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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磋商文件第六章6.3.8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中“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30%作为预付款”更正为“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40%作为预付款”,与合同范本中保持一致,其他内容不作变更,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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