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十八索实验区部分水域2026年渔业起捕权及渔业资源
发布时间:
2026-07-17
发布于
安徽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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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N0122QT260087
项目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十八索实验区部分水域2026年渔业起捕权及渔业资源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自然保护区管理分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贵池区
挂牌价格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事项说明 1、关于起捕作业事项安排 (1)受让方须以水域现状进行一次性赶网式渔业起捕作业,本次起捕采用联合渔法和网目较大的网箱、刺网起捕,起捕网目标准须为2a>6cm,采用活渔船或活鱼筏装运,严格禁止使用破坏性强、选择性差或危害生态的渔具渔法:包括电鱼、毒鱼、炸鱼、迷魂阵、密眼网具及底拖网。 (2)起捕作业前,网底网目及下网时间须经转让方现场确认后,受让方方可下网进行围网作业;围网形成网区后,投放网箱规格及投放时间、每次开启网箱进鱼时间须经转让方现场确认后方可投放、开启网箱,投放网箱应保持封闭状态,每次开启网箱所进箱内的渔业资源须全部起捕上岸,并迅速进行分类整理,有序放置在称重区域等待称重。 (3)受让方起捕的渔业资源应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核对是否符合许可要求、可捕标准、禁捕品种等规定,并做好渔业资源记录、起捕量、品种组成等信息;受让方在起捕到国家级和省级保护水生动物时,须向转让方及相关部门做好报备、记录后及时放生,在起捕到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时,需向转让方及相关部门报备、记录后做无害化处理,禁止受让方在市场上销售国家或地方规定禁止起捕的渔业资源。 (4)鉴于草龙堰水域与十八索核心区水面相连,受让方须严格遵照核心区管理规定,严禁进入核心区越界起捕、非法起捕;核心区域以现场浮漂界限为准(具体由转让方现场指界)。 (5)如相关水域不适宜使用一次性赶网方式进行起捕作业,受让方可采取与相关水域相适应的起捕方式进行起捕,具体起捕方式须经转让方审核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2、关于渔业资源称重事项安排 转让标的数量以实际称重为准,转让方仅提供称重计量设备,其他设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数量以经转受双方确认的称重数量为准,如各类渔业资源称重数量达到预计起捕量(50万公斤)或按称重数量计算价款达到本次成交价款时,则受让方须在次1个工作日内按本次成交价款的50%计算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进行补款,作为后期渔业资源的预付款;最终价款按各类渔业资源最终累计称重数量×各类渔业资源成交单价计算,经转受双方确认最终称重数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结清,多退少补;各类渔业资源成交单价计算方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各类渔业资源成交单价=某鱼类评估价款÷各类渔业资源总评估价款×本次成交价款÷该鱼类评估数量 如鲢鱼成交单价=鲢鱼评估价款(878,400.00元)÷鲢鱼、鳙鱼、草鱼、青鱼、鳜鱼总评估价款(4,673,400.00元)×本次成交价款÷鲢鱼评估数量(180,000.00公斤),以此类推; 其他类渔业资源成交单价以转让方经询价确定的市场价为准,遵循 “随行就市” 原则进行结算。 3、受让方须自行现场踏勘水域现状,参与报名竞价,即视为认可水域地形、水下障碍物、资源现状,成交后不得以资源偏少为由申请降价、补偿及退还服务费。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起捕权及渔业资源归受让方处置,自负盈亏,因水位、天气、产量不足、市场行情波动等造成的全部经营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做产量保证,不补偿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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