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标达 > 50010220260713001020…
50010220260713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变更
发布时间:
2026-07-22
发布于
重庆云阳县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5,590,007.17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FJSGZHPG2026[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涪陵实验中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

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重庆市涪陵实验中学校学生宿舍建设工程”作出如下答疑澄清通知及补遗通知如下:

答疑澄清部分

质疑一、装修业绩能满足文件要求吗?

答:不满足

质疑二、居住建筑装修业绩满足文件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质疑三、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可以。

质疑四、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是以合同金额为准吗?

答:合同金额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均可。

质疑五、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质疑六、学生宿舍和教职工公寓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满足。

质疑七:投标文件格式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答:投标文件格式中,不需要填写内容的位置,填“/”、“无”或不填均可。

质疑八:我公司业绩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工程造价,1.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2.可以用审计报告证明吗?

答: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质疑九: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答: 可以。

质疑十: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不需要。

质疑十一: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答:不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质疑十二: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 本项目只给定投标总报价的异常低价警戒线,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十三: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质疑十四: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答:不能。(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十五: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 是。

质疑十六: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答: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报价不得为零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除外)或者负数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十七: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十八:居住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不满足

质疑十九: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低价说明必要的证明材料可以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具有实质性理由进行解释。提供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需真实有效,并满足招标文件对异常低价警戒线的要求。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质疑二十:居住建筑的续建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满足。

质疑二十一: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80%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答: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二十二:居住建筑的装修或者幕墙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质疑二十三: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围猎评标专家属于违法行为,如有相关线索,请潜在投标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质疑二十四: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不需要。

质疑二十五: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质疑二十六: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答:可以,但须满足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业绩的要求。

质疑二十七: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4条要求即可。

质疑二十八: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二十九: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答:投标人填写与否均可,均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质疑三十: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答: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按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组织。

质疑三十一: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不需要。

质疑三十二: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行贿专家是违法行为,如有线索向有关部门举报。

质疑三十三: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以PDF签章版为准,但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格式为准。

质疑三十四:必须是新建的居住工程施工业绩吗?

答:可以不是新建的居住工程施工业绩。

质疑三十五:我公司业绩为重庆本地业绩,合同金额符合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但重庆固定竣工验收报告无法体现结算金额,请招标人明确符合业绩要求吗? 答: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质疑三十六:你们xxxxxxxxx.....。

答:所提问题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无关。

质疑三十七:装修业绩满足文件要求吗

答:不满足

质疑三十八:委派业主专家吗?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三十九:请问业绩的竣工证明材料上面写的完工时间,是否满足业绩的竣工时间要求?

答:满足。

质疑四十: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1、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可以。

3、不需要。

4、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5、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按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组织。

补遗部分(一)

1. 低价说明必要的证明材料可以从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提供材料,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取得类似项目业绩等不具有实质性理由进行解释。提供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需真实有效,并满足招标文件对异常低价警戒线的要求。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递交时间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