支墩》(10S505);《水平定向钻法管道穿越工程技术规程》(CECS382:201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T51224-2017);《开封市新区二水厂供水工程引黄河水管道部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1.2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

说明:本节内容只需列出规范、标准、规程等的名称、编号等内容。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

2.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2.1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承包人提出采用的其它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招标人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方可采用;

2.2本技术标准与图纸中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习惯作法;

2.3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施工图及引用的图集、标准的相关要求。

2.4本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2.5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2.6技术规范标准与新技术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新技术规范标准为准。

第三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特殊技术要求

1.1 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

/

2.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2.1 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

/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1 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下:

/

4.招标投标政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4.1绿色建筑要求如下:

/

4.2装配式比例要求如下:

/

4.3支持创新要求如下:

/

4.4其他要求如下:

/

5.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保证金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工程。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号):

邮 箱: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其中

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大写:

小写:

增值税(元)

大写:

小写:

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扣除安全生产措施费、增值税)(元)

大写:

小写:

措施项目费用(不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合计(元)

大写:

小写:

投标工期

质保期

投标质量

投标有效期

缺陷责任期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经理

姓名

级别

注册证号

姓名

职称

注册证号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称

证书编号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规定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5)工期保证措施;

(6)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措施;

(7)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8)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9)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

(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的程度;

(1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2)风险管理措施;

(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与施工进度表和网络计划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与施工进度表和网络计划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表和网络计划图,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项目经理须附满足第二章第1.4.1项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注册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截图)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1-1: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0.13.1项规定的岗位人员及投标人拟派的其他岗位人员。应附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养老保险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如有)。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本表后附满足第二章第1.4.1项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六)资格审查其他材料

(七)、服务承诺书

承诺内容:

评标办法中要求的其他内容。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八、其他资料

8.1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八严禁”承诺书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八严禁”:

一、严禁招标人暗箱操作、场外交易,违规设置投标资格限制条件、违法设置与履行合同无关的条款。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二、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三、严禁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评审专家串通,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条件,干预招投标。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开封行政区域内代理招投标项目。

四、严禁评标专家无故放弃项目评审,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评标前透漏项目信息,利用微信、QQ等不法手段,收取除正常评审费用外其他费用、索要与评标无关的物品。如有违反,除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禁止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评审活动。

五、严禁交易服务平台人员变相行使审核备案权限,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业人员利益输送。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六、严禁行政监督管理单位人员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项目投诉不依法处理。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七、严禁交易平台技术服务公司泄露重要信息,随意修改电子招投标信息。如有违反,接受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八、严禁交易平台任何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干扰招投标活动。如有违反,接受纪律监督、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我单位(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保证认真遵守。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关处罚。

单位名称(承诺人):

年 月 日

8.2企业信誉承诺书

致: (招标人全称)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近三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的情况,没有冻结和破产状态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情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情况,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若招标人通过可能进行的实地或其他方式的考察或其他人的举报,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中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进一步处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以上格式仅供参考。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8.3无行贿承诺

致:(填写招标人名称)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我公司 (企业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 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 ) 技术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 无行贿犯罪记录。

若招标人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进一步处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章)

日期:

8.4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承诺

致:(填写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

若招标人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终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进一步处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章)

日期:

8.5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8.6、企业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方再次承诺:

1、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处罚。

2、绝不借资质投标,并且在中标后,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绝对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如不能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配备人员,我单位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如果借资质投标或进场后擅自更换人员的,自愿接受解除合同和经济处罚,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给予补偿,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需经发包人审批认可并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因未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场以及因更换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单位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更严厉的惩罚,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所有更换人员必须跟投标文件拟派人员同等资质)。

3、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按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核实支付,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我单位将负责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劳务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只是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发包人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4、如因发生拖欠行为引起的上访、债务纠纷等不良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并愿意接收发包人的处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他处罚决定。

5、投标单位及作为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无债务纠纷,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中标单位进场后严格遵守和执行招标人制定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扬尘、竣工验收、合同、财务等有关规章制度和工程管理办法。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相关承诺)

8、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是和准确,并愿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9、我方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制作机器码”、无法解密,解密后乱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自己承担以上责任,并承担因“制作机器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若我方被认定为“制作机器码”,自愿接受一切处理和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8.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项目中若获中标资格(招标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支票、汇款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招标代理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8.8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8.9其他材料

1.投标人认为与投标文件相关且必要的材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其他材料

附件1:

表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投标人全称

营业执照号

工期

质量

投标人资质

项目经理名称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表2: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人员类别

姓名

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

表3:企业业绩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

....

注:附件1(表1、表2、表3)仅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各投标人按自己公司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填写,若与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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