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解放派出所建设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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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解放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解放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大庆市大同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解放派出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岗发改初复[202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资金通过申请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市财政资金、区财政资金等方式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解放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图强街16号。 2.3工程规模: (一)办公楼建筑装饰工程新建墙面涂料5593.17平方米,拆除原有涂料4545.49平方米;新建外墙面抹灰、涂料各2037.63平方米,拆除外墙涂料及砂浆层2037.63平方米;新建块料地面2259.69平方米,拆除室内原有地面2540.7平方米;拆除新建屋面防水1240.25平方米;新建墙、柱面装饰板844.22平方米,新建75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581.26平方米;拆除新建吊顶棚面1085.93平方米,棚面涂料1427.44平方米;新建块料踢脚线1599.19米,新建墙面砖590.72平方米;拆除新建门327.86平方米、窗454.14平方米;新建台阶60.57平方米,拆除新建散水122.9平方米,新建牌匾67.07平方米;新建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墙53.78立方米,拆除新建楼梯扶手57.4米等。 (二)结构加固工程 墙体加固:钢筋30.036吨,植筋14358根,墙面60厚混凝土2950.96平方米;梁板加固:梁钢板加固117平方米,板碳纤维加固1123平方米;二次结构(圈梁及构造柱):混凝土45.73立方 米,钢筋10.595吨;拆预制板新建现浇板、墙体开洞加固、新增消火栓洞口加固等。 (三)消防泵房工程挖 土方190.27立方米,新建混凝土管桩350米;消防水池混凝土138.89立方米,基础及垫层混凝土88.46立方米,钢筋19.963吨;新建消防水池防水卷材294.4平方米,防水砂浆340.81平方米;建筑装饰、封堵加固等。 (四)水暖工程 采暖:拆除及新建各规格焊接钢管(DN20~-DN80)共计约3000米,铸铁散热器100余组,地板辐射采暖面积696.39平方米;消防泵房采暖管线及散热器更换等。消防水:新建热浸镀锌钢管DN100227米,消火栓箱12套等。给排水:室内给水、排水管道铺设,卫生器具安装,挖沟槽土方等。消防泵房工艺:室内消火栓泵2台,气体顶压稳压给水成套设备1套,各规格衬塑钢管、镀锌钢管及阀门管件等。 (五)电气工程 办公楼电气:WDZ-BYJ-4mm2配线12250米,WDZ-BYJ-2.5mm2配线6550米,SC25镀锌钢管3030.4米,SC20镀锌钢管2205米,灯具292套,插座297套,应急照明126套,接地系统等。消防泵房电气:配电柜、配电箱、照明灯具、桥架、电缆、接地系统等。电力外网:组合式箱变1台,电力电缆402米,水平定向钻进40米等。暖外网:预制直埋保温管Q159224米及配套管线拆除新建等。水外网:给水、污水、雨水管道铺设及检查井、隔油池等。 上述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总工期:1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含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包含整个缺陷责任保修阶段的维修养护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若投标人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及异常状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已依法解除暂扣状态并恢复安全生产许可证效力的,不受此限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注: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信用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如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黑龙江省内投标人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名称、资质类型、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更新时间、查询时间等信息)(查询方式: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查询中心→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查询→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选择资质类别→点击查询到的企业名称、选择资质类别→点击查询到的企业名称,即显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完整截图保存)。 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核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等信息)(查询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动态核查→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到的企业名称,截图保存)。如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所在省份未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 /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向前起算,下同),具备 /业绩。 3.9其他:(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按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者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或培训证书或考核合格证书等),质量管理人员1名(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或培训证书或考核合格证书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 2 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中任职,同一工程项目不得兼职。 在建项目的界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存在在建项目: ①该人员所任职的其他工程项目尚未依法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②该人员名单在全国或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建筑市场监管平台” 中处于被锁定状态,且不存在合法解锁情形。 例外情形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存在在建项目: ①该人员已通过合法程序变更退出原项目,且已取得原项目发包方书面同意的(备案仅为告知性要求,不影响变更效力); ②因原项目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长期停工、无法组织竣工验收,且该人员已按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规定办理特殊情形解锁手续的; ③法律法规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认可的其他无在建情形。 (2)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除职称证书外均需证企相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其他:/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大庆市红岗区红岗中心村南三街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八井子乡国富村开发区11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项目负责人:陈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KXZBTB@126.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大庆市红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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