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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175,5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家医学中心医疗消费创新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未来医学城社区安置房一期项目北地块项目总平、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国家医学中心医疗消费创新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未来医学城社区安置房一期项目北地块项目总平、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作如下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3.6履约担保(1)承包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10%,即人民币(¥元)”更正为“3.6履约担保(1)承包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暂列金额)的10%,即人民币(¥元)”。 二、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四、其他不变。 特此补遗。 招标人: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东部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