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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440,06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充电站低压部分采购安装改造项目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充电站低压部分采购安装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中需更改、更正等的有关问题解释,以答疑通知的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答疑通知为准,本答疑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题1:我方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47 页)“研发能力” 评审标准提出疑问:该条款要求商务部分提供研发团队2025 年 4 月 - 2026 年 3 月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我司为总公司投标,研发团队社保由分公司缴纳、劳动合同由分公司签订。请问: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公司出具的上述材料,是否符合评审要求、可予认可? 回复:满足要求,予以认可。特别提示:1、为便于评审核实,投标人须在提供上述资料时,同步附上相关资料,以证明其非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2、若劳动合同签订单位或社保缴纳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关联单位,则不满足本项目“研发能力”评审标准的要求,将不予认可。 招标人:重庆驿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