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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12026031100109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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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重庆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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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2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7,869,085.6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FJSGZHPG2026[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改建600t/d油脂精炼车间(含脱蜡工段600t/d)项目加工单元

土建工程答疑文件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改建600t/d油脂精炼车间(含脱蜡工段600t/d)项目加工单元土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答疑及补遗发布。本答疑文件及补遗文件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文件及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答疑部分:

问题一:问题1:招标文件工期为240日历天,用电子招标清单QTFX新建的预算清单招标信息中的工期为210,请问是否修改?问题2:投标人2022、2023、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能否可以不提供附注扫描件?问题3: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分包、工程质量对应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问题4:请问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是以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准,还是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回复:1. 工期为240日历天。工程量清单随本答疑文件及补遗文件一同发布,以本次发布为准,详见补遗一;

2. 可以不提供附注扫描件;

3. 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4. 经核实,招标文件(PDF签章版)中投标文件格式与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格式一致。可能因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页边距与招标文件(PDF签章版)不一致的原因导致格式显示不一致,该情形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签章版)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二: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包含,不需要其他承诺。

问题三: 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四: 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五: 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六: 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不需要。

问题七: 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本招标项目单项报价未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

问题八: 我公司业绩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工程造价,1.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2.可以用审计报告证明吗?

回复: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规定业绩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2. 不可以。

问题九: 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材料真实有效。

问题十: 我公司业绩为重庆本地业绩,合同金额符合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但重庆固定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结算金额,请招标人明确符合业绩要求吗?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规定业绩要求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问题十一: 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十二: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包含,不需要其他承诺。

问题十三: 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是以合同金额为准还是以结算金额为准呢?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规定业绩要求已明确“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四: 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公司业绩为epc业绩,且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能证明该投标人承担的工作为施工任务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若投标人提供的公司业绩为epc业绩,但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不能证明该投标人承担的工作为施工任务的,则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问题十五: 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回复:不需要

问题十六: 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十七: 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

问题十八: 奖项中的拟派人员有没有具体的岗位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九: 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可以。

问题二十: 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已明确“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问题二十一: 拟派人员以前在其他公司参与项目施工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回复:符合。

问题二十二: 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不可以,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问题二十三: 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回复:投标人如能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5.3项目经理业绩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则视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问题二十四: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十五: 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经核实,招标文件(PDF签章版)中投标文件格式与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格式一致。可能因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页边距与招标文件(PDF签章版)不一致的原因导致格式显示不一致,该情形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签章版)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二十六: 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回复:可以。

问题二十七: 专业分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回复:不符合。

问题二十八: 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1. 可以;2. 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3. 包含,不需要其他承诺;4. 否。

补遗部分:

补遗一:工程量清单随本答疑文件及补遗文件一同发布,以本次发布为准。

补遗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

原文:“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

1、请各投标人下载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2、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红蜻蜓(重庆)植物油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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