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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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GR2026GD0001028 |
| 项目名称 |
整体转让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部分公司20辆纯电动公交车辆资产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部分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东莞市 |
| 挂牌价格 |
96.7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开通会员可解锁*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方须将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开通会员可解锁*6010003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4)受让方按约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5)交易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移交,转让方及产权交易中心不保证交易标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交易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在转让方收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划转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交易双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双方签订《车辆移交确认书》,即视为转让标的交付使用,受让方从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负责标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标的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受让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成所转让标的资产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8.特别约定: (1)受让方须办理转让标的车辆权属变更和过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标的车辆送至机动车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检测等所有费用和责任。转让方不承担转让标的移交后迁出、转籍、改装、停驶、复驶或处置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2)违章处理:如查实标的车辆有未处理违章的,以车辆交接时间为准,交接前的违章由转让方处理,交接后的违章由受让方处理; (3)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前涉及的交强险保险费、车辆年审费由受让方承担。 (4)所有涉及标的车辆转让所产生的过户费、拖车费,以及办理过户手续中有可能产生的其他税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方在交接前清除喷涂于车身上的车辆单位名称信息,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车辆交接后,车辆运输转移由受让方自行处理,转移期间若发生事故所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应在交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移出转让方停车场,否则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车辆场地费,费用标准为人民币350元/台/月。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