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监理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8
发布于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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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监理(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发改社会审发[2026]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1500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 2625万元,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 1125万元 , 自治区中医医院(中医研究院)多渠道筹措 748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院内,北临北京西路,东侧为院内行政中心楼,西侧为院内在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南侧为院内外妇儿科楼。

建设规模:一是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楼1栋,总建筑面积为22000平方米,设置病床250张(其中研究型门诊病床30张),主要建设中医研究型样本库、治疗用房、康复病区、骨伤病区、针灸病区、研究型病房及门诊、多学科融合基础研究实验室、人防工程等,同步实施室外配套道路、消防、绿化等附属工程。二是购置冲击波治疗仪、电子吞咽喉镜、病理全景扫描仪、流式细胞仪等医疗设备和科研实验设备17台(套)。三是信息化建设。四是迁移复用原廊亭工程。

招标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缺陷责任期以施工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执业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日0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时,前往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 “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 “澄清和修改”栏、 “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2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研究院)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 114 号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9层

邮 编:/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李茉涵 联 系 人:高宝荣 (项目负责人)、 徐娇 、 薛兵、王晓炎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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