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宠物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9-01
发布于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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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繁昌区宠物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全过程咨询

项目编号

WH120FJ26ZX0511

标段名称

繁昌区宠物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全过程咨询

标段编号

WH120FJ26ZX0511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科长*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繁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马仁山路建筑设计大厦2楼

联系人及电话

朱金华、张亮*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投标费率(%)

92.58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孙世胜

证书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3421100611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工期

36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计结束。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加分业绩:1)中医药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2)芜湖长江三桥南侧片区高中项目

规定公示的人员业绩

加分业绩:1)中医药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2)芜湖长江三桥南侧片区高中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投标费率(%)

89.16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官伟兴

证书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G3300188272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工期

36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计结束。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加分业绩:1)南庄苑二期安置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2)棒球未来社区实施单元C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规定公示的人员业绩

加分业绩:1)滨海电力抢修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2)诸暨市公共安全培训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费率(%)

90.00

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白绍华

证书编号:S2*开通会员可解锁*、G3300338825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工期

36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且项目审计结束。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加分业绩:1)无锡太湖湾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暨无锡交响音乐厅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2)太仓德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新建太仓市娄江新城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太仓分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规定公示的人员业绩

加分业绩:1)余政储出(2022)14号地块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2)浙江(嘉兴)长三角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雷强未见注册证书,其他人员胡浩、于雷雷未见注册证书,监理注册证书无个人签名,以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开标现场抽取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二,K=0.18;

2、评标基准价:91.91%;

3、进入第三阶段评审投标单位名称: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jyzx)。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jyzx),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的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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