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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金贵镇通昌村日光温室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金贵镇通昌村日光温室项目,已由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对贺兰县金贵镇通昌村日光温室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审服批发(2026)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常态化帮扶资金保障,招标人为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正致远(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标准化日光温室12栋,配套给水工程、电气工程,增设成品集装箱; 配套室外工程,包括室外水电外网工程,原排水沟回填清淤,拆除树根凉亭,新建砂砾路、新增排水沟等附属设施。
具体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文本为准。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贺兰县金贵镇通昌村。具体建设地点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为准。
2.3 计划工期: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施工共计二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
地 址:贺兰县金贵镇(团结路)
联 系 人:马赛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致远(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
联 系 人:王超(项目负责人)、张雪(成员)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